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2023年学生入学高锋,解决部分学校教师师资缺口问题,郯城县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部分临时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郯城县教师师资人才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入库人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在2023年8月20日前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教学有关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病史。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三年内,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聘用岗位和人数
(一)聘用岗位
2023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结束后确定临时代课教师聘用岗位,报名不满的岗位名额可按比例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
(二)聘用人数:约1100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地点
郯城经济开发区办公楼一楼西首(郯城人才会客厅)。
(三)程序
(四)需提交材料
1.《2023年临时代课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6.个人征信证明。
7.无违法违纪证明。
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留复印件,原件带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由郯城人才集团全资子公司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聘用
1.以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郯城人才集团全资子公司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执行郯城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临时代课教师采取劳务外包的用工形式。由用人单位和郯城人才集团全资子公司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提供工作岗位。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按时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本次选聘。本次选聘暂不接受未纳入储备库人员报名,储备库端口长期开放,根据岗位需求情况不定期择优推荐人才任职。本次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之后入库人才,不在本次选聘范围内。
本次聘用公告由郯城人才集团全资子公司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