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误诊3次的病例,医方赔偿15万!

导读:如果说初诊患者可能判断失误,那属于正常,但三次就诊均未得到正确诊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作者:刘严

对于每一个在临床一线辛苦奋斗的医生,在进行疾病诊断时,都会面临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可能我们不愿意面对,但是却不能回避,解决好了就可以减少医疗纠纷,若解决不好,便会惹来一系列的麻烦。

误诊是医生职业生涯中的一道道“坎”,也是从中获得进步的一处处“源泉”。如果说初诊患者可能判断失误,那属于正常,但三次就诊均未得到正确诊断,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件回顾

患者王女士,52岁,于2016年8月17日以左髋部外伤疼痛2小时为主诉至医方就诊。医方出具的《门诊综合病历》载明:

现病史:患者于2小时前不慎摔伤左髋部,即感疼痛,活动受限,未处理,家人送来我院……(建议:急诊留观治疗,但患者及家属拒绝,并签字为证。)诊断:左髋部外伤,左髋部软组织损伤;左股骨颈裂缝骨折?建议:对症治疗,不适随诊,3天后骨科门诊复查。

该院为患者开具药物治疗。

8月22日,患者左髋部仍疼痛复诊,该院出具《门诊综合病历》,载明:

现病史:病史同前,左髋部摔伤后5天,现仍疼痛,盘坐受限,跛行,无肢体麻木……诊断:左髋部坐骨支骨折并创伤性滑膜炎;骨质疏松。建议:平卧硬板床,避免站立及负重,纠正骨质疏松,对症治疗,随诊。

11月7日,再次复诊,诊断和治疗同前。

12月11日患者以外伤后左髋外伤4个月为主诉至北京另一家医院就诊,该院出具《门诊病历》,载明:

初步诊断:左侧股骨颈骨折;诊疗建议:(1)免负重(部分负重)。(2)坚持关节功能锻炼。(3)定期复查,不适及时随诊。(4)住院治疗。立即到创急,请病房医生会诊。

2016年12月13日,患者进入第三家治疗,被该院以左股骨颈骨折(陈旧性)收入院,并于2016年12月15日在该院行左侧全髋人工关节置换术。患者共计支出医疗费75,241.8元,其中人工髋关节花费42,315元。

患者认为由于第一家医院对疾病的误诊、误治,才导致病情被延误,最终接受手术更换人工髋关节。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因此诉至法院索赔468,284.972元,并要求诉讼费由医方承担。医方对此诉讼请求不认可,认为临床诊疗符合规范,并无过错,并指出患者并未出现股骨头坏死,第三家医院进行髋关节置换属于过度医疗。

法院委托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书指出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主要包括:

1.在患者首次就诊中,未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及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告知。

患者首诊时,CT片检查显示有部分头下型股骨颈骨折可能性。医方诊断左髋部软组织损伤,左股骨颈裂缝骨折?并建议患者急诊留观,给予活血化瘀、消肿止痛治疗,医方的门诊诊断及处置符合规范。但对于股骨颈可疑性骨折,据《临床医疗指南-骨科分册》记载:怀疑有骨折可能的患者,应卧床休息,穿防旋鞋制动,相隔2-3周后再次摄片,以排除骨折,不可轻易否定骨折存在。医方在本次患者的诊疗过程中,综合病历中的建议内容过于格式化,未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及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告知,医方存在缺陷。

2.再次就诊时,未经必要的辅助检查即否定了左股骨颈可疑骨折的存在,其医疗行为不严谨。

医方的上述医疗行为存在缺陷,但与患者股骨颈骨折移位加大之间无明确因果关系。患者在复诊时,体格检查时患者左髋部临床症状未见缓解,医方未经必要的辅助检查,即否定了左股骨颈可疑骨折的存在,不符合《临床诊疗指南-骨科分册》中关于如何排除股骨颈可疑骨折的记载,医方存在过失。但医方给予患者“平卧硬板床,避免站立及负重”的建议,未违反股骨颈可疑骨折的处置原则。

再次就诊时,患者行骨盆正位片检查,显示左股骨颈头下异常骨致密带,骨折部位骨痂形成。据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记载:对于无移位或外展嵌插骨折,可将患肢置于轻度外展位,牵引治疗,但临床上经常遇到骨折转变成移位者,而且长期卧床易发生致命并发症,故近来多主张采取内固定,以利于病人早期活动。医方在本次诊疗过程中,遗漏了左股骨颈骨折的诊断,亦未予相应的对症处理,医方存在过失。

最终鉴定意见为:建议医方承担共同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医方承担50%的责任,赔偿患者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承担鉴定费和部分诉讼费,共计15万余元。

误诊的代价总是很惨重

在看过很多案例后,可以发现医方如果有能力诊断而未能正确诊断,最终会导致误诊,延误治疗,总会带来很高的赔偿比例。这一比例一般都会在50%以上,也就是至少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误诊的出现是由于很多原因导致的,包括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而最终是否需要负责任或者责任程度大小,主要还是通过判定误诊是否是可以避免,医方在误诊过程中是否有违反诊疗常规、未尽到诊疗义务、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未尽到告知义务等过失来决定。

1.无过错误诊的原因

无过错的误诊是指医务人员没有主观上的过错,而是由于病情复杂,或受医学发展水平所限,做出了与病人所患疾病本质不一致的诊断。

2.有过错误诊的原因

有过错的误诊是指医务人员故意做出了与疾病本质不一致的诊断,或者由于医务人员疏忽大意、过于自信违反诊疗规范,做出了与病人所患疾病本质不一致的诊断。

回到本案,医方对患者进行查体,并进行CT检查,提示可疑股骨颈骨折,诊断是正确的,要求患者急诊留观的处理也是得当的,在患者拒绝急诊留观后,让家属签字后离院也符合规范。

病历书写中没有将应告知事项一一罗列,可能所有医生的临床通病,但在患者复诊时,症状并没有改善,为什么医方没有给予复查CT不得而知,毅然决然地改变了诊断,显然是当时的接诊医生对于CT影响有着与首诊医师不同的判断。

正是由于骨折部位的判断不同,直接导致治疗方式完全不同了,这一次的复诊,直接导致了真正的误诊。而第三次就诊时,也因为前面两次就诊,未能重新仔细评估病情而导致误诊继续。

骨折的误判风险如何避免?

曾经因为家人外伤到医院陪诊,在拍摄X线检查后,急诊外科医生交代病情:

(1)因为夜间没有诊断医师,因此不能立即获得专业诊断报告,外科医生自己读片认为目前没有骨折的征象,当然最终结果以放射科诊断报告为准。(2)即使X线片上没有骨折征象,也不能确定不存在骨折,可能早期表现不是很明显,因此需要观察,必要时复查。最终家人被收入病房住院,复查CT被证实存在骨盆骨折。

之后的工作中,总是有机会看到骨科医生接诊患者,交代病情,于是慢慢发现了一些要点:

1.千万不要对自己的读片能力过度自信,在影像专业医师出具报告之前,应慎重解读影像光片,给自己留下余地。

2.对于有症状的患者,要把可能的情况想到最坏,交代到最坏,这样患者可能依从性更好,也不容易因为判断失误而导致严重后果。

3.病情可能有进展,一定要动态观察,交代清楚,辅助检查要跟上,最好留观或留院。

4.在接诊复诊患者时,需要重新仔细评估病情,特别是症状无改善的患者,需要重新审视诊断的正确性,不能盲目跟以前一次就诊的意见。

5.在选择检查时,不要先评估患者的承受能力,应本着需不需要的原则,掌握稍微“过度”的尺度。

6.本应当有更好的检查手段,若医院没有,应首先告知建议转院检查,特别是在诊疗水平较高的大城市。

7.多个医生评估错误的风险低于一人评估,因此适当的病例讨论,请上级医生诊察,都可能降低误诊风险。

医生请认真书写门诊病历

在这个案件中,前两家医院在鉴定时均提供了患者的门诊病历,并且病历中的基本内容都还有,实属不易。说明医方在病历书写、保存的管理还是相当到位的。

在急诊十几年,看到很多外科大夫在百忙中处理外伤患者,整个电子病历中除了诊断,可能只有不超过十个字的主诉,其余部分一片空白。有些患者需要病历,医生可能会在病历本上面草书一篇,而那些没有提到要病历的,基本上就没有了。

上周的《哪些科室最危险?我们分析了北京3年的医疗诉讼,结果发现……》一文中,笔者老刘提到了在所有的医疗诉讼案件中,骨科可算是诉讼大户,不但会发生医疗损害纠纷,骨科患者还常会牵涉刑事犯罪、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病历是重要的证据文件。因此,在这里就必须再提示一下病历书写的问题。

1.电子病历一定要及时书写

原来的门诊病历都是手写的,根据规定也是由患者保存,因此医方不需要提供门诊病历。而现在都是电子病历,患者在鉴定时如果没有病历,就会说医生根本没有写病历,要求医院提供;如果医院不提交,患方可以申请调取医院计算机服务器上面的电子病历资料。有些比较内行的律师为了防止医院重新书写门诊病历提交,会直接申请法院协助调取服务器上的原始数据,如果当时病历没有书写好,可能就比较被动了。

2.主诉一定要准确

3.查体一定要写生命体征和主要专科体征

很多医生认为写查体真的很麻烦,基本写一两个阳性体征就算了,但老刘并不以为然,任何一个急诊外伤、首诊患者都必须写生命体征、主要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阴性体征的意义,就在于证明医生进行了必要的评估、鉴别。

4.既往史一定要写,特别是药敏史

外科医生认为既往史不是很重要,但实际上既往史也是对病情评估的重要部分,而药敏史则是必备项目。

5.直接“放走”的患者一定要有告知内容

6.对于病历书写,老刘在尽量做到所有首诊的患者都能有比较完善的电子病历,查体比较完善,告知内容也能比较详尽。高效写病历的秘诀是模版的应用,特别是体格检查的片语,大篇贴过来,改阳性发现就好。

病历上面写到的,就是你做到的,至于实际情况,那并不是重点,你懂的。

最后,致敬所有的骨科医生——手术真的很累,风险真的很高,纠纷真的很多。(原标题:警惕!一个被误诊3次的病例……|医眼看法)

顾问律师:

梁雨,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北京仁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梁雨医疗法律专业团队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研究及实务,有丰富的医疗法律从业经验。

THE END
1.经典总结:日间手术病历书写规范(转)按现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作为对患者入院情况的系统评估,住院医师应在24 b内书写入院记录,8 h内书写首次病程记录。不但包含了大量对患者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及婚姻家族史,全身体格检查等内容,还包括了病例特点,拟诊讨论等临床分析记录;围手术期相关医疗记录中,术前小结、术前主刀查房记录、手术https://www.zhihu.com/tardis/bd/art/200981912
2.既往史包括哪些内容既往史包括既往健康情况、既往疾病史、外伤手术史、预防接种史、过敏史等。 1、既往健康情况:患者日常健康状况可能与当前疾病相关,通过对患者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惯等日常健康状况进行分析,可以判断患者当前疾病的基本病因。 2、既往疾病史:通过询问患者是否患过肺结核、肠结核、生殖系统疾病、肝炎、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https://www.haozai120.com/article/178080.html
3.既往病史怎么填?掌握这几点,让医生更了解你的降状况既往病史是指患者在就诊前曾患过的疾病,包括既往住院、门诊治疗、手术、过敏史等。既往病史是医生诊断疾病、制定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就诊时,填写完整、准确的既往病史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既往病史应该怎么填呢?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按照时间顺序填写。 https://www.pupu123.com/wenda/c8dfsf.html
4.病历本上既往史怎么写既往史是指患者本次发病以前的健康及疾病情况,特别是与现病有密切关系的疾病,按时间先后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1)既往一般健康状况。(2)有无患过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疾病,发病日期及诊疗情况。对患者以前所患的疾病,诊断肯定者可用病名,但应加引号;对诊断不肯定者,简述其症状。(3)有无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372523130399447259.html
5.医生问我的既往史后,在病历上写了两个字:上*,可是后面这字太潦草你好朋友麻烦您把检查的病例全部说出来,否则光这么一个符号根本无法判断 https://wapask.39.net/question/14069080.html
6.你好我们出院病历医生既往史上写的不对可以改嘛免费法律咨询你好,请问病历既往史写错了与事实不符合,医生不改怎么处理 卢林益回复: 既往史是由患者或患者陪同人员口述,医生记录而形成的病历资料,是根据实际描述得来的结果。我工作中因伤住院,医生把病历写成因病住院,导致我不能工伤认定,我出院后发现病历错了要求改病历未果咋办发现病历错了要求改病历未果请问咋办? 时龙https://www.66law.cn/question/24481525.aspx
7.既往史书写范文书写既往病历医师范文病员 1既往史书写范文 第一篇既往史书写范文《2015病历书写制度》 第1病历书写制度(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https://www.docin.com/p-2428570327.html
8.入院记录既往史写错了怎么办?平台法律顾问团队已解答 获取解答 > 以前的入院记录写错了怎么办? 其他 1.39万人问过 平台特邀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 假如医生在病历上写错了过去的病史怎么办? 损害赔偿 1.74万人问过 综合律师团队已解答 获取解答 > 还有疑问?直接咨询律师 > 入院记录既往史写错了怎么办?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相关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4099124.html
9.病历书写(精选十篇)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uoc0m0m.html
10.病例书写基本规范8篇(全文)其特点是:主诉是指患者本次入院的主要症或体征及持续时间;首先要对本次住院之前的历次住院经过进行小结,然后再写本次入院的现病史。对其既往史、个人史、月经婚育史、家族史的要求同入院记录。(不能省而写成“见既往入院记录”) ⑥入院不是24小时就出院的,可以写“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⑦入院不是24小时死亡的https://www.99xueshu.com/w/filed4pg7tbr.html
11.做手术的病历上会写既往病史吗真实医生问答病情分析:病历写完了就不能修改了,复印不可以删除既往史,如果您现在已经出院了,您只能找给您看病的大夫商量一下,现在基本上所有医院都是电子病历的。电子病历删除也会有记录的,如果病历已经记录了您流产的事情,您复印病历应该肯定是有这一块生育史的,我建议您先去医院看看当时大夫给您怎么写的病历,如果需要修改病历https://m.chunyuyisheng.com/mip/qa/flnl97fco55PK-lmPzcYpg/?ivk_sa=1024320u
12.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实施细则中山大学附属第第十九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https://dongyuan.fahsysu.org.cn/article/29819
13.病历中,系统回顾是写既往史,还是包括现病史呢?求教!谢谢(*°?°追心镞 内科医师 涵盖现病史既往史所有时间,借用一图。很多带教都以讹传讹 2023-09-17来自AndroidIPhttps://www.dxy.cn/bbs/newweb/pc/post/42612751
14.高血压门诊病历怎么写降问答病情分析:和其他门诊病历的格式一样,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简单查体情况、辅助检查、诊断(危险分层)https://www.miaoshou.net/question/8mzV2EN4Z2dgRJD7.html
15.既往史书写范文(121页)既往史书写范文.doc, 第一篇 既往史书写范文 《2015病历书写制度》 第1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https://m.book118.com/html/2020/0704/7031013116002145.shtm
16.现病史和既往史如何界定?心血管内科医生回答 兰军良 副主任医师 2022-05-21 12:24 回答了该问题 这种病历的书写关键还是病史、现病史、既往史、家属史等,重心凸起高体循环的动脉血压相应的一些状况。假如目前还是高体循环的动脉血压那就应该算现病史,但是有许多老医师都把它算作既往史。https://m.bohe.cn/iask/view/6ms0fkuakpwbgbh.html
17.什么是既往史病情分析:你好,一般病例或者门诊病历都会问之前既往史或者生育史,有无药物过敏史,有无流产,人流或者剖宫产等,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可以不写的 追问: 既往史:以往月经 规律,无重病史,流产、自然分娩、剖宫产,无过敏史。病例上写的这些是不是代表就得过这些病 回复: 无,如果有的话,例如:就会写流产几次,有剖宫产https://www.120.net/post/6919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