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吕一新接受审查调查
淄博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吕一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淄博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山东省监察委员会批准,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吕一新,男,1960年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山东莱芜人。1976年12月至1993年1月在淄博矿务局水泥厂工作,历任团委副书记、职工子弟学校党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等职;1993年1月至1994年4月任昆仑医院政工科科长;1994年4月至2000年11月在淄博证券报价系统工作,历任综合部负责人、综合部经理;2000年11月至2008年5月在淄博市委办公厅工作,历任主任科员、秘书一科科长等职;2008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淄博市民政局工会主席;2008年10月至今任淄博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齐殿君被开除党籍
2018年5月17日,经中共德州市委批准,中共德州市纪委、德州市监委对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原第一副主任齐殿君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犯罪案立案审查调查,5月21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齐殿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企业房屋;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伪造档案安排工作并纵容亲属“吃空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违法报销个人费用,向企业人员和辖区单位索要财物,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
齐殿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近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德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德州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德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齐殿君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奎山街道西夏家村党支部书记徐衍文等人开展扶贫工作不负责、漏报贫困学生信息问题。2016年6月,奎山街道西夏家村未按照开发区扶贫办要求及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导致全村5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漏报,造成5名贫困学生未能享受扶贫助学补贴。经调查,西夏家村党支部书记徐衍文和村党支部委员、村会计黄胜利在扶贫工作中存在认识不足、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1月,由奎山街道党工委给予徐衍文党内警告处分,奎山街道纪工委给予黄胜利诫勉谈话。
庙山镇薛庄社区村委会原主任、薛庄二村原负责人魏秀瑞,薛庄二村原会计魏秀江违规发放低保款问题。2014年,魏秀瑞任庙山镇薛庄社区村委会主任,在负责薛庄二村工作期间,该村村民魏某某被上报为低保户,后魏秀瑞安排村会计魏秀江将魏某某领取补助款的银行卡自行保管,并将魏某某补助款支取后再次分配,除发放给魏某某本人外,还发放给其他5户村民。魏秀瑞、魏秀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魏秀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魏秀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退赔给魏某某。
重坊镇高庄社区党总支委员、西高庄党支部书记张从雷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4年,张从雷任重坊镇高庄社区党总支委员、西高庄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重坊镇政府开展低保工作过程中,明知张某某不符合低保条件,仍不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致使张某某被上报为低保户。2016年6月,全镇开展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时,才取消张某某低保待遇。张从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惠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东阿县鱼山镇后曲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曲广辉、原村委会委员兼村会计曲宗庆违规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09年至2015年,曲广辉、曲宗庆任职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小麦种植面积的工作便利,分别以两人亲属的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171.16亩,共同套取小麦直补款2.04万元,用于个人支出。鱼山镇党委将曲广辉、曲宗庆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分别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茌平县贾寨镇李楼村党支部原书记李保全违规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保全任职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小麦种植面积的工作便利,以本人和他人的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190.69亩,套取小麦直补款2.36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贾寨镇党委将李保全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莘县妹冢镇辛店集村党支部原书记范明奎违规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范明奎任职期间,利用协助镇政府统计小麦种植面积的工作便利,以本人和他人的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153.56亩,套取小麦直补款1.92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妹冢镇党委给予范明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冠县烟庄街道东十里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丁林昌违规套取小麦直补款等问题。2008年至2017年,丁林昌任职期间,利用协助街道统计小麦种植面积的工作便利,于2016年至2017年,以本人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4.4亩,套取小麦直补款0.05万元,用于个人支出;该村其他7名村干部违规套取小麦直补款1.41万元。冠县纪委将丁林昌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滨州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滨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北镇工商所、彭李工商所擅自提高个体工商户登记门槛问题。北镇工商所、彭李工商所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擅自增加必须经营者本人到场办证等要求,给群众带来不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监管不到位。北镇工商所负责人闫保国、彭李工商所所长王小波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于爱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无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高俊峥服务意识淡薄问题。8月2日,高俊峥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语气生冷、态度较差,造成不良影响。高俊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信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陈德路受到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