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是如何对待家庭的(中英对照)

第一章李洪志诱导弟子蔑视家庭、破坏家庭的言论

一、人类社会是个垃圾站,修炼人不是人

二、人间没有真正的亲人,真正的父母在宇宙

三、亲情是修炼的羁绊,圆满的障碍

四、慈悲代替亲情,天国福报补亲情

五、为除魔、度人可以杀害亲人

第二章法轮功如何对待父母、夫妻、子女

一、法轮功如何对待父母

二、法轮功如何看待夫妻关系

三、法轮功如何对待子女

第三章专家学者谈法轮功破坏家庭

一、中国专家学者谈法轮功对家庭的危害

二、外国专家学者谈法轮功对家庭的危害

和谐美满的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人人向往的幸福。德国诗人歌德说过:“无论是国王还是农夫,家庭和睦是最幸福的。”(Heisthehappiest,beheKingorpeasant,whofindspeaceinhishome)但是对每一个人来说,家不仅仅是一个温馨的字眼,更是责任和义务的体现。所以人们以法律规范、道德约束来积极努力地营造一个个和睦美满的家庭。然而,崇尚“真、善、忍”的法轮功,却藐视亲情、破坏家庭甚至制造一幕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使成千上万的家庭失去了欢乐,承受着无法愈合的伤痛。

——有的家庭因为法轮功而导致家庭解体。

天津市法轮功练习者李春香,一心追求“成佛”、“圆满”,对丈夫不闻不问,对子女漠不关心,与家人如同陌路,最后导致夫妻反目,家庭破裂。

河南省南阳市粮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田建国和他的妻子王朋,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很快达到了痴迷的程度。而他们夫妇尽管同为“功友”,但却相互仇恨,都认为对方“层次”不够,是影响自己“上层次”的障碍,最后竟为此离了婚。[1]

——有的家庭因为法轮功而痛失亲人。

2001年1月23日,河南省开封七名法轮功人员到北京自焚,其中有两个家庭,即郝惠君(女儿陈果)一家以及刘春玲(女儿刘思影)一家,这两个家庭由于全家练功,交相影响,极度痴迷,最终走上自焚、家破人亡的悲剧之路。[2]

辽宁省丹东市的王锡东练习法轮功后,1999年8月21日跳车身亡。他是个独生子,离结婚日期只有一个多月,新房已装修好,各种物品准备齐全,请柬也已向亲朋好友下发,结果却追随李洪志走上了绝路。家人为此遭受严重的精神打击,痛苦不已。[3]

——有的家庭因为法轮功而使老人、儿童承受着身心摧残。

海南省通什市吴启华1996年同丈夫一起修炼法轮功,不久就要自己8岁、6岁的两个女儿一起练。两个孩子不想练,她就想方设法要孩子跟着练,甚至强迫她们。最后为了“圆满”,带两个孩子上街帮她散发传单,把孩子领入了歧途。[4]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通讯站的工程师张坚痴迷法轮功,1999年2月跳楼自杀,60多岁的父母失去了这个独子后,生活无人照顾,终日以泪洗面。[5]

显然,家庭中只要有一人练上法轮功,就会给这个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那么,造成法轮功练习者伤害家庭的根本原因又是什么呢?

这与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的一些言论——在各地的讲法即经文和他的著作如《转法轮》的诱导,以及法轮功的喉舌媒体明慧网的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

那么,李洪志是怎样诱导弟子蔑视家庭、破坏家庭的呢?

长期以来,李洪志及明慧网出于控制信徒、发展成员的需要,在家庭观念、家庭生活等方面有着许多与传统美德相悖离的言论和观点,从意识到行为都深刻影响着法轮功练习者,从而使他们在对待家庭问题上行事怪异,与常理和社会规范不相符,最后给家庭、社会带来严重的伤害。

李洪志诱导弟子蔑视家庭、破坏家庭的言论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李洪志说,地球是个垃圾站,人类社会道德败坏,面临毁灭与淘汰

“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宇宙中不好的人往下掉,掉到宇宙的最中心——地球。”[6]

“特别是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的很厉害……社会在整体往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7]

“地球在这个庞大的宇宙中就像我们看一个苹果一样,它已经烂透了。苹果里面的每个分子就像每个人一样都已经腐烂了,那么这个苹果不就是要把它销毁掉、扔掉、处理掉吗?……干干净净的房间里边,一个苹果爬满了蛆虫在里面,你为什么要放在这儿,你不是在干坏事吗?就像这个宇宙一样。这个地球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还不销毁它,谁不销毁它,那个神不就是在干坏事吗?”[8]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美满构建着社会的和谐,社会的繁荣彰显着家庭的安宁。而按李洪志的说法,地球是垃圾站,今天的人类社会十恶俱全,像已经烂透的苹果,会遇到很多劫难,将面临淘汰与毁灭,那么,垃圾站的家庭当然是要面临销毁与淘汰。为此,大法弟子就不再像常人一样维护家庭、珍惜亲情,甚至有的不惜放弃家庭,自杀求圆满,给家人留下无尽的痛苦。

江苏原法轮功练习者何群,为返回“天国世界”,“脱离苦海”,把亲情也看淡了。他因印制法轮功邪教传单搞违法活动被逮捕后,在看守所内,用绝食的方式来对抗法律。父母闻讯后,带着妻儿来规劝。当母亲跪在他面前,哭泣着要他替他们老俩口、替年幼的孩子考虑时,他竟然没有丝毫怜悯……他倒是放下了情,而年迈的父母在其被法院判处7年徒刑后,却替他担起了生活的重担、家中的债务,承受儿媳和孙女离他们而去的打击与伤害。这个本该完整幸福的家庭走向了崩溃。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居民徐惠君,原本是一个幸福之家的主妇。她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性情变得古怪,亲情荡然无存。1999年5月31日,她为了逃脱所谓的“劫难”,撇下家人,跳楼身亡。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9]

(二)李洪志称修炼人是超常人、是走在神路上的人

“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10]

“其实你们再也不是常人中的人了,你们都回不去了,你们真的回不去了,你们和常人的差距相当之大了。”[11]

“大法弟子毕竟是走在神的路上的,……是神在安排你,是走在神的路上的。”[12]

“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13]

既然情是不修炼的“常人”的生活所需,“修炼人”已经不是“常人”,并且“修炼人”追求的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东西,那么,作为高于“常人”的修炼人,面对美好的天国世界,怎么能看得起面临淘汰的“常人”,又怎么会愿意再厮守人类垃圾站中的家庭呢?

如法轮功习练者晓梅,原本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妻子,可自1999年为美容步入法轮功以来,严格按照李洪志的话去修炼,逐渐痴迷,以至相信李洪志说的“修炼人已经不是人(常人)”的言论,抛弃人间的真情,把优秀的丈夫当成“垃圾”丢在一边,最后走上了与丈夫离婚的道路,使原本令他人羡慕的家庭走向破裂。

梁招凤,广东韶关钢铁集团公司运输部职工,自1997年7月开始练习法轮功后,性情发生了很大变化,完全沉迷自己“练功”,不再关心“常人”丈夫和儿子的生活、学习,甚至连丈夫被汽车撞伤、生母病逝也不闻不问,使原本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欢乐。而梁招凤本人患有间歇性头痛,自练习法轮功以后,拒绝去医院治疗,说这是前世造成的,医院也治不好。1999年7月23日上午9时许,她抛下家庭,喝农药身亡。[14]

“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15]

“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16]

既然真正的父母在宇宙,“人间的亲人”只是“客栈”小宿,转世轮回,这世是你的亲人,下世还不知是谁的呢?那么,练习者不再孝敬父母、不再关爱亲情,没了对家庭的责任,没了对亲人的牵挂,而一心只想修炼,早点回天国——自己真正的家,找自己真正父母和其他亲人。

湖南省会同县电影公司退休职工梁雪琳,在其痴迷法轮功期间,不照顾患有脑溢血而不能自理的丈夫以及两个未成年的儿子,还认为自己过了情关。放下了亲情,丢下了家庭的梁雪琳得到的是什么呢?丈夫于2002年6月14日从床上摔下,突发脑溢血身亡;两个儿子双双吸毒,大儿子因无钱吸毒参与抢劫被判刑,至今仍在监狱,小儿子被送少年教养所至今。

2001年2月16日,湖南省常德市的法轮功人员谭一辉,在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南口路旁,点燃汽油自焚身亡。谭一辉的母亲伍四喜悲愤地哭喊:“是邪恶的法轮功害死了我的儿,李洪志,你还我儿子!天理难容李洪志!我要奉劝所有法轮功练习者,你们再也不要相信李洪志那一套鬼话了。再练下去,会走上人生绝路,使更多的家庭遭受不幸,更多的母亲像我一样心里流血流泪”。[17]

(一)李洪志说,世间的人痛苦,天上的佛大自在

“佛教中认为当人就是苦,只要你当了人,就得受苦。”[18]

“天上的佛没有苦,全是高兴事、幸福事,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19]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都不费吹灰之力。”[20]

“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21]

既然当世间的人就有痛苦、就得受苦;而当天上的佛,不仅没有痛苦,而且还能长生不老,要什么有什么,那么谁还愿意维护常人家庭、当人呢?

叶思静整天除了练功就是睡觉,来店里租书的人越来越少,生意日渐惨淡,儿子练功后的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一次,不明事理的儿子拿了一把菜刀架在脖子上,威胁郭坚锐:“以后不要再管我,否则我就自杀。”

一个原本充满关怀的温馨家庭,因为法轮功变得名存实亡。[22]

(二)李洪志说,修炼法轮大法可以回天国、摆脱尘世的痛苦

“我们人来到这里不是来当人——是来吃苦、消业的,只有通过‘修炼’,经过吃苦、消业,咱们人才能返回先天的本性,做到返本归真,回到自己的天国世界里。”[23]

“是把你从常人最苦的状态中拿到高层次上去,永远不吃苦了,解脱了。”[24]

“把你从人的痛苦之中度到天国去,那是真正的、根本的解决人的痛苦问题。”[25]

“根基为先天之条件,正悟为上士之慧因。存真善忍心中有道,修法轮大法可圆满。”[26]

法轮功练习者大都心理脆弱,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顺与困难,一时又难以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这些言论能够极大地满足练习者的心理需求。当他们得知修炼法轮大法就可逃离地球、摆脱痛苦时,就像溺水者获得了救命稻草,死死不肯放松,因此即使放弃亲情、丢弃家庭、违反法律也在所不惜。

如山东省沂水县的小学教师李光莲,原本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丈夫和她分别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自1998年习练法轮功以来,李光莲认为当人非常痛苦,不顾一切拼命想挣脱,因此,不再珍惜亲情,把亲人看成是修炼的障碍,把家庭看成是人类垃圾,直至为了圆满,离家出走,丢弃丈夫与孩子,还说“为了法轮功可以抛弃一切”,最后与丈夫离婚,让法轮功毁了她原本幸福的家。

(三)李洪志告诫追随者,如果执著亲情就圆满不了

“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27]

“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28]

“能不能放下常人之心,这是走向真正超常人的死关。”[29]

“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30]

既然情是修炼的羁绊,放下情才能圆满,圆满以后成仙成佛,进极乐世界要什么有什么,那么,法轮功练习者不再珍惜人间的真情,就会想尽一切办法摆脱亲人的羁绊,有的把对亲人的伤害看成是“过情关”。甚至有的把亲人看作是他们修炼路上的“魔”,为圆满除“魔”,竟然杀死自己的亲人。

辽宁省丹东市小学教师刘长红的弟弟不幸患上了白血病,家人焦急万分。刘长红一面劝慰奶奶、父母,一面精心照顾病床上的弟弟。当医生说只有进行骨髓移植才有望挽救弟弟的生命时,刘长红毅然提出由她给弟弟捐献骨髓。然而,1998年刘长红练上法轮功后改变了这一决定,她要去掉“执著心”,去掉“名、利、情”。因为,李洪志说:“所有的执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种环境中把它磨掉……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法轮功把一个原本富有人情味的家庭变得冷酷无情。[31]

《法轮功把我变成没有人性的木偶》一文中法轮功习练者梁秀云在丈夫病倒、孩子无人照料之时,却仍在为李洪志、法轮功鸣冤叫屈……干警含泪劝告她说:“你爱人因你劳教而加重了病情,你如果再不醒悟,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听到这些话,她心里却只有一个念头: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当头发蓬乱、脸色蜡黄的丈夫来到劳教所看她时,梁秀云却没有半点恻隐之心,甚至认为他是干扰她修炼的“魔”。

(一)李洪志提出“慈悲”这个替代品,蛊惑弟子心安理得地放弃亲情、伤害亲人

“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常人的心就带动不了你,取而代之的是慈悲,是更高尚的东西。”[32]

“在这方面修好了,我真的不动情了,我就像个铁板一块。不是这样啊,修炼的人是慈悲的。当你真的是慈悲众生的时候就不会再有情来困扰你了,而且所有牵扯到情的家人也不会再说你对他们无情了。”[33]

“慈悲不是情!常人是有情在的,升华上去之后没有情,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慈悲。”[34]

“人要去掉这个情,慈悲心就显现出来了。”[35]

所以,练习者不再为自己放弃亲情愧疚,因为那是升华到了觉者的慈悲,而不是自私和无情,反而觉得自己很高尚。他们常说:“你们常人的情是低层次的,自私的,我们修炼人要的是慈悲众生,是无私的。”所以习练者把对家人的伤害看成了高尚的慈悲,认为不能被常人的心带动着,拘泥于常人的情,而要更高层次的东西,慈悲众生。如《法轮功让我众叛亲离》一文中的受害者赵小平,认为放弃亲情、放弃执著,是“上层次、慈悲众生”;再如山东原法轮功习练者张振玉,在牵挂自己的母亲生命垂危之时,依然离家为大法做贡献,使病重的母亲感受不到一点儿子的孝心及家庭的温暖。正如醒悟后的张振玉所说:“法轮功使自己变得没了人性,永远失去了报答母亲的机会。”

(二)李洪志提出“度人到天国”、“福报”亲人,因此使练习者觉得这种行为高尚无比

“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36]

“我们有的人,做了大善事,或者是修得不错,父母可能都借光被超度上去了。人说一人练功,祖辈积德;说你修成佛了,你父母可是积大德了。”[37]

“一人练功,全家受益。”[38]

既然“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那么伤害亲人的大法弟子就成了“借光予人”的功臣,这样李洪志用“福报”掩饰对亲人的伤害,给练功者抛弃亲情、伤害亲人找了个很好的心安理由,所以习练者经常自我安慰地说:“我们也知道,家人为我们承受了很多,以后我们会加倍地偿还他们的。”甚至还相信李洪志的“度人圆满”杀死亲人,认为那是福报他们。

山东省郯城县杨集镇张振玉,原本是一个孝顺的儿子,自1995年为“修心向善”走进了法轮功后,不再关心父母。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为了“圆满”两次带妻子进京,把年仅5岁的儿子留在家中。他60多岁的老父亲除了照顾卧床不起病重的母亲之外,还要照顾几乎不能自理的80多岁的奶奶,加上还有他幼小不懂事的儿子,别说是忙于秋收,单是老人、孩子也够老父亲伺候的!而张振玉那时只相信李洪志说的:“将来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并且“当你修成了的时候,可以把你的亲人带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所以,用法轮功的所谓“福报”安慰自己,去无情地伤害亲人。而当张振玉为法轮功奔波了之后,法轮功给他们家带来了什么,是母亲含泪永远的离去。

2001年11月25日下午,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的家中以残忍手段亲手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和妻子,将母亲用刀砍成重伤。傅怡彬说:“为什么把他(们)砍成那样,我是孝敬心,使他(们)脱离苦海,到一个更高境界,更高层次去。……如果站在(法轮)‘大法’的角度上,认为这是人间正道。我是站在‘大法’的角度上去做这件事。……我把他们杀了,整个我们这一个大家子,修炼成了以后,到了极乐世界,永享欢乐”。事后仍执迷不悟的傅怡彬还为没有将母亲杀死、“度”上“天国世界”后悔,认为自己没有尽到责任。[39]

(一)李洪志称,干扰学法的是魔,为除魔可以杀人

“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40]

“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41]

李洪志宣扬干扰学法的就是魔,而不修炼的家庭成员哪个不是干扰修炼人学法的魔呀,因为正常人谁也不会对自己亲人痴迷邪教法轮功而无动于衷,所以练功的家庭成员和不练功的家庭成员——“常人”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练功人忙于修炼无暇顾及家庭的责任,家庭的重担都落在了不修炼的家庭成员肩上。再者,修炼人与“常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修炼人追求的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升天圆满”,因而,修炼的家庭成员为了圆满,漠视骨肉情、抛弃夫妻爱,过着一种另类的生活,甚至有的为了圆满自杀、杀人,给亲人带来了无尽的伤痛。而追求家庭幸福、夫妻恩爱的“常人”家庭成员,怎能忍受无情无义的法轮功练习者,只要他们不断修炼,家庭矛盾必然会激化,夫妻反目、家庭破裂是这类家庭的最终归宿。即使他们的家庭暂时还没有破裂,也已经是名存实亡,不会再有正常家庭的幸福。那么,在李洪志“除魔”言论的教唆下,部分大法弟子会为了“除魔”,伤害家人,使原本完美的家庭毁于一旦。

1998年2月25日夜,江苏省的吴德桥在家练功,妻子予以劝阻。吴用菜刀将妻子杀死。[42]

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的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闯过了情感关。为了除魔,身为母亲的她在和众多同修修炼时,竟然将8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43]

2001年2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习练者魏志华因认清法轮功邪恶本质,发誓“不再做李洪志弟子”。包括魏志华的丈夫在内的1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认为她是破坏“大法”的“魔”,竟惨无人道地将她捆绑并捂住口鼻,最终导致魏志华窒息死亡。[44]

(二)李洪志还宣扬度人升天,可以杀人

“如果一个大的生命被人杀死,其罪业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杀人,那么造了业就一定要还……而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环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是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以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45]

“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46]

“三界与宇宙的一切是反的,所以法理也给这一层提供了适合于常人生存的反过来的理。”[47]

虽然在人间杀人是犯罪行为,但按李洪志的说法,人间的理与高层的理是反着的,在高层看那不叫杀人,而叫善解恶缘、叫度人,即被杀的人能被度上天国,也能当神仙。为此,法轮功痴迷者杀死亲人,不认为是残害亲人的生命,相反认为是带亲人去美好的天国享福。在李洪志这些言论的诱导下,当法轮功习练者修到一定层次的时候,感觉自己也有度人能力了,就会为度人升天而杀他人,包括杀自己的亲人。

2002年2月3日晚,辽宁省朝阳县大平房镇西街村村民董立,残忍地用铁镐砸向正在熟睡中的妻子女儿,致使37岁的妻子孟秀荣死亡,14岁女儿董雨丹重伤。董立说“大圣王”李洪志告诉他将要天塌地陷,这之前升天的人能成神佛,可以到“法轮世界”去,过了那一刻就得变成猪狗。为了修炼“法轮大法”,一个个原本美满的家庭就这样毁灭了。[48]

[1]《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4月6日《“法轮功”邪教是家庭和生活的破坏者》

[2]《人民日报》2001年1月31日《邪教“法轮功”又一滔天罪行——“法轮功”痴迷者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

[3]《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4月5日《“法轮功”邪教是家庭和生活的破坏者》

[4]中新网2001年4月17日《“法轮功”:破坏家庭的罪魁祸首》

[5]人民网2001年7月19日《灭绝人性的“害人功”惨无人道的“圆满”》

[6]李洪志:《转法轮(卷二)》

[7]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9年5月2日、3日)

[8]李洪志《美国东部法会讲法》(1999年3月)

[9]《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4月5日《“法轮功”邪教是家庭和生活的破坏者》

[10]李洪志《纽约法会讲法》(1997年3月23日)

[11]李洪志《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4年4月12日)

[12]李洪志《对澳洲学员讲法》(2007年8月4日,根据录像整理)

[13]李洪志:《转法轮》

[14]人民网2001年7月19日《灭绝人性的“害人功”惨无人道的“圆满”》

[15]李洪志《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年2月26日)

[16]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9年5月2日、3日)

[17]人民网2001年7月19日《灭绝人性的“害人功”惨无人道的“圆满”》

[18]李洪志:《转法轮》

[19]李洪志:《转法轮(卷二)》

[20]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年5月)

[21]李洪志:《转法轮》

[22]《光明日报》2001年4月5日《湮灭亲情残害家庭——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破坏家庭案例剖析》

[23]李洪志:《转法轮》

[24]李洪志:《转法轮》

[25]李洪志:《转法轮》

[26]李洪志经文《学大法》(1993年2月18日)

[27]李洪志经文《修者忌》(1996年4月15日)

[28]李洪志:《转法轮》

[29]李洪志经文《真修》(1995年5月22日)

[30]李洪志经文《圆满功成》(1996年4月21日)

[31]《光明日报》2001年4月5日《湮灭亲情残害家庭——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破坏家庭案例剖析》

[32]李洪志:《转法轮》

[33]李洪志经文《2003年元宵节讲法》(2003年2月15日)

[34]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35]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36]李洪志《瑞士法会讲法》(1998年9月4日、5日)

[37]李洪志:《法轮大法义解》

[38]李洪志:《转法轮》

[39]新华社2001年12月16日《邪教“法轮功”又欠血债》

[40]李洪志:《法轮大法义解》

[41]李洪志经文《忍无可忍》(2001年1月1日)

[42]凯风网2008年4月24日《被淡忘的生命——法轮功引发的死亡问题》

[43]凯风网2008年4月24日《被淡忘的生命——法轮功引发的死亡问题》

[44]新华社2001年9月25日《魏志华亲人的控诉》

[45]李洪志经文《大法是圆容的》(2001年7月30日)

[46]李洪志《瑞士法会讲法》(1998年9月4日、5日)

[47]李洪志经文《大法是圆容的》(2001年7月30日)

[48]中新社2002年3月19日《辽宁朝阳一“法轮功”痴迷者残害妻子女儿》

在李洪志看待家庭和破坏家庭言论的诱导下,法轮功弟子在对待家庭成员上是如何做的呢?

(一)不认人间的亲生父母

“人的这个身体结构是神造的。”[1]

“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2]

“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3]

李洪志在早期讲法录像中甚至说:“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

人由母亲所生,这是三岁孩子都明白的事,李洪志却颠覆了正常的伦理道德,宣扬“神造人”、“元神生人”,甚至“李洪志自己造人”,说人间生身母亲不是真正的母亲,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割断习练者的人间血脉,使习练者背弃人伦,不再相认自己的亲生父母,更不用说其他的亲人。他们置家庭责任于不顾,视亲人的痛苦于不见。有的为“护法”、“上层次”、“圆满”,抛下卧病在床的父母和嗷嗷待哺的孩子;有的对跪在膝下、老泪纵横规劝自己的父母无动于衷,更有甚者,对自己的父母过世,不流一滴眼泪。

原法轮功习练者刘畅曾对采访她的记者说她是“从天上来的”,并且对被她丢弃在家、卧床不起、患有直肠癌的老父亲,毫无牵挂、一脸漠然。而李洪志自己也不认亲生母亲,曾对他的亲传弟子讲:“……我妈是我的魔。”此话不过一年,又对他的亲传弟子等人说:“我是比我女儿高几级的佛,比释迦牟尼高万倍,功能比释迦牟尼高多少万倍,我是××佛,我妈是我的魔。”特别是对揭露他骗人真相的亲生母亲,李洪志怀恨在心,说什么:“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练功。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母亲在他眼里竟然是个该杀的魔鬼,可见其忤逆不孝到了何等地步!另外李洪志原本出生于1952年7月7日,为了编造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便将自己出生日期改为1951年5月13日,那时他的父亲李丹和母亲卢淑珍刚在处对象,根本还没有结婚,李洪志竟然篡改生日,这是对其父母极大的不敬与忤逆。

(二)不孝敬父母

“人家讲佛教乱了,儒教的东西都跑到佛教中去了,什么孝敬父母、儿女情都跑进去了,佛教中没有这个内涵。”[4]

“我说你妄想,你干涉不了别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别人的命运,包括妻子儿女、父母兄弟他们的命运,那是你说了算的吗?”[5]

“你孝顺父母也是为了这个情;父母喜欢你也是个情,都是人间之情……修炼者就要慢慢放下这个情。”[6]

“求给亲人消灾消病都是对亲情的执著。”[7]

“不能给死去的人磕头。它们还等着你度呢,你给他磕什么头。”[8]

百善孝为先。“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其它各大宗教教义中也都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孝”的重要性仅次于礼拜真主。基督教认为:“上帝没办法照顾每一个人,所以创造了母亲。”所有的民族,都对生养自己的父母抱有朴素的感恩之情,“母亲节”就起源于美国。甚至动物也讲“孝”,乌鸦有反哺之德,羊有跪乳之义。然而,李洪志却反对孝敬父母、反对给亲人消灾消病,认为孝敬父母是“人的情”、是“执著”,使诸多法轮功练习者在潜移默化中变得冷酷自私,甚至父母亲去世也不磕头尽孝。

山东郯城原习练者张震玉,修炼法轮功时,面对母亲病危,不仅不关心母亲的病情,甚至还阻止家人送母亲去医院,直到母亲去世,不给母亲磕头尽孝,甚至连一滴眼泪也没掉。

(三)有的甚至残害父母

“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有魔在干扰,不让你练功。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10]

“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11]

因此,法轮功人员认为干扰学法的就是魔,包括父母,所以有的为了“除魔”竟然杀死自己的亲生父母。

1996年8月23日,湖南省嘉禾县法轮功习练者王学忠说其父王继荣是魔,用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当场将其父砍死。[12]

李洪志一方面要求大法弟子为圆满修心禁欲,放弃正常的夫妻生活;另一方面又提出“男女双修”促进圆满。

(一)修心禁欲,蔑视夫妻正常性生活

“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13]

“执著于色,则与恶者无别,口念经文贼眼相看,与道甚远,此乃邪恶常人。”[14]

“旧势力、旧的宇宙把什么东西看的最重?就是色,……就说他们把这些事情看的非常的重,所以谁要在这方面犯了戒,谁要在这方面做的不好,那都不会保你,而且都会把你往下推。”[15]

欲是人正常的生理需求,如孟子云:“食色,性也”,而夫妻的性生活是维系婚姻稳定、家庭和谐的重要因素。然而,李洪志却把它看成是修炼的羁绊、圆满的魔障,说执著情欲,不仅修炼不好、上不了层次,还会遭到旧势力、那个宇宙所有神的排斥。为此,大法弟子为了达到最高境界——修炼圆满,就要放弃情欲,丢掉正常的夫妻生活。

如明慧网于2008年6月4日刊登的《我是怎样斩断情欲的》[16]借着一个大法弟子之口说:“名利情都是修炼提高的障碍……必须把影响修炼提高的一切障碍都彻底的抛弃掉,这样才能够尽快的返回自己的家园。于是,我在彻底放下名利的同时,也就果断的斩断了阻碍修炼人提高圆满的情欲。”

但是有七情六欲的人,要天天忍受“饥渴”,这是扼杀人性,有谁又能真正去掉呢?

如明慧网2008年4月3日发表的《唐僧肉》[17]一文中说:“我们修大法的人有很多都是结过婚的人,但结婚的人最后都是要放下这些(情)的,到现在还有很多人在其中爬不出来,为这而苦恼。”

明慧网2007年10月12日发表的《一个青年同修的心里话》[18]一文中谈到:“从得法到现在,……我也……长成青年人了,这就碰上了婚姻问题。……我决定不找对象了。……明慧网上有同修说背法去色欲之心,其实师父讲过‘法能破除一切执著’,不光是色欲,所有的人心都能在自己溶入法中去掉。平时也要注意自己的一思一念,我是一旦听到有人在我面前说这些事,我就知道是自己有漏了,赶紧发正念灭掉男女之情、色欲之心,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不招来麻烦。”

(二)“男女双修”可以加持功力,促进圆满

“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男女双修的目的是要采阴补阳、采阳补阴,互补互修,达到一种阴阳平衡的目的。……因为人身自有阴阳存在,在阴阳的相互作用下,自身就能达到阴阳平衡,也就能够产生出许许多多的生命体。”[19]

“我们发现现在男的女元神特别多,女的男元神特别多,正好符合现在道家所说这种阴阳反背、阴盛阳衰的天象”、“结印时,男的左手在上,女的右手在上。为什么这样呢?因为男的是纯阳之体,女的是纯阴之体。男的要抑制你的阳,发挥你的阴;女的要抑制你的阴,发挥你的阳,达到阴阳平衡。”[20]

“那个佛呀神呀是没有常人的情的,也和常人对事物认识的那种概念。”[21]

李洪志既然暗示男女双修能净化身体、提高功力。为此,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鄙夷正常的夫妻生活,而贪恋推进圆满的“男女双修”,因而男女混居,进行双修或群修,违背人伦道德、伤害夫妻感情,甚至有的为此导致家庭分裂或其他人间的悲剧。

法轮功人员晓梅,本是一个品行端庄的女人,也有着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可为修炼圆满与功友男女双修,违背了婚姻的道德底线,使自己面对了一个痛苦不堪的家庭破裂结局。

2004年上半年,吉林省延边州龙井市,李明英闯过情感关后和妹妹、妹夫进行男女双修,最后为了驱魔和妹妹一起残忍地用木棍将自己的丈夫荆涛活活打死。荆涛的母亲彭守贤来看望儿子,这个也修炼法轮功闯过情感关的母亲听说儿子是为“驱魔”所至,面对奄奄一息的儿子,竟然毫无母子亲情地也跟着打坐在地,念起了“经文”,直到荆涛死去。[22]

(三)常人不配与修炼人结婚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感谈到夫妻生活时说:“在高层次上看,说常人在社会中简直就是和泥,不嫌脏,在地上和泥玩呢。”这就说,修炼的人不能跟常人过夫妻生活。而明慧网也有类似的表述,如在《我怎样对待婚姻与家庭》[23]中称:“老学员和常人或者新学员结婚,好比神与人结合,天上是否会发生这种事,大家可以更理性的思考一下,以便在正法修炼的最后阶段,更好的在法上修。”

为此,弟子们就不再愿意与常人缔结婚姻,即使已经与常人结婚的弟子,最后都要走向破裂,即使不破裂也是名存实亡了。如明慧网上的《究竟情为何物?》[24]文中弟子说:“为情执著,碎尸万段不足惜;常人满身业力,如身陷泥沼。”为此,就导致了大法弟子在婚姻问题上的几种悲剧:

为修炼与常人夫(妻)离婚。王钧源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和他以前都是中国科技大学的学生。1995年,王钧源赴美学习,妻子为了能与他在一起,放弃了高薪工作的机会。二人感情很好。可是法轮功改变了他的妻子,也破坏了他的家。练习法轮功以后,妻子不再勤勤恳恳工作、学习,也不再关心家人,甚至把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丢弃在家,自己独自在外居住,还说“修炼‘法轮大法’是她生命中至高无上的一件大事,她能得此正法于今生今世,这是最大的福分。她不会为任何一种原因而放弃修炼”。就这样,一个原本幸福、完美的家庭被法轮功破坏了。[25]

为修炼缔结了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明慧网《珍惜师父要救度的人》[26]一文中描述:“认识当时修炼的他以后,我觉的我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不仅得到了大法,还找到了如意郎君。可是有一次他却告诉我,不要把情看得太重,他并不大喜欢我这种性格的女孩,是为了修炼才和我走在一起的。”

为了大法还要与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性关系。明慧网《牺牲自己的婚姻让人明白真相是不理智的行为》[28]一文提道:“有一名老学员在丈夫被迫害期间,被一男人……引诱并奸污了她,直至怀孕、生子、同居,……竟有一些老学员劝她……继续过不正当关系的肮脏生活,理由是不能让她的家人……抵触大法,为了‘维护法’就要做出‘牺牲’;一个女同修,被……男人……经常纠缠,要求进一步发展关系,……一些老同修以不能‘影响法’为由纵容。”

(一)淡化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李洪志首先否定了子女与父母之间遗传学上的联系,他说:“你知道这一世你们是一家人,你知道前一世你们不是一家人吗?……这一辈子是你的孩子,你知道上一辈子他是谁的孩子?”[29]

“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生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30]

李洪志否定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淡化亲情,因而,大法弟子不再疼爱和关照自己的子女,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危害。

1997年3月,天津市宁河县廉庄乡李秀芹开始接触法轮功并逐渐痴迷,一天到晚只是练功,对家里的事情不闻不问。受李洪志“消业”论的影响,李秀芹不仅自己生病不打针、不吃药,而且还不让儿子刘文勇去医院看病。1999年初,刘文勇患了皮肤病,他爸爸抱着他要去医院,被李秀芹强行制止。李秀芹按照法轮功那一套自己给儿子“发功治病”,结果耽误了治病的最佳时机。不久,刘文勇病情加重,身上出现了大面积的红紫斑块,有的出现溃烂迹象,当地医院初步诊断为皮肤癌。身患重症的刘文勇整日以泪洗面,他哭诉:“妈妈,您想想吧,原来咱们家是个多么好的家呀!可是现在呢,不像个家了!奶奶整天地哭,爸爸成天呆在家里不愿出屋,吃不下饭,我怕他们出事,天天看着他们……我和妹妹吃的不像吃的,穿的不像穿的,这是为什么呀?我的亲妈妈,您好好想想吧,不要为了法轮功而不管别人啊!”[31]

(二)剥夺子女受教育权利

在李洪志看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对儿童的成长根本无足轻重,按照他的“业力说”,一个人一出生,他的人生轨迹就被安排好了,一个人幸福与否主要取决于他前世前生的业力大小,后天的教育完全改变不了他的生活。

李洪志这样说:

“一切都安排好了。为什么还要教育?”[33]

“如果他听你的话,你就在他愿意听的情况下,善意的去劝说他;如果在他心情烦燥的时候你最好别说,说了也等于没说,你还会被惹的一肚子气。那么实在管教不了了,这也不能怪你。”[34]

“你实在教育不了了,他非要做什么事情,你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要他不犯罪,你真的没有办法……”[35]

在法轮功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上,李洪志居心险恶。他否定教育的作用,企图把所有法轮功人员的子女都变成新信徒,借此壮大组织,扩充成员。

李洪志说:

“有些孩子……来干什么呢?来得法。他知道以前的法已经被败坏了,从新来锤炼。你别把他们看成一般的人。”[36]

“有许多小孩是有来头的,都是要得这个法的。”[37]

在这些言论驱使下,很多大法弟子不重视孩子的后天教育,有的甚至逼着孩子学习法轮大法。许多法轮功人员让孩子很小就去学法轮功言论,读所谓的“明慧学校”,发正念,讲真相,作出各种稀奇古怪的行为。对此,明慧网上的案例比比皆是。

明慧网2008年5月13日刊文《大陆小弟子的一点认识》:“我是一名大陆小弟子,今年上高一……每天都能至少看一讲法,每天都到十二点发完正念才睡觉。”[38]

正在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高一学生坚持每天午夜十二点“发正念”,这种行为与现代教育学目标是相悖的,给孩子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就指出,由于青少年心智不成熟,不适宜在青少年中间推行信仰教育。

(三)残害子女的生命

在李洪志“消业”、“驱魔”、“度人”等言论的诱惑下,有的孩子生病不给医治,有的把自己的孩子当成“魔”杀死,也有的为圆满带着孩子一块升天。

在明慧网2008年3月26日登载的《龙飞的修炼故事》中:“我又吐又拉,身体烧的烫人……我不舒服是师父为我净化身体,是好事……我承受一下就过去了。”[39]文中的“龙飞”生了病坚信“是师父在净化身体”,拒不吃药就医。法轮功简直拿青少年的生命健康当儿戏!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的法轮功练习者马秀荣,强迫患病的儿子练功治病,以“摆脱魔鬼的纠缠”。5个月后,12岁的孩子因得不到科学的医治,悲惨地病死在家中。[40]

王玖玲,女,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1997年开始练习法轮功。2000年7月王随丈夫到山东探亲,28日上午12时,王玖玲抱着年仅4岁的儿子从亲戚所住宿舍的6楼跳下。王玖玲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时年26岁,4岁的孩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1]

[1]李洪志《北美巡回讲法》(2002年3月)

[2]李洪志:《转法轮》

[3]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9年5月2日、3日)

[4]李洪志:《转法轮》

[5]李洪志:《转法轮》

[6]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7]李洪志:《转法轮》

[8]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10]李洪志:《法轮大法义解》

[11]李洪志经文《忍无可忍》(2001年1月1日)

[14]李洪志经文《修者忌》(1996年4月15日)

[15]李洪志《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19]李洪志:《转法轮》

[20]李洪志:《大圆满法》

[21]李洪志《纽约法会讲法》(1997年3月23日)

[22]凯风网2007年12月14日《法轮功的“男女双修”把她们变成了魔鬼》

[25]《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7月26日《“法轮功”毁了我的家》

[29]李洪志《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30]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9年5月2日、3日)

[32]《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4月6日《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破坏家庭案例剖析》

[33]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年5月30、31日)

[34]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年5月30、31日)

[35]李洪志《加拿大法会讲法》(1999年5月23日)

[36]李洪志《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1994年9月18日)

[37]李洪志《济南讲法答疑》(1994年9月)

[40]《人民日报》2001年4月5日《“法轮功”邪教是家庭和生活的破坏者》

[41]人民网2001年7月19日《灭绝人性的“害人功”惨无人道的“圆满”》

(一)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郭正谊

1999年4月25日以后李洪志从中国大陆飞往悉尼,在5月2至3日,召开了两天会。就在这个会上,李洪志说:“其实有的地区幼儿园的园长一直到老师啊都在练,那些小孩都在练。小孩他没有执著嘛,往那一坐,哎哟!太好了,真是纯净啊,真了不起。这个事情当然是好事啦,对小孩用大法的法理来教育,对他们一生都是受益无穷的。”

果然,1999年在清查法轮功的过程中,在山东济南地区竟然真发现了一个以少年儿童为对象的法轮功学法小组,19个孩子被骗去“弘法”,小的才4-5岁,最大的12岁。小的是用糖果饼干骗去的,大的是用能成仙得道引诱的。他们被关在秘密的小屋中,看李洪志的录像带,学读法轮功的书,还要背诵李洪志的《洪吟》中的反动诗词!太可怕了,这那里是什么学法小组,实际就是一个摧残孩子们的“集中营”!

仅仅10岁的胡振炜小朋友被解救出来以后,她控诉说:“让我练功时憋气,憋的我心口都痛。”问到另一位叫王光军的小朋友,到底练了什么?他说:“打坐,冲关。”而且他们自己讲:“我的学习成绩本来是优等的,现在只能刚刚及格。”

这个“学法小组”在干什么呢?在和我们争夺下一代,我们教孩子们的是要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而法轮功在干什么?正如这个“学法小组”创办人所交待的:“小孩嘛,告诉他们什么就信什么!”

太可怕了,孩子们的心灵本来就是一张白纸,绝不允许在一开始就被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抹黑,然而,他们这么做了。这决不是小事!争夺接班人的斗争就在我们身边。

在这里我还要讲一件就发生在我家旁边幼儿园里的事。有一个幼儿园老师是修炼法轮功的,她看中一个小姑娘,就不让这小姑娘出去和另外的小朋友玩耍,而把她留在屋里盘腿练功,又向小姑娘的父母说要认小姑娘作干女儿。小姑娘的父母赶快把小姑娘接回家,再不来幼儿园了。

据我们了解,李洪志在海外办了不少“明慧学校”,在校内教孩子们学什么真是值得认真调查的。[1]

李洪志讲的家就是他那个虚幻的法轮世界。修炼了大法就不同于常人了,就必需不顾常人的理和法,也不必再顾原来常人时的自己的家,只要忘掉一切,读法轮的书,听师父的话,“什么佛,什么道,什么神,什么魔,都别想动了我的心,这样一定会成功有望的。”到时候师父就会带你回“家”。[2]

(二)中科院院士何祚庥

现在的一些气功师把气功的效用说得天花乱坠,这是一种对气功作用的误导。我认为有碍于社会公众对气功的真正了解。特别是现在把气功说得神乎其神,这样一种宣传对青少年危害极大。比如,练气功可以升天,可以到法轮世界,至少,可以练成种种神通,等等。对一些少年朋友、青年朋友,由于涉世未深,听到他们这些荒唐的宣传,很容易被他们所迷惑,因而做出了一些荒唐的事情,最极端荒唐的事情就是跑到天安门广场去自焚。

自焚,如果说得轻一点,危及生命,重一点就要毁掉人的一生。同学们想想,那个12岁的女孩,母亲自焚而死,今后不知靠什么生活下去,她叫她的妈妈,但是,妈妈已不会再来过问她今后的生活了。那个19岁的少女,非常漂亮的一个女孩,又有很好的音乐修养,可以说是前程似锦。这样自焚一下,即使生命没有断送,但以后,心爱的琵琶弹不成了,从事音乐的美好前程被葬送了。从这些方面看,大家都是非常痛心的。

北京市的某精神病院的统计表明,练气功走火入魔的患者法轮功占20%,当然它是最高的,但是,80%是其他各种各样的气功造成的,甚至“安全”气功也走火入魔。什么叫安全气功?过去,我们的卫生部门推广过某些气功,一个是刘贵珍的内养功,他认为气功有利于人的身体健康,可以做医疗的辅助手段,当时影响很大;另外,卫生部门也推广过郭林气功,郭林气功对治疗癌症可能有所帮助,所以,这两种气功就被称为安全气功。这两种气功就虽然被称为安全气功,但精神病院里面也有练这两种气功走火入魔的人。所以,“安全”气功也不见得十分安全。

另外,我说得直截了当一点,这两种气功的创始人活的寿命都不过60岁,并没有健康长寿。现在中国人平均寿命已经到了70岁了,所以,对气功做过分神秘宣传的人,从这两位气功创始人的事例中应该清醒了。当然并不因为这两位气功创始人寿命不长,就完全否定这两种气功。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气功,承认气功有一定的健身作用,我还是同意的。但是,必须看到夸大气功作用的宣传,是不能容忍的,也是不能允许的。至少这两位气功创始人并不长寿。我觉得像这样一些情况也应该向社会、公众多做一些宣传,也需要向青少年适当地介绍这些事例、这些案例。[3]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院长朱士俊

法轮功组织练功的目的,不是为了提高人们身体健康的水准,而是通过所谓的练功形式,对练功者进行残酷的人身控制,使练功者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最后形成病态的执著或疯狂。[4]

(四)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段启明

李洪志用一套邪说、谎言、骗术毒害练习者的心灵,给他们“洗脑”,使他们是非真伪不辩,一切听命于他。这一套不仅破坏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酿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了一幕幕家庭悲剧。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致死,许多人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而李洪志及其骨干们却从练习者身上、从国家聚敛了巨额财富,过起了花天酒地的生活。

(一)美国学者帕斯蒂·拉恩指责法轮功破坏家庭的行为

2000年5月,美国家庭基金会在西雅图举行的“邪教与千年”年会,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帕斯蒂·拉恩等学者在发言时认为,法轮功对家庭确实有破坏作用。拉恩在长达11页的报告中指出,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生病后拒绝就医、吃药,导致家破人亡。她说,李洪志声称在收法轮功练习者时能够把练习者调整到无病状态;而一旦成为法轮功练习者就不会得病;如果某位练习者真的生病,李洪志则称,这是在经历磨难,是在考验自己对师父是否忠诚。拉恩说,这样的话,法轮功练习者生病后怎么会去看医生、吃药?又怎么会不导致家破人亡?[7]

(二)加州伯克利大学心理学教授玛格丽特·泰勒·辛格认为法轮功使习练者走上了与家庭分离的道路

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心理学教授、美国心理学会主席、全世界最重要的邪教问题研究权威玛格丽特·泰勒·辛格,在谈到法轮功破坏家庭时说[8]:

“早在1960年我就开始和脱离组织的前邪教成员以及他们的家庭交谈。在过去的四十年里,我一直和那些被邪教俘获的家庭打交道。

从我的阅读和交谈中,我知道李洪志只是用了些普通的身体练习方式,比如太极拳和呼吸练习等等,他利用这些做幌子来吸引人加入法轮功。然后他就会继续把人引入歧途,让人们相信他所说的,并相信加入法轮功会使人与众不同。

在问及这些家庭受到了哪些伤害时,辛格博士又说:

(三)韩国《教会与异端》月刊指出法轮功破坏家庭是邪教行为

(四)美国旧金山法轮功问题专家塞缪尔·罗(SamuelLuo)认为,法轮功实际上要求练习者放弃对家庭的爱

2006年11月1日,美国旧金山法轮功问题专家塞缪尔·罗在接受美国加州伯克利KPFA电台访谈时说:“法轮功实际上要求修炼者放弃对家庭的爱。在《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写道:‘男女之间的爱、对父母的爱、朋友间的爱都是多愁善感的表现,如果不放弃这些情感,就无法进行修炼。’因此,在我看来,法轮功练习者都必须经过组织的洗脑过程,他们也会因此归为与众不同的另类人群。”[10]

(五)俄罗斯反邪教专家亚历山大·德沃尔金教授认为邪教法轮功给习练者家庭带来危害

俄罗斯反邪教专家亚历山大·德沃尔金教授在接受中国反邪教协会采访时说[11]:“邪教对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构成危害,是侵蚀社会肌体的‘癌细胞’。邪教使个人沦为教派的工具,破坏家庭,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却总是从社会获取人力资源和财富。我们可以把邪教比作癌症,癌细胞不断从肌体里获取养分,一直到肌体完全垮掉为止。”

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国家的专家学者,他们都承认法轮功习练者破坏家庭的事实,并且认为习练者破坏家庭的原因在于他们痴迷法轮功,因而,法轮功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1]凯风网《郭正谊:我所认识的“法轮功”》

[2]凯风网《郭正谊:修练“法轮大法”后就不是“常人”了》

[3]凯风网《何祚庥:再谈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

[4]《人民日报》1999年11月25日《为什么说“法轮功”与科学健身是两回事》

[5]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6]凯风网《段启明:无可奈何花落去!》

[7]《人民日报》2000年5月12日《美学者认为“法轮功”破坏家庭》

[8]新华网2006年7月6日《美前心理学会主席玛格丽特谈法轮功》

[10]凯风网2006年12月31日《美国加州伯克利KPFA电台关于邪教“法轮功”的专题讨论》

[11]新华网2008年5月12日《“法轮功”已成为世界性邪教组织——专访俄罗斯反邪教专家亚历山大德沃尔金》

THE END
1.郯城两名命案逃犯27年后落网中宏网山东5月19日电5月6日上午,郯城县胜利镇村民顾先生等人来到郯城县公安局,感谢民警将潜逃27年的两名命案逃犯缉拿归案。 1993年4月20日,郯城县胜利镇某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孟氏二人与受害人顾某因琐事发生纠纷,遂持扁担、木棍击中顾某头部致其死亡,案发后,孟氏二人潜逃。案件的发生给顾某家庭带来http://sd.zhonghongwang.com/show-2-30718-1.html
2.《热线12》20170615山东郯城:女大学生之死CCTV节目官网CCTV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民政部:四举措防范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北京:为争共享单车撞伤男童,两男子已被刑事拘留;上海:人民调解工作新视点,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北京:男子碰瓷遇警察,掉头就跑终被抓;浙江海盐:藏在“微信红包”里的赌局;广西平果:村民水柜内气体中毒,9人死亡;山东郯城:女大学生之死http://tv.cntv.cn/video/C10361/a2bf9455827c475b83973dc23b796e47?spm=a2h0k.11417342.soresults.dtitle
3.?山东这起18年前的命案,破了!山东:白天,枣庄、临沂、日照、鲁西北和半岛地区天气阴有雷雨或阵雨转多云,其他地区天气多云间阴局部有雷雨或阵雨。最低气温26℃左右,最高气温31℃。 这起命案,破了 近日, 桓台警方在淄博市公安局 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 经过缜密查证,深度经营, 成功破获一起18年前命案。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287539
4.追凶22年!山东聊城这起命案破了!法律通讯网山东聊城这起命案破了! 近日 莘县“2002.11.13”命案积案 成功告破 5名犯罪嫌疑人 全部落网! 2002年11月13日晚 莘县董杜庄镇发生命案 案发后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 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 全力以赴开展调查 然而 由于当时的技术条件有限 案件一直未有突破性进展http://w.fl-tx.org.cn/show-142294.html
5.郯城破获一起26年命案积案数字报电子版近日,郯城县公安局抓获一名潜逃26年命案积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成功侦破一起抢劫杀人案,嫌疑人被逮捕。 1997年5月26日,徐某军伙同周某成将出租车司机任某良杀害,抢劫桑塔纳轿车一辆。2006年,犯罪嫌疑人周某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缓。2017年,潜逃 20 年之久的徐某军被抓获后,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作出不起诉https://paper.dzwww.com/sdfzb/data/20230926/html/4/content_10.html
6.视频17年前命案逃犯落网被抓时开着百万豪车近日,徐州市新沂警方近期侦破的一起命案,嫌疑人行凶后,逃亡17年,最终落入法网。 2004年7月12日,16岁的山东郯城人赵某与朋友一起,在新沂市一练歌房与他人发生冲突,继而相互撕打。期间,赵某持刀将对方刺伤,对方因伤势较重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但赵某一直畏罪潜逃。 https://m.kankanews.com/detail/7Y2z9LYzAwo?isVertical=1
7.命案侦破回眸淄博侦破系列宾馆抢劫杀人案葛恒,32岁,山东省郯城县人,常年在外游荡,已经两年多没有回过家。侦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终于掌握了葛恒情妇王某在临沂市区的暂住处。 2005年8月8日晚,葛恒在其情妇家中过夜时被临淄警方抓获。经过指纹比对,杀人现场遗留的箕形血指纹正是葛恒所留。面对铁的证据,葛恒不得不供述了他用假身份证住宿并抢劫杀人的经过https://wenku.baidu.com/view/750f12d60029bd64793e2c54.html
8.阚某欣,被高唐县公安局抓获!持续挤压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 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2024年12月9日,侯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在山东省高唐县公安局的配合下抓获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阚某欣,其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现已对该阚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底部留言评论!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M0NzgwOA==&mid=2650398081&idx=2&sn=ec58ddbbecc95302be0810e3793b1a28&chksm=86fc0198111b420ae6b69daf643259fe7aa61ff32f084fdbb2142d4efa97ab8bbe40e5a3eb7e&scene=27
9.新征文小说《郯城大地震》[万松浦论坛]数天后,山东巡抚刘芳躅回函:山东各地皆发生地震,郯城、临沂、莒州三县灾情最为严重,现正汇总各地灾情汇上报朝廷。冯可参看完刘芳躅的回函,长久无语。百姓露宿野外,衣食无着,而赈灾款项还不知道猴年马月下发,他怎能不为此忧心?冯三把做好的饭端上来,冯可参喝了一口粥,想到被大地震吞噬,至今还没有https://www.wansongpu.cn/bbs/dispbbs.asp?boardid=90&id=126032
10.《热线12》20160727陕西宝鸡:警方破获贩毒案揭开十年前命案视频简介:本期节目主要内容: 热线快报:1、黑龙江:警方打掉贩毒网络,抓获41名嫌疑人。2、北京早教机构突然关停,家长预付学费难退还。3、北京:“母亲申请撤销父亲监护人资格案”今日开庭。4、甘肃兰州:男子长期恶意骚扰110被依法处罚。热线关注:陕西宝鸡:警方破获贩毒案,揭开十年前命案真相。(《热线12》 20160727 陕西https://tv.cctv.com/2016/07/27/VIDE4IIlffgLEJDWI7ePeNZ8160727.shtml
11.从此开始,历史关注普通人史景迁《王氏之死》(王氏之死)书评20世纪70年代,史景迁在耶鲁图书馆里浏览大清《刑案汇览》,读到了这桩命案。他第一次发现了这个毫无亮点可言的边缘县城,写下了这本《王氏之死》。01被遗忘的郯城在死亡和屠杀的夹缝间暂时偷生郯城自古以来没有什么杰出的人物出现,没有值得一提的光辉事迹,但也没有发生过叛乱。在明末清初风云变幻的大事件中,这片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6203549/
12.临沂在线近年来,临沂公安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期待和需求,忠诚履职,敢于亮剑,坚持做强打击主业,始终做到打击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缓,对各类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的成就。2015年,临沂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54243起,刑拘13236人,同比上升12.96%,逮捕5384人。2015年发生的49起命案,全部告破,破案率100%。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216/15/12834795_535023544.shtml
13.微博此前的三年间,发生过一起拆迁逼死人命案、多起黑社会性质的绑架村民案以及镇政府打击报 转发 评论 赞 娇燕佳人_390 2013-7-30 来自 新浪博客 发表了博文 《转载:网曝山东郯城县 女干部胡媛媛逼村妇自焚》 - 6月17日中午,山东郯城县郯城镇王卸村发生拆迁自焚事件。这是该县东城新区开发中最新的一起漠视生命https://m.weibo.cn/u/3270253175
14.#命案逃犯17年后落网已是公司负责人#:每来自荔直播【#命案逃犯17年后落网已是公司负责人#:每天提心吊胆】2004年,16岁的山东郯城人赵某在徐州新沂市一家练歌房与焦某发生冲突,持刀将焦某刺伤,致其伤重身亡。赵某潜逃至山东,谎称是孤儿被一农户收养,后漂白身份改姓李。赵某在当地娶妻生子,落网时已是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赵某被徐州警方执行逮捕。L江苏新闻的微https://weibo.com/1842312240/Khegy4mk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