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心血管病学、消化病学、呼吸病学、肾脏病学、感染病学、神经病学、肿瘤学、普外科学、心胸外科学、神经外科学、妇产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口腔医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传染病学、感染病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等临床专业;研究生学历且博士学位
全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对博士研究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副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临床岗位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中医康复科
1
中医康复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康复医学与理疗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耳鼻咽喉科
耳鼻咽喉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急诊科
2
急诊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心电图室
心电图室日常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心血管病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超声诊断
3
超声日常诊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超声方向)等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护理
5
承担医院日常医疗护理、管理工作
护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现有两个院区,分别为兴宁院区和东部院区;主要提供诊疗、住院、护理以及患者健康教育、随访预约等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预防保健和干部保健等工作,以及医疗援外、医疗扶贫、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义务诊疗等公益性活动;承担医学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职责,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区域合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94人,硕士研究生832人;高级职称人才703人。
(二)宁波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医院现有三个院区,分别为月湖院区、方桥院区和外滩院区;主要提供诊疗、住院、护理以及患者健康教育、随访预约等服务;承担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预防保健和干部保健等工作,以及医疗援外、医疗扶贫、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义务诊疗等公益性活动;承担医学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等职责,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开展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和区域合作。医院现有博士及博士后131人,硕士研究生1245人;高级职称人才1002人。
(三)宁波市第二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96人,硕士研究生847;高级职称695人。
(四)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宁波市及周边地区妇女儿童各类疾病的诊治和危重疾病的抢救工作和全市妇幼保健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15人,硕士研究生405人;高级职称人才440人。
(五)宁波市中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浙江省第一批中医“名院”建设单位,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重点中医院建设项目单位之一,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医疗与护理、医学教育、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医院拥有国家名老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指导老师7名,省国医名师2名,省级名中医10名,市级名中医15名,现有博士研究生18人,硕士研究生269人;高级职称人才285人。
(六)宁波市康宁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该院。主要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现有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92人;高级职称人才120人。
(七)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博士研究生9人,硕士研究生103人;高级职称人才78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详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向审核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委人事部门、驻委纪检部门督导。
1、资格复审
2、面试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