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将2014版指南中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概念更新为妊娠期高血糖,包括孕前糖尿病合并妊娠(pre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PGDM)、糖尿病前期和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diabetesmellitus,GDM)。
不同类型的妊娠期高血糖分类如下:
1.PGDM:根据其糖尿病类型分别诊断为1型糖尿病(type1diabetesmellitus,T1DM)合并妊娠或2型糖尿病(type2diabeetsmellitus,T2DM)合并妊娠。
2.糖尿病前期:包括空腹血糖受损(impairedfastingglucose,IFG)和糖耐量受损(impairedglucosetolerance,IGT)。
3.GDM:包括A1型和A2型,其中经过营养管理和运动指导可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1型GDM;需要加用降糖药物才能将血糖控制理想者定义为A2型GDM。
【推荐及共识】
1-1推荐对所有首次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空腹血糖(fastingplasmaglucose,FPG)筛查(推荐等级:B级)。
建议所有孕妇在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FPG筛查以除外孕前漏诊的糖尿病,FPG≥5.6mmol/L可诊断为“妊娠合并IFG”,明确诊断后应进行饮食指导,妊娠期可不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glucosetolerancetest,OGTT)检查。
1-2有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加强健康宣教和生活方式的管理(推荐等级:B级)。
首次产前检查需要排查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有T2DM、冠心病史、慢性高血压、高密度脂蛋白2.8mmol/L、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史、早孕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年龄>45岁。
1-3不推荐妊娠期常规用糖化血红蛋白(hemoglobinA1c,HbA1c)进行糖尿病筛查。妊娠早期HbA1c处于5.7%~6.4%时,进展为GDM的风险高(推荐等级:C级)。
1-4早孕期FPG在5.1~5.6mmol/L范围内,不作为GDM的诊断依据,建议此类孕妇在妊娠24~28周直接行OGTT检查,也可以复查FPG,FPG≥5.1mmol/L可诊断为GDM;FPG<5.1mmol/L时则行75gOGTT检查(推荐等级:B级)。
1-6若首次产前检查在妊娠28周以后,建议行OGTT检查(推荐等级:B级)。
GDM对于母儿结局近、远期均存在不良影响,因而建议及时尽早诊断,尽早进行生活方式干预,必要时加用胰岛素治疗。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首次OGTT检查结果正常者,必要时可在孕晚期重复OGTT检查。
1-7孕前未确诊、孕期发现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1)FPG≥7.0mmol/L(空腹8h以上但不适宜空腹过久);(2)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3)HbA1c≥6.5%(推荐等级:B级)。
二、孕前咨询、病情评估及孕前保健
2-1推荐确诊为糖尿病(T1DM或T2DM)、糖尿病前期(IFG或IGT)或有GDM史的妇女计划妊娠,并行孕前咨询和病情评估(推荐等级:A级)。
2-2评估内容包括:妊娠前血糖控制水平,有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神经病变和心血管疾病等,有无甲状腺功能异常等(推荐等级:B级)。
孕前咨询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糖尿病妇女非计划妊娠可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对暂时不适宜妊娠的人群应同时提供避孕咨询;询问家族遗传病史、疫苗接种史、药物使用情况等;
2-3对糖尿病、糖尿病前期的妇女提供个体化的医学营养治疗指导、生活方式管理以及健康知识宣教(推荐等级:B级)。
应根据孕前饮食习惯、喜好进行个体化评估。推荐谷物、豆制品、坚果、水果、蔬菜、减少精加工食品的膳食方案。非孕期150min/周的中等强度运动(如快走)被证明可改善胰岛素敏感性。
糖尿病妇女计划妊娠前可将口服降糖药物更换为胰岛素。应用二甲双胍的妇女如果仍愿意选择该药,可在医师指导下继续应用。如果妊娠前或早孕期曾有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药物的应用,并不建议因此终止妊娠,但一旦确定妊娠建议立即停用此类药物。
推荐计划妊娠前每日至少服用400μg叶酸或含叶酸的多种维生素。妊娠合并PGDM增加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美国糖尿病学会推荐妊娠12周开始服用小剂量阿司匹林以降低子痫前期的发生风险。但预防子痫前期,阿司匹林有效剂量需大于100mg/d。糖尿病孕妇服用阿司匹林的益处,尤其是阿司匹林对子代的影响尚缺乏充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