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县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2023年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拟引进人才10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引进人才100人,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对第二轮“双”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其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士(第二轮“双”建设高校目录见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4月9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引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引进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兰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具体办法: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分用人学校和岗位,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本次引进的人才均纳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兰陵县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六、其他
1.为广大报考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们将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