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4K腹腔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402000105
交易编号:NY-ZC-20241217-02-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4K腹腔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4K腹腔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拟采购4K腹腔镜一条、4K荧光腔镜一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供货及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文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