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仅作展示):2288万元,保证金:220万元,增价幅度:8万元
【起拍价说明:本次公示起拍价为2024年8月30日当天收盘价下浮20%,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实际以开拍日2024年10月8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乘以总股数下浮20%为起拍价。(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开拍日2024年8月29日前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拍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拍卖流拍的,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及时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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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须知谨慎购买。
十四、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拍卖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