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永新户籍学生(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和在读学生)。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具体额度以当年国家出台的资助政策为准)。
贷款期限
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贴息
1.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办理特点
1.按年发放;
2.财政贴息;
3.线上办理,首贷只跑一次,续贷一次不跑;
4.免抵押、担保。
二.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2.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未结清江西省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办理地址:永新农商银行城区支行(湘赣大道104号时代广场对面)
0796-7721171/7731072(农商银行)
0796-7730782(教体局窗口)
首贷学生操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1.办理银行卡
首次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Ⅰ类卡),如有我行社保卡携带社保卡即可。
2.手机下载“e百福”APP
3.线上申请
(二)当地资助中心审核
首次申请需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前往永新县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在读生的学生证原件;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教体局窗口提供纸质表,学生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三)签订合同
(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学生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当地县(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五)银行放款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完成签约,待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金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温馨提示:
续贷学生操作流程
步骤1:贷款申请
步骤2:查看贷款申请进度
贷款申请提交后,可点击进入申请进度查询页面查看贷款申请进度,点击“查询详情”可查看贷款申请审核进度节点,屏幕左滑可进行贷款申请的删除操作。
步骤3:信息修改或变更
贷款申请提交前或贷款申请未审核前,可对用户资料(个人资料、就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进行修改或变更操作。(无需修改或变更,此步跳过)
步骤4:回执查看、上传
贷款申请审核完成后,就读省内高校学生点击“回执查看”,可查看贷款确认函及高校回执。就读省外高校学生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贷款确认函和高校回执,到校报到后将高校资助中心盖章的高校回执,通过回执上传功能拍照上传至本系统。
步骤5:学生本人签约
步骤6:查看贷款、还款记录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完成签约,待系统审核并发送贷款发放指令后,借款人可通过查看贷款发放账户余额确认贷款是否发放成功。借款人可点击“我的助学贷款”查看贷款记录,点击右上角“还款记录”可查看还款记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