专业类别(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岗位其它要求
招聘范围
备注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专业
2
病理科医生(35)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医药学
医学
临床病理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不限
在医院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4
超声科医生(36)
介入科医生(37)
1
CT室医生(38)
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020-2022年毕业生
磁共振医生(39)
磁共振医生(40)
放射线科医生(41)
3
检验科检验师(42)
具有检验师及以上职称
检验科检验师(43)
眼科医生(44)
普外科医生(45)
普外科医生(46)
泌尿外科医生(47)
胸心外科医生(48)
神经外科医生(49)
5
骨伤科医生(50)
骨伤科医生(51)
中医骨伤、中医骨伤科学
肛肠科医生(52)
肛肠科医生(53)
皮肤科医生(54)
妇科医生(55)
产科医生(56)
普儿科医生(57)
中医儿科学、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
普儿科医生(58)
新生儿科医生(59)
新生儿科医生(60)
心血管内科医生(61)
心血管内科医生(62)
呼吸内科医生(63)
呼吸内科医生(64)
消化内科医生(65)
消化内科医生(66)
内分泌科医生(67)
神经内科医生(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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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市委编委批准,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是二级专科医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承担各类传染病的防治、教学、科研及地段保健工作,承担肝病的预防与诊治工作。
齐齐哈尔市结核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胸科医院)是二级专科医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承担结核病防治任务,提供胸科疾病的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承担胸科病人的诊断、治疗工作;开展各类胸科疾病的诊疗与研究;开展医务人员培训。
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三级乙等专科医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承担精神卫生疾病的诊断、治疗、教学、科研工作;承担心理疾病的健康教育、预防、康复、咨询工作;承担精神疾病残疾鉴定工作;承担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工作。
齐齐哈尔市五官医院是二级专科医院,隶属于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职责:承担口腔、眼、耳、鼻、喉科诊断、治疗、急救、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见职位信息栏)
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0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处理的;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4.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3.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电子版);
(5)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扫描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
5.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在现场确认时由各招聘单位一并收取。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务费45元/人;
(4)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或部分变更招聘计划;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8)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10)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的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三)考核
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五、招聘纪律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