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医院文化党建文化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我区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5号)文件,我院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具体项目收费情况见下表: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价格(元)

批复文号

111200001-1

互联网复诊诊查费(医师)

1.不得用于首诊。

2.由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接诊。

1.5

桂医保发〔2022〕15号

111200001-2

互联网复诊诊查费(主治医师)

3

111200001-3

互联网复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及以上)

6

111200001-4

互联网复诊诊查费(专家)

15

以上项目于2022年5月11日起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我区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5号)

THE END
1.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关于“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为规范我院“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互联网咨询”和“互联网护理出诊”等医疗服务价格,现公示如下: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2年11月25日http://old.jdyfy.com/info/2632/50313.htm
2.部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价格(元) 说明 三类医院 二类医院 一类医院 111102 互联网医院门诊 按提供服务医疗机构类别收费。限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收取。不得用于首诊。 111102001 互联网医院普通门诊 诊察费 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主治及以下医师通过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直接向患https://jspgh.com/about/detail.aspx?Id=2389
3.四川省公布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的23项具体工作任务及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点后,12月12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连续发布了《关于完善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19〕5号)(简称:《实施意见》)、《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一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https://www.hit180.com/40909.html
4.关于我院“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示关于我院“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示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修订我区“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桂医保发〔2024〕36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24年10月15日起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具体详情见附件。 http://www.gghosp.net/info/1802/23615.htm
5.互联网+医疗收费指导意见出台!这些服务明确不能收费南方plus互联网医疗如何收费、能否纳入医保,终于迎来明确政策。8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收费的基本原则以及医保支付的范围。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由省级来定 根据这份《意见》,“互联网+”医疗服务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依法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908/30/c2577643.html
6.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降”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2019(三)优化结算支付服务。 1.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对接整合,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制订“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含远程医疗)及价格。制定医保支付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基于互联网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按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https://www.qlhyyy.cn/hyxw/h16616y2019x07w13.html
7.互联网医疗行业深度报告:商业模式竞争格局演化路径2019 年 8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 导意见》,首次将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畴。按计划国家医保局将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互联网医疗收费细则。随着国家层面对于互联网在线诊疗的进一步规范化,各省层 面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将进入实质性阶段。 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434541666&efid=k4P09g1jPTpJdt82a5z5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