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是云南省中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是非营利性质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属于市直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始建于1987年,注册地址:玉溪市聂耳路53号,注册资本:11,111.80万元,现任法定代表人景明。主要职责是负责预防保健、临床医疗、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健康教育、对口支援等工作;承担急危重症、疑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高质量发展的提速之年。玉溪市中医医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的坚强领导下,党建领航医院高质量发展,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进学科建设和技术水平,优化医疗环境和服务举措,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和就医体验,引培紧缺人才和优质医疗团队,团结拼搏、攻坚克难,使医院高质量发展底色更足、成色更亮。
1.高站位践行党建引领医院新发展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举办“双万”培训、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共7次。实施“医心向党健康同行”党建引领融合工程,着力构建“12347”党建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医院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双促”。夯实基层基础,开展组织体系覆盖提升攻坚行动、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基层党建“亮晒比拼”行动、“智慧党建”覆盖运用等活动,抓实组织建设。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实践工作。实施“456”工程,规范权利运行,强化监督执纪,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定期制发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醒清单,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医路清风、清廉玉中”品牌,营造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获玉溪市纪委监委“清廉医院”荣誉称号。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推进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从严从实抓好“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持续实施“红黑榜”考核评选,考核亮榜12期。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做到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
2.高起点构建医院改革发展新格局
医院积极融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牵头推进和成立了玉溪市城市中医医疗集团,组建玉溪市中医联盟,启动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扫脸支付,互联网医院启动上线,整理、修订医院各项管理制度500余项;开展“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亮目标定承诺展信心,推进国家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稳步提升;有力有效应对DRG支付方式改革,对医保患者数据情况进行分析和调研,通过摸清底数、调整结构、优化路径、综合评价、持续改进,为市级DRG支付方式改革打基础;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盘活周边资源解决患者“停车难、就餐难”问题,介入导管室完成基本建设;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原则,压实全面预算管理责任,压减2024年预算4000万元。医院实现了规模、效益、质量的稳步、协调发展。
3.高标准打造医疗服务新品牌
一是聚焦品牌学科建设,针灸学、推拿学入选省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10个院内品牌专科发展均有进步;温伟波、徐月、舒均等3个省级专家工作站落户医院;省级区域中医(骨伤)诊疗中心2023年通过终期验收;8个科室获批建设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科室完成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申报;3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分中心完成第一年度建设任务;4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完成第一年度考核;5个科室加入了省级专科联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51项;12个优质护理病区全部顺利通过复核验收。二是聚焦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岗位聘任管理机制,开展人力资源管理调研,优化人才架构管理,做好选人用人及干部管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常态化审核管理;引进硕士研究生14人,1人入选“兴滇英才”名医专项,2人入选云南省名中医,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5人、省级中医药学科带头人2人。三是聚焦科教创新,获批成为云南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点,获省级科研立项3项,申报联合专项17项、校院联合项目5项,发表SCI论文2篇,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出版专著2部。
4.高要求落实医院公益职能
5.高品质丰富医院文化内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7个内设机构,包括:骨伤一科、骨伤二科、骨伤三科、骨伤四科、外一科、外二科、肛肠科、妇产科、眼耳鼻咽喉科、皮肤科、口腔科、针灸科、推拿科、民族民间医药科、肺病科、脑病科(含老年病科、感染性疾病科)、心病科、内分泌科、脾胃病科、急诊内科、重症医学科、肿瘤科、治未病科(含医疗美容科、营养科)、康复医学科、儿科、预防保健科、体检科、麻醉科(加挂手术室)、急诊外科、风湿免疫科、精神科、检验科、放射科(加挂磁共振室)、CT室、超声科、功能科、病理科、输血科、药学部、制剂室、消毒供应中心、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院感办公室、医保科、财务科、审计科、医学装备科、门诊办公室、后勤保障科、信息工程科、采购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中医医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3人(离休1人,退休222人)。
年末其他人员43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附表10《“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附表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517,563.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29,067.21元,占总收入的14.26%;上级补助收入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00,240,918.5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4.9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47,578.02元,占总收入的0.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168,018.86元,下降6.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32,267.85元,增长5.73%,主要为财政基本拨款增加,因市级财政基本拨款承担的编内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因缴纳基数调增导致的社保费较上年增长;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27,769,627.47元,下降8.47%,主要因医疗预算收入同比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其他收入增加869,340.76元,增长43.95%,主要为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收入、租金收入、制剂产品调剂使用等收入增加。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376,937,906.45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73,694.20元,占总支出的92.95%;项目支出26,564,212.25元,占总支出的7.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913,032.36元,下降2.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24,367.01元,下降2.40%;项目支出减少288,665.35元,下降1.07%,主要因财政项目拨款预算收入同比减少1.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中医医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373,69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604,715.56元,占基本支出的53.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768,978.64元,占基本支出的46.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中医医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64,212.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3年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00.00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9,037.50元、中医(民族)医院支出4,788,142.88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88,006.55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264,124.03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790,721.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000,595.4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943,584.89元。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2023年项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48,2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7.12%;商品和服务支出4,055,339.75元,占项目支出的15.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10,071.00元,占项目支出的44.46%;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资本性支出6,150,601.50元,占项目支出的23.1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29,067.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38%。与上年相比增加2,732,267.85元,增长5.73%,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承担的编内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因缴存基数调增,财政基本拨款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为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平绍生特殊生活补贴专项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9,0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温伟波专家工作站劳务费9,037.50元,3名兴玉名医入选者生活补助150,000.00元(龙启顺、李晓玲、钟琼仙各5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87,11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5,807,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79,717.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752,91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4,583,644.00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88,006.55元、中医(民族)医院支出4,712,768.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28,795.0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6,790,721.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0,672.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264,124.03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943,584.89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000,595.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玉溪市中医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中医医院资产总额286,244,252.61元,其中,流动资产118,761,892.14元,固定资产158,210,831.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624,678.85元(净值),其他资产4,646,850.1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5,822.4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539,766.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6项,账面原值2,907,674.1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451.31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80,911.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10,690.8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44,902.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25,317.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无。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5361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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