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竞赛海南医学院校赛的通知
海医教务〔2020〕88号
各二级学院及党委,各学生班级: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教务处组织开展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校内选拔和竞赛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一)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三)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鼓励已立项的大创项目积极申报(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5)。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五)项目可以学生为主,也可以老师为主(需已成立公司且项目成员必须为学生);要求以团队为单位参赛,允许跨年级、跨专业、跨校自由组队,每个项目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5人。
(六)指导老师最多指导三个项目,学生最多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但不限制学生参与项目数。
四、实施方案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基本流程如下:
(一)线下报名(2021年3月10日截止)
(三)初赛(2021年3月初)
初赛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采用盲评方式进行。教务处采用匿名方式汇总评审项目,将创业计划书内容交专家打分,根据专家评分,选出分数在前50%的项目进入学校决赛。
(四)决赛(2021年4月中旬)
决赛由教务处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评审打分的方式进行,由选手提交创业计划书、现场展示、回答评委提问等环节,决出前10%的项目进入省赛,具体环节如下:
第一环节:自我展示+专家评委提问
第二环节:分数统计
各环节完毕后累计得分得出排名
评分标准见附件3、4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二,颁发证书。
二等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三,颁发证书。
三等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五,颁发证书。
优秀奖占总项目数百分之四十,颁发证书。
(一)根据《海南医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海医学〔2011〕51号)文件,对参与项目及获奖项目进行相应学分认定。
(三)经过各学院初筛,学校组织盲审后,获得校级奖项的团队给予每个团队500元的项目启动经费;获得省级竞赛(决赛)资格团队给予每个团队2000元的项目启动经费;入围国家级竞赛(初赛)资格团队给予每个团队3000元的项目启动经费,按照参赛级别分别给予支持。
(四)进入省赛后,按照《海南医学院奖励办法(试行)》(海医学〔2014〕17号)文件给予奖励。
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万元、0.6万元、0.3万元;
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3.奖项若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则按一、二、三等奖进行折算。
(五)奖励奖金直接授予团队,如这些奖项的组织部门已经颁发奖励的,学校不再颁发物质奖励。
(六)参赛项目的指导老师,折合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入下学期。入围学校比赛(校决赛)计5个学时,入围省级比赛计10个学时,入围国家级比赛计20个学时,按参赛项目级别分别计算。
(七)提交项目的团队非不可抗原因不能随意退出比赛,否则所得学分、奖励取消,并记入学生诚信记录。
七、联系人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大创中心:
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2.创新创业计划书简本
3.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盲审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