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业务的发展,优化县属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结构,提高市场运作能力和经济效益,根据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郯城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3.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毕业生,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4.报考年龄、专业知识、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材料审核合格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2024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郯城人才会客厅(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西首)。
2.报名须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024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带照片);
(6)《应聘承诺书》(签名按手印);
(8)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内容根据招聘企业聘用岗位特点进行设定,采取笔试、面试结合方式,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达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七、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工作不提供考前培训及参考书目,不提供关于考试题型及范围的咨询。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