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春季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社发〔2012〕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见职位信息栏)
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春季计划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6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6.符合《百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已聘用为百色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且聘期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线上报名、现场复核报名资格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招聘对象分两类招聘方式:①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直接体检、考察的方式;②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直接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2.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将本人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传真或送达资格审查单位,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应聘人员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需交纳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但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二)发布面试公告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四)实施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评分要素顺序进行对比,该要素得分高的为确定人选。采取直接考察方式的,以资格审查通过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验、考察资格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为合格以上),跨招聘年度的,不再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百政办〔2012〕30号文件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为依据,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及回避情况等。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的人选,经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同意后,将在百色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使用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不办理入编手续,人员纳入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九、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报考规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十、诚信管理
对有以下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应聘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二)应聘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温馨提醒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百色人才网”发布的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