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B5版)
发行人于2016年1月15日发行名称为“2016年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企业债,规模5亿元,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2016年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该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4月5日
营业执照号:371300228051467
组织机构代码:77317498-5
法定代表人:林凡连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实缴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住所:临沂市河东区工业园109路1号
邮政编码:276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邢希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所属行业:城市燃气行业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供应、汽车加气、灶具的销售与维修以及燃气管道的安装与维修。公司持有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四省多个县市的燃气特许经营许可。同时公司在临沂市九县三区燃气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
二、公司的设立及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设立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的前身临沂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5日,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初始出资人为山东建安实业有限公司、自然人林凡伦和林波,出资事项经山东鸿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鲁鸿会验字(2005)第2032号验资报告(鲁鸿会验字【2005】第2032号)予以验证。
2009年4月,临沂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4,000.00万元并成立新的股东会,新股东自然人林凡连以3,000.00万货币出资对公司增资扩股,其他股东出资金额不变,增资后林凡连持股比例为7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出资事项经临沂元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临元会验字【2009】第45号)予以验证。同年4月,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增资和股东变更事项。
2009年9月,临沂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同年9月,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企业名称变更事项。
2010年5月,发行人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股东山东建安实业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自然人林凡连。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为林凡连持股95%、林凡伦持股2.5%和林波持股2.5%。同年5月,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股权变更事项。
2010年7月,经发行人股东会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自然人股东林凡连以货币出资形式对公司增资扩股,增资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4,000.00万元增至10,000.00万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凡连持股比例上升为98%。上述出资事项经临沂元真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临元会验字【2010】第76号)予以验证。同年7月,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增资事项。
(二)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林凡连,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公司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四、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前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发行人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林凡连,其持股比例达98.00%,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林凡连与林凡伦为兄弟关系,林凡连与林波为叔侄关系。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见本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五、公司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具有实际控制权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共有25家,如下表所示:
(二)参股公司情况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林凡连,其持股比例达98.00%,亦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两位股东林凡伦和林波各持有1%。林凡连与林凡伦为兄弟关系,林凡连与林波为叔侄关系。
林凡连,男,1961年6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至2000年,任临沂市河东区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辽宁石化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2000年至2004年,任山东建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对其他企业的投资。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或争议情况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执行董事
2、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刘建波,男,1973年1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山东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山东鲁荣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北京金华林贸易公司负责人,河北里贝拉酒业公司副经理,平邑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胡伯文,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山东省兰陵县人,毕业于山东省轻工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进入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市场部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李朝林,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毕业于山东省建筑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0月参加工作,于2011年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兴华,男,1975年8月出生,1996年毕业于临沂医专,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于2003年至2011年在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任运营部部长,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工作。2011年6月进入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执行董事林凡连持有公司98%的股权,监事林凡伦持有公司1%的股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债券。
八、公司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在行业的现状与前景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城市燃气行业,主要为城市终端客户提供常规天然气以及煤层气,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事业,具有固定成本大、沉淀成本高、资产专用性强、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其主要原材料天然气广泛应用于城镇燃气、发电、石油化工和机械制造、玻璃陶瓷、汽车燃料等领域。由于城市燃气行业的自然垄断性,燃气管道的接入价格以及燃气居民消费价格等均受到政府的管制。
1、城市燃气行业发展现状
目前城市燃气中应用最广泛的是天然气,2013年我国城市燃气用气总人口增至4.1亿,其中天然气用气人口增至2.4亿,占比58.3%,特别是受环保政策影响,我国多地实施采暖锅炉煤改气工程,北京、乌鲁木齐、兰州、西宁等地已基本完成城区内的采暖锅炉改造,用气量快速增长,我国城市燃气用气类型已基本实现从人工煤气到液化石油气再到天然气的转换。
从我国燃气行业的供气结构来看,我国城市供气结构也在由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向以天然气为主进行过渡,作为清洁能源的天然气得到大力推广,其供应量也大幅增长。2013年我国城市燃气管网增至38.8万千米,增加13.1%;城市天然气持续替代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供气量增至901亿立方米,增长13.3%。
从我国燃气行业的供需结构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城市用气量大幅攀升,天然气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镇人口数量持续增长,对提高城市燃气普及水平以及能源利用效率的要求不断加深。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从资源储量、国内产量、进口量、天然气基础设施、用气率等方面对天然气发展目标做出明确规定,到2015年国产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1,760亿立方米左右,进口天然气量约935亿立方米;我国城市和县城天然气用气人口数量约达到2.5亿;新建天然气管道(含支线)4.4万公里,新增干线管输能力约1,500亿立方米/年;初步形成以西气东输、川气东送、陕京线和沿海主干道为大动脉,连接四大进口战略通道、主要生产区、消费区和储气库的全国主干管网,形成多气源供应,多方式调峰,平稳安全的供气格局。
2006年~2014年我国天然气产量、消费量情况如下如所示:
近年来,各地争相上马以天然气为原料或燃料的高耗能项目,且纷纷进行“油改气”;同时,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通常为等热值原油价格的60%左右,而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25%左右,价格优势十分明显,由此带来天然气消费需求不断上涨。据统计,2014年我国天然气产量1,32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7%。其中常规天然气产量1,28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8%,连续4年保持在1,000亿立方米以上,重点天然气产能建设项目来自中石油的长庆、塔里木和西南油气田,以及中石化的元坝和大牛地气田等;煤层气产量3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3.3%;页岩气产量1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5倍。天然气进口量5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2%;表观消费量1,78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6%。
2、城市天然气行业发展前景
目前,发达国家的城市气化率达85%左右,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发达城市气化率也均已超过90%,然而我国城镇平均气化率仅约为15%左右,随着中国能源结构的调整,西气东输、川气东送、陕京线和沿海主干道等大动脉的建成,以及LNG接收项目投产,多气源供应以满足消费需求增长,都对燃气行业形成了长期利好。在大气治理和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的情况下,清洁能源尤其是天然气的消费量也将增大。此外,《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我国城镇燃气供气总量将达到1,782亿立方米,较“十一五”期末增加113%,其中天然气供应规模将达到1,200亿立方米;城市的燃气普及率将达到94%以上,县城及小城镇的燃气普及率将达到65%以上。该规划同时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新建城镇燃气管道约25万公里,到“十二五”期末,城镇燃气管道总长度将达到60万公里。由此可见,城市燃气行业蕴藏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和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1、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以燃气(天然气及煤层气)供应为主营业务,公司是经临沂市政府批准从事城市燃气行业的经营主体,是该地区燃气的主要供应商,同时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四省多个县市的燃气特许经营许可,在当地燃气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特许经营优势
发行人是经临沂市政府批准从事城市燃气行业的经营主体,是该地区燃气的主要供应商,拥有区域内燃气市场90%以上的份额,临沂市九县三区中,除临沂老城区和罗庄区30%左右的市场份额由其他公司占有外,临沂地区的天然气都由奥德燃气供应。公司在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等市县相继投资设立了25家子公司、5家分公司进行燃气经营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四省多个县市的燃气特许经营许可,特许经营期限一般为30年。
(2)气源充足优势
2005年,国家西气东输—陕京二线临沂支线管网建设到达临沂,公司抓住此次机遇成立并不断发展壮大。公司与上游客户中石油签订了20年照付不议天然气买卖运输合同,较好地保障了公司气源的稳定供应。目前,公司与中石化的气源供应协议正在签订过程中。未来,公司将积极开展煤层气开发、天然气国外进口及燃气管网建设等,进一步丰富公司气源。
(3)管理优势
(三)公司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1、公司的主营业务模式和业务状况
(1)公司的主营业务模式
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主营城市燃气(天然气以及煤层气)的供应,汽车加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安装、维修等。从原材料采购模式看,发行人与主要供气商中石油签订了20年照付不议天然气买卖运输合同,购入天然气;从生产模式看,发行人购入天然气后经公司自建的天然气输送管网系统将天然气输送至终端客户;从销售模式看,在燃气销售方面,发行人根据终端用户实际使用气量收取相应的售气费用;在配套安装方面,发行人为终端客户初始实现天然气接收所需供气管线及仪表灯进行装配并收取安装调试费用。在资金回流方面,居民用户及一般工业用户以预付费为主,少数大型工业用户为后付费。天然气供应及定价流程如下图所示:
(2)公司的主营业务状况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凭借现有的销售网络,发行人在天然气行业市场化调整的环境下,营业收入快速增长,2013年至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58,098.29万元、952,551.77万元和1,007,222.53万元。
2013年至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润分别为231,608.64万元、280,483.92万元和296,971.54;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55%、29.45%和29.48%。
从各区域市场情况来看,2015年公司在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及黑龙江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0.49亿元、36.17亿元、12.75亿元和1.43亿元,分别占比50.07%、35.87%、12.64%和1.42%。山东省作为公司本部所在地,是公司最大的销售市场,之后依次为辽宁省、河北省和黑龙江省。发行人各子、分公司分布及2015年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注:下属公司营业收入加总数与公司营业总收入的差别是合并抵消所致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天然气销售业务以及配套安装业务。
①天然气销售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拥有供气门站45座,加气站47座,燃气管网9,680.46公里,日供气能力为1,053.01万立方米,服务面积达2.80万平方公里。2012~2015年公司供气能力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随着业务的大力拓展,公司天然气采购量不断增加,2013至2015年度分别为23.75亿立方米、26.51亿立方米和29.88亿立方米;同期采购均价分别为1.98元/立方米、2.18元/立方米和2.21元/立方米,2013年及2014年国家发改委对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进行两次调整导致公司上游气源采购均价有所增长。目前,天然气采购价格由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确定,公司对上游的购气成本没有控制权。
2015年公司前五大天然气供应商如下表所示:
购入天然气后,公司经自建的天然气输送管网系统将天然气输送至终端客户,并根据终端用户实际使用量收取相应的售气费用。除了管道燃气外,公司还有部分加气站业务,但销售规模不大。截至2015年末,公司拥有企业(含工业、商业、公共服务等)用户0.35万户、居民用户158.02万户。从售气量来看,2015年公司对居民售气量为3.17亿立方米,对企业售气量则高达26.27亿立方米未来随着新建居民小区的增加和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工程的推进,以及国家对工业企业环保要求的提高,公司天然气销售量将继续快速增长。
销售价格方面,由于受当地物价局监管,目前民用燃气价格还不能自主定价,但公司在对企业用户的燃气售价方面有一定议价能力。2013-2015年,公司天然气的进销价格差分别为0.80元/立方米、0.81元/立方米和0.81元/立方米,2014年随着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提高,其销售价格也呈现较大增幅,使得进销价格差扩大。在资金回流方面,居民及一般工业用户以预付费为主,因此燃气费收缴率较高,仅少数大型工业用户为后付费。
2013-2015年公司供气主要数据如下所示:
总体来看,公司拥有充足稳定的气源,并获得多地燃气特许经营许可,具备较强的垄断优势。2013年-2015年,天然气采购量分别为23.75亿立方米、26.51亿立方米和29.88亿立方米,天然气采购数量保持稳定的增长。但发行人对燃气采购价格和居民燃气售价无定价权,公司盈利能力受政策影响较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企业用户用气量在天然气销售中占比超过88%,而公司与企业客户有着较强的议价能力,保证了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
②配套安装业务
公司为终端客户初始实现天然气接收所需供气管线及仪表等进行装配并收取配套设施补偿费。2013-2015年,公司每年新增接驳居民户数分别为38.6万户、38.8万户和36.72万户,新增接驳企业户数分别为588户、272户和205户。2013年-2015年,公司分别实现安装及其他收入14.67亿元、13.59亿元和12.01亿元。
2013年到2015年配套安装业务情况如下:
2、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前景
公司将以国家《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发展契机,抓住国家能源布局调整的机遇,秉承“以人为本、诚信为先、服务社会、共赢发展”的经营理念,以专业的队伍、严谨的管理、周到的服务,立足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充分发挥公司实力、品牌、管理和成熟的市场网络等方面优势,实现天然气及配套业务共同发展。在稳定提升山东燃气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在全国分、子公司所在地的市场占有率,逐步确立公司在燃气行业的领先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体来看,公司制定了较为明确的发展规划,即努力拓展天然气及配套业务,逐步发展成为燃气行业的领军企业。
(四)公司主营业务特许经营资质情况
注:
1、以上特许经营权中,第9、14、19、20、25、34、38项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方为临沂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临沂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更名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故上表中特许经营权都为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持有。
在奥德燃气及其子公司使用的38个特许经营权中,有8个特许经营权的特许经营权利人为建安实业,具体如上表所示。
建安实业成立于2001年9月,主营业务之一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奥德燃气建立初期的经营模式为建安实业作为奥德燃气的控股股东和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然后由奥德燃气作为主体或者由奥德燃气成立子公司作为主体进行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燃气进行活动。以下八个特许经营权使用人都是建安实业取得特许经营权后成立的经营主体,是该八个特许经营权的实际且唯一使用者。特许经营权使用主体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雄县新长虹燃气有限公司的原控股股东为建安实业,2010年5月6日将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山东奥德。
以上八个特许经营权分别由发行人及其4个子公司和3个分公司使用,2012年-2015年前三季度,发行人来自以上八个特许经营权覆盖的经营区域内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09,371.81万元、136,761.97万元、181,802.36万元和142,132.98万元,占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1%、18.04%、19.08%和19.22%。
2010年5月20日,奥德燃气股东会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股东建安实业将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自然人林凡连。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建安实业在奥德燃气的权利、义务由林凡连承担。
1、贵司(指奥德燃气)从设立之初,即全权负责我司(指建安实业)承接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业务。我司在取得该等特许经营权后,均直接交由贵司或贵司之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经营、收益。我司并未直接在上述行政区域内进行过任何燃气事业的投资、建设。我司作为贵司的原股东,只依照持股比例享有相应的分红权。
2、我司已将持有的贵司全部股权依法转让给林凡连先生。该等股权的转让价值中包括了该等特许经营的权益。在股权转让后,我司不再享有该等特许经营权的任何权益。
九、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其运行情况
(一)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包括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保证了公司规范有效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近三年的运行情况如下:
1、股东会
依据《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
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成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近三年以来,公司股东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执行董事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近三年以来,执行董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监事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职权。
近三年以来,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修订和执行。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执行股东会及执行董事决议;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转。
近三年以来,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合规性
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任命都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选举过程和职位任命合法合规。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经理提请聘任并由执行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程序合法合规。
十、公司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公司近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行为。
十一、公司的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公司的业务独立
(二)公司的资产独立
(三)公司的供应、生产、销售系统独立完整
(四)公司的人员独立
公司的经理未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的人员独立。
(五)公司的机构独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已建立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等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设置了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机构。公司的机构独立。
(六)公司的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的财务独立。
(七)公司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第四节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的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较好,保持着良好的信用等级,在获得贷款方面得到多家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在还本付息方面也从未有违约记录,培育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另外,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都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与沟通经验,资信优良,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为821,5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626,953.00万元,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194,547.00万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本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形。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公司债15亿元。按本期债券申请发行规模9.00亿元计,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34.00亿元,占发行人2016年6月30日末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39.66%,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00%。
五、2013年-2016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五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2013年-2016年上半年的财务报表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母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二)主要财务指标
1、公司2013年-201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公司2013年-2016年上半年母公司报表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4、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5、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9、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二、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按计划计入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发行。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
本次债券发行后,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提高0.48个百分点,同时长期负债比例提升有助于公司改善负债结构。
第六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公司拟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11.9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5月4日本公司在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火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收到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募集资金99,375万元(已扣除承销费)。
截至2016年6月30日,账户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二)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7月28日本公司在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火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及偿债保证金专户收到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募集资金49,687.5万元(已扣除承销费)。
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该期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9月14日,账户余额为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9亿元,其中7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期资金使用计划将有利于调整并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根据本次债券封卷材料,本次债券总额为24亿元,其中偿还银行借款11.9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12.05亿元。本次债券分期发行,首期发行10亿元,其中6.95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第二期发行5亿元,其中3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债券剩余9亿元,其中2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从降低财务费用、调整财务结构的角度考虑,拟将本期发行的9亿元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其中7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公司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明细如下:
2、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该安排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发行人在山东、河北、辽宁以及黑龙江四省多个县市拥有38个特许经营权,尤其公司在临沂市九县三区燃气市场占据绝对优势,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公司2012年-2014年营业收入为563,501.04万元、758,260.12万元和952,855.46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30.04%。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需要一定的营运资金给予支持,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对公司业务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2014年,临沂地区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工业企业进行环保治理,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使用。公司作为临沂地区最大的天然气供给企业,面对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的背景和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提前布局,扩大天然气供给范围,增强天然气供给能力,近年来对天然气基础设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2013年比2012年新增固定资产76,864.04万元,2014年比2013年新增83,342.86万元。2013年比2012年新增在建工程21,000.63万元,2014年比2013年新增在建工程30,806.19万元。近两年来,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公司长期资本性支出持续增加,需要大量的资金给与支持。随着未来公司规模的持续扩大,未来三年将投入9亿元左右用于新项目的建设,公司需要大规模的营运资金为工程顺利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更加趋于合理,流动资金更加充足,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
公司目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获得的流动资金成本相对较高、期限相对较短,不利于盈利能力的提高和负债的长期稳定性。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将有利于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
从公司合并报表看,募集资金到位并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后,公司资产负债率由56.47%上升到56.95%,上升0.48个百分点;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由1.29和1.18上升到1.34和1.24,短期偿债能力明显增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下降至78.83%,负债结构更趋合理。
本次债券拟偿还借款主要为短期借款,银行短期借款期限较短,而企业目前以中长期投资为主,需要长期资金来支持规模扩张,所以用本次债券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对发行人的负债结构的调整和解决资金使用期限错配问题都有很大帮助。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发行人2012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6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资信评级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次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