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胸科医院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取得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的工作人员,具体引进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在50周岁(1973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在45周岁(1978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10、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年足月累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2024年9月。
11、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通过需求计划内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用人单位根据填报的信息,及时联系应聘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二)考试
(三)考察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市直公立医院本次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度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胸科医院公开招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