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是我背诵得最熟的一本经书,使我逐渐体悟到了儒家思想中的柔顺而坚韧的美德。这种体悟对我一生的处世为人造成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年龄愈大,对书中的人生哲理也就愈有更深入的体悟。
小时候,我跟父亲学习,当时叫认字号。我的父亲字写得很好,他用毛笔在一寸见方的黄表纸上把字写出来,如果有一个字可以读多音的破音字,父亲就用红色的朱笔按平上去入四声,分别在这个字的上下左右画上一个个小红圈。
例如:如果“数”字作为名词“数目”的意思来用时,应该读成去声,像“树”字的声音,就在字的右上角画一个小红圈;如果作为动词“计算”的意思来用时,应该读成上声,像“蜀”字的声音,就在字的左上角也画一个小红圈;另外这个字还可以作为副词“屡次”的意思来用,应该读成入声,像“朔”字的声音,就在字的右下角也画一个小红圈;这个字还可以作为形容词“繁密”的意思来用,应该读成另一个入声,像“促”字的声音,就在字的右下角再多画上一个小红圈。因为“促”这个音的读法与用法都不大常见,这时父亲就会把这种读法的出处也告诉我,说这是出于《孟子·梁惠王》篇,有“数罟不入洿池”的句子,“罟”是捕鱼的网,“数罟不入洿池”是说不要把眼孔细密的网放到深水的池中去捕鱼,以求保全幼鱼的繁殖,也就是劝梁惠王要行仁政的意思。
当时我对这些深义虽然不大理解,但父亲教我认字号时那黄纸黑字朱圈的形象,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古人说“读书当从识字始”,父亲教我认字号时的严格教导,对我以后的学习,产生了很深远的影响。
在我开始学英语时,父亲又把这种破音字的多音读法,与英语做过一番比较。父亲告诉我中国字的多音读法,与英文动词可以加-ing或-ed作为动名词或形容词来使用的情况是一样的。只不过因为英文是拼音字,所以当一个字的词性有了变化时,就通过词尾的字母变化来表示,例如:learn这个词就是通过词尾的变化learning/learned来表示它不同的词性,而中国字是独体单音,所以当词性变化时就只能在读音方面有所变化。因此如果把中国字的声音读错,就如同把英文字拼错一样,是一种不可原谅的错误。父亲的教训使我一生受益匪浅。
另外,在我的启蒙教育中,另一件使我记忆深刻的事,就是我所临摹的一本小楷的字帖,写的是白居易的《长恨歌》。诗中所叙述的故事极为感人,诗歌的声调又极为和谐委婉,因此我临摹了不久就已经熟读成诵,由此也就引起了我读诗的兴趣。
我们用的课本是朱子的《四书集注》,姨母并不详细讲解那些注释,只是说一个大概,然后让我们去背。
此外,父亲有时也教我们几个英文单词,学一些英文短歌,如“onetwotiemyshoes,threefourclosethedoor”之类。他认为只学中文是与时代不相符的,为了帮助我们学英文,父亲还给我们买了一个学习英文的玩具,里面都是英文字母。谁能够先拼成一个英文词,谁就赢,我与弟弟就玩这样的拼词游戏。当时祖父已经去世,我应该是七岁左右。
有一次,我以前的学生方光珞到南开来讲学,我们一起去吉美百货楼上吃饭。那里有排特殊的座位,桌子就是普通的桌子,可是椅子却像秋千一样吊在那里,方光珞也想坐在那里,可是很多客人都觉得好玩,已经坐满了人。这使我想到,人生真是各有得失。我家只有我一个女孩,管得很严,不许出去玩,我小时候没有荡过秋千,一般女孩儿玩的游戏,我都不会。冬天北平很冷,北海、什刹海都结了冰,许多男孩子、女孩子都去溜冰,我也不会,因为家里没有放我出去过。像女孩子玩的抓子儿、踢毽子,那时我根本没见过。我真的是关在院子里长大的,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去读书了。
那是一个还没有污染的时代,北平的天空十分明净。晚上,天上的星星非常清楚地展现在眼前。《唐诗三百首》中有“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的诗句,当时的北京真能感受到这种气氛。每到夏夜时分,即使天色很晚,我也不肯回到房子里去,坚持要在屋外乘凉。除了屋内闷热以外,外面的天空的景色也确实诱人。我有时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有时躺在凉席上,仰望着天上的星星,不肯离开。
我在家念书念到差不多十岁应该上五年级时,父亲说应该到外边去念书了。当时我家附近有个教会学校叫笃志小学,五年级就开始教英语,因为父亲一直主张学英语,就让我们到笃志小学上学,我上五年级,弟弟上三年级。
笃志小学离我家不远,每天我和弟弟走着去上学。那时小学分成初小和高小两部分,一年级到四年级是初小,五六年级是高小。笃志小学的高小是女校,男生高小就去了志诚小学。因为女校没有男生,女生就与女生交朋友,特别要好的女生就称dear。我是在家里长大的,没有上过学,对这些根本就不懂。但是自从我在教室里参加入学考试时,就有许多高年级的女同学跑来看,她们就是来选朋友的。我被高年级的两个女生看上了,一个是初二的叫高文玲,一个是小学六年级的姓董,好像叫董玉琴。这两个人的性情完全不一样。那时,因为我从来没有出来过,所以很害羞。董同学总是带着我到处去,有一次她把我带到她家,还被她家的狗咬了一口,幸亏是冬天,穿着厚厚的棉衣,没被咬伤。而高文玲则不然,她总是和我谈功课谈学习。可是,后来我跟这两位同学都失去了联系。
很多年以后,杨振宁先生七十岁生日的时候,在南开祝寿,他一定要让我讲几句话。我到台上说:今天来参加杨振宁先生寿宴的都是物理学家,有杨先生的同学、同事、同行的学者,而我是学中文的,但我可以和杨先生认一个“半同”的关系,因为他所上的崇德小学和我上的笃志小学是同一个教会办的,是兄妹学校,男校叫崇德小学,女校叫笃志小学,而且,他上崇德小学时正是我上笃志小学的时候。那次祝寿会上,我还写了几首诗送给杨振宁先生,其中第一首是这样写的:
卅五年前仰大名,共称华胄出豪英。过人智慧通天宇,妙理推知不守恒。(《杨振宁教授七十华诞口占绝句四章为祝》其一)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我告诉学生,不要把它仅仅看成是写美女跟爱情的小词。我们每一个人做学问和追求理想也需要这种精神。要知道,学物理不一定都能获奖。如果你为物理付出了你的一生,最后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你会后悔当初的选择吗?杨振宁教授的成就,不仅仅在于他获得了诺贝尔奖,而更在于他对物理学终身不渝的追求和奉献。
其实,我从很小还不大认字、不大懂事时就已经开始背诗了。到正式上课了,我认字渐渐多了起来,就开始背唐诗,唐诗不在正课中,正课是“四书”,只是我十分喜欢背诗。在我家里不仅伯父、父亲喜欢读诗,伯母、母亲也都读诗。但是女人读诗不像男人那样大声诵读,而是低声吟哦。真正第一次拿着《唐诗三百首》当课本教我的是伯母。伯母受过良好的教育,她是按着《唐诗三百首》编选的顺序来教的,其实她也不教什么,就是让我背。《唐诗三百首》是按体裁编的,五言古诗,五言古体乐府,七言古诗,七言古体乐府,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五言绝句,五言乐府绝句,七言绝句,七言乐府绝句。那时我伯母并没有给我讲这些诗歌的体式,就是从第一首开始念。
不论是伯母教唐诗,还是姨母教“四书”,都不详细讲,都是让我背诵。我觉得,中国传统的教学方法是很有道理的。小孩子实际上不需要多讲,应该利用他们记忆力强的优势,让他们多记忆、多背诵。而“五四”以后新式教学,主张小孩子不懂是不该背诵的。我的女儿在台湾,新式教学虽也要背诵,而背的却是什么“来来来,来上学。去去去,去游戏。见到老师问声早,见到同学问声好”。背这些有什么用处呢?我小时候,虽然似懂非懂只是背诵,可是我觉得这种背诵的古典教学方式是有用处的。小孩子是记忆力强而理解力弱的时候,此时,即使他不能理解,只要先背下来,等到将来理解力提高以后,这些早年记忆的内容就会被调动出来,如同智慧库,为孩子一生提供不尽的资源。
朱熹的“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也是一首很好的诗,说这半亩大的一方池塘像镜子一样,天光、云影碧波摇荡,问一问这水为什么这样清澈,因为这水不是死水而是有源头的活水。人也是要有源头的活水,就是你的生命要不断地充实,不断地成长。这些道理当然是很好,但只是在说一个道理。
而陶渊明不是这样,陶渊明是结合了自己的人生体会,有一分诗意的感情,他的哲理诗,写得非常好。我们来看他的《饮酒诗》中的一首:
栖栖失群鸟,日暮犹独飞。徘徊无定止,夜夜声转悲。厉响思清远,去来何依依。因值孤生松,敛翮遥来归。劲风无荣木,此荫独不衰。托身已得所,千载不相违。
这首诗有他人生的体验,有一份感觉和感情在里面,不只是由理性安排出来的形象的象征和寓托。有的咏物词是出于理性的安排,是由思想把形象跟意思配起来的,而陶渊明不是,陶渊明真是有他生活的经验、他的体会、他的感情在里面。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陶渊明确实在那时黑暗多歧的仕途中,有过一段彷徨的日子,但是他没有在黑暗中迷失自己。在陶渊明的诗中,我们可以体悟到,他以知命的委顺,泯没了悲苦;他以知止的固执,超越了迷途;他以闪烁着智慧的灯火,照亮了他的四周,终于找到了他所要走的路。而且在心灵与生活上,都找到了他自己的栖息之所。于是陶渊明欣然地从他周围的事物中,看到了种种可赏爱的人生妙趣,在“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之际,悠然吟出了“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的诗句。
这首诗中的两句“因值孤生松,敛翮遥来归”,写得真是美,而且“托身已得所,千载不相违”更是非常使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