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信息

枣庄庄市市直城镇职工、五区一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及全国异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上述参保人员到我院住院均可联网结算医药费。省内和省外异地人员住院需在当地医保处转诊备案,持社保卡在我院医保办登记医保信息,即可直接联网报销结算。

二、住院年度如何计算?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均以自然年度计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住院年度内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镇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城乡居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四、住院起付线的标准是多少?

城镇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800元,在我院住院第1次起付金为800元,第2次起付金为400元,第三次起付金为200元,3次以上起付标准为0。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设置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在我院住院第1次起付金为500元,第2次起付金为250元,2次以上起付标准为0。

五、住院的医疗待遇如何?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在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0%、70%、55%。我院住院的报销比例55%。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费用(未享受生育保险补助的),男女双方均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顺产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1500元;单方参保的,补助标准减半。

六、医保病人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证及个人身份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住院治疗时,必须由经治医生核实患者身份后,开具入院通知书,患者持身份证、入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进行医保审核登记。按时交纳医保金的医保患者,住院需交纳一定的押金,所交押金不包括自费项目及大额特殊治疗(特殊材料)个人首先负担部分;病人出院结算,按发生费用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多退少补。

七、医保病人如何办理出院手续?

居民医保及职工医保单位按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出院时,医保办理审核结算手续,病人凭科室出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帐。参保人员只需结算本人应付的费用(包括①起付标准;②超标准床位费;③乙类药品首先自负部分;④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按比例分段自负的部分;⑤超医保目录药品限制使用范围的费用;⑥特殊医疗项目需个人首先自负部分;⑦其它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单位及个人未按时交纳医疗保险金者,出院时,全额结算住院费用,凭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病历及医保结算单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八、医保市外转诊转院是怎样规定的

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和转院会诊制度。枣庄市统筹地区内(以下简称统筹地区内)实行分级诊疗制度,枣庄市统筹地区外(以下简称统筹地区外)转诊转院原则上首选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其他确因病情需要,也可转往非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就诊。

九、转诊转院如何报销结算?

1.转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的报销执行政策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执行就医地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转诊转院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第一次800元,第二次以后400元,医保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大额救助支付比例为90%;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第一次700元,第二次以后300元,医保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45%。

十、异地安置

(一)办理条件

1.职工: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长期在外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2.居民:在本市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以下统称异地安置人员)

(二)办理程序

1.所需材料

退休人员:

《枣庄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附件二)

长期在外地工作参保人员:

《枣庄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

单位派驻证明

居民:

(三)支付标准

1.统筹地区外异地安置联网结算医疗机构报销执行政策为:三个目录执行就医地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异地安置职工医疗保险住院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第一次800元,第二次以后400元,医保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大额救助支付比例为90%;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第一次600元,第二次以后300元,医保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大额救助支付比例为90%;居民医疗保险住院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第一次500元,第二次以后200元,医保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5%;二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标准为自然年度内第一次400元,第二次以后150元,医保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

3.已在异地享受报销的医疗费用不再纳入我市医疗保险统筹范围内支付。

十一、住院前门诊费用是否纳入住院统筹?

十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有哪些?

㈠服务项目类

2、就医交通费、救护车费、洗理费、护工费及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㈡非疾病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治疗各种色素斑、口吃、鼻鼾、腋臭、多毛症的费用,单眼皮改双眼皮、脱痣、激光美容平疣、除皱、除眼袋、美容按摩费用。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增肥、戒烟、戒毒等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预防服药、预防注射等。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如保健按摩费,自动按摩床治疗费,药物蒸气室治疗费,药浴费。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㈢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P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具有科研性质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如心、肺、肝、胰、胸腺等器官移植)。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如洁牙、镶牙、牙列不整矫治、色斑牙治疗、装备假眼、假肢的费用。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㈣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㈤其它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3、不符合市外转诊规定的医药费。

4、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同意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院自制药品费。

5、超过规定标准的住院床位费。

6、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住院超过一周未补办外诊登记手续的医药费;跨年度未报销的医药费;医疗保险证生效前和遗失期间发生的医药费。

7、工伤、生育和计划生育部门安排的四种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十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有哪些?

㈠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立体定向放射装置(r--刀、x--刀),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医疗直线加速器,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彩色多普勒仪,高压氧,体外震2波碎石。

2、安装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的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国产普及型价格纳入支付范围,无国产普及型价格可参照的,个人首先自负50%。

3、其他由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和临床无创性仪器设备检查项目。

㈡治疗项目类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费用,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费用,抗肿瘤细胞免疫治疗法,心脏激光打孔、快中子治疗项目的费用。

以上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费用,凡需要统筹基金支付的,先由个人负担20%(已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剩余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支付。

十四、哪些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1、因公出国或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2、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3、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4、因工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5、未经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6、应当有第三人负担的;7、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8、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参保地区(市)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用于为其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鼓励村(居)委会对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资助。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对本单位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参保缴费给予资助。

(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在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下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超过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缴费满30日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时参保期间或参保后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新生儿参加医疗保险按以下办法参保:

1.新生儿可到其具有我市户籍且参加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新生儿可在出生当年参保享受待遇,当年不参保的,也可从下年度开始参保享受待遇。

(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离本市或者死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动终止,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有关规定不予退还。

(六)在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按50%的比例支付。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按80%比例支付。门诊不设起付线,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超支不补,结余不结转。

(七)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发生的无责任人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后,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300元)以上部分据实支付,最高支付600元。

(八)参保人员未享受生育保险补助且符合人口计生政策规定的生育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补助。男女双方均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产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1500元;单方参保的,补助标准减半。补助费用原则由女方参保地经办机构统一支付。

(九)急、危病人因病情需要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的,须在3日内告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病情允许后,应转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十六、怎样办理医保慢性病医疗证

(三)对已审批一年以上、享受门诊慢性病治疗的患者,定期进行查体,不再符合门诊慢性病标准的患者,取消门诊报销。

十七、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包括哪些?

(一)呼吸系统疾病

1、支气管哮喘

2、慢性支气管炎

3、阻塞性肺气肿

4、支气管扩张

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二)循环系统疾病

6、高血压伴并发症

7、冠心病、心律失常

8、心脏瓣膜病

9、心肌病

10、慢性心力衰竭

(三)消化系统疾病

11、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慢性溃疡)

12、溃疡性结肠炎

13、慢性肝炎

14、肝硬化

(四)泌尿系统疾病

15、肾病综合症

16、慢性肾小球肾炎

17、慢性肾衰竭

18、尿毒症肾透析

(五)血液系统疾病

19、再生障碍性贫血

20、白血病

21、血友病

(六)内分泌和代谢性疾病

2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2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4、糖尿病及并发症

(七)结缔组织病和风湿病

25、类风湿性关节炎

26、强制性脊柱炎

27、系统性红斑狼疮

28、干燥综合症

29、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八)神经系统疾病

30、颅内肿瘤

31、脑出血

32、蛛网膜下腔出血

33、脑梗塞

34、重症肌无力

35、帕金森综合症

36、癫痫

37、肌张力障碍伴认知功能障碍

(九)精神系统疾病

38、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

39、儿童孤独症

40、精神发育迟滞

(十)恶性肿瘤

41、各类恶性肿瘤

(十一)器官移植

42、器官移植或瓣膜置换术

(十二)其它

43、椎间盘突出或椎管狭窄症

44、股骨头缺血性坏死

45、银屑病

十八、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包括哪些?

二类(6种):精神病维持治疗期、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慢性活动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先天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红斑狼疮;

三类(10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脑性瘫痪、孤独症、精神发育迟滞(智障)、中枢神经协调障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十九、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住院要服从医护人员的检查治疗,不得指名要药、指名检查。出院带药仅限于治疗患者所患疾病所需的口服药物,一般不超过7日量,如因病情需要,最长不得超过10日量,不得带治疗出院。

2、参保人员住院要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小孩无身份证的要携带户口本或出生证明以及父母身份证,由管床医生、护士进行身份核对并双签字,不得借证冒名住院,一经发现,按照医保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3、参保人员住院期间,请自觉遵守医院及病区的制度,不要擅自离开医院,并将社保卡或身份证随身携带,医保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参保人员在床情况。

新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咨询热线:0632—3068122

东院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公胜街24号咨询热线:0632—3068277

THE END
1.如何进行医保的转院手续?这些手续对患者治疗有什么影响?医保转院手续:保障患者治疗的重要环节 在医疗过程中,有时患者出于病情需要或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可能会面临转院治疗的情况。而医保转院手续的正确办理,对于患者的治疗和费用报销至关重要。 首先,患者或家属需要向所在医院提出转院申请。通常,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判断转院的必要性。如果医生认为转院是合适的,会https://insurance.hexun.com/2024-12-18/216258247.html
2.医保政策问答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选择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 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什么区别? 答:首先,缴费多少不同。职工医保每月缴费一次,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累计算下来,职工医保每年缴费会更多。 其次,享受待遇不同。职工医保缴费多,享受的待遇也要比居民医保高一些,比如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1MDg3MjE5MA==&mid=2247601020&idx=2&sn=0adaef75c66ef92abb1bb271d73651a5&chksm=e8aebcf5c0b7adbdb93584e7253778ae3938c8f335a6ff8d828e54f33a7c50de7f170660b829&scene=27
3.转院的费用和出院再住院的费用有什么区别转院的费用和出院再住院的费用有什么区别:1,一个在广州,一个在东莞,属于异地,要在东莞办转诊手续,由东莞的医院出转诊证明,然后向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才能报销2,入院挂号、交费的时候就要出示社保卡,不然不https://mip.66law.cn/question/answer/7787953.html
4.广州市医疗保险入院出院转院及转自费流程医保信息广州市医疗保险入院、出院、转院及转自费流程 广州市医疗保险入院登记流程 注: 1. 出入院处上班时间:上午8:00至下午5:30 2. 办理住院登记时未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的,请在入院3天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出入院处补办登记手续。 3. 市直医保的参保患者入院登记后,需及时通知所属单位确认该次住院信息,如https://www.gydfsy.com/HealthInsuranceInformation/info.aspx?itemid=1598&lcid=4
5.没有转院证明,今天出院后,换一家医院住院,医保能报销吗?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转院证明,最多只可以报销30%。有转院证明最多可以报销70%。医保报销比例医疗机构级别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6776106.html
6.职工医疗保险问答8、问:有参保人员根据政策理解,职工医保住院费用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十、二级医院百分之八、一级医院百分之六;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居民医保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四十、二级医院百分之三十、一级医院百分之二十。但最终在出院结算费用时为何并未达到https://www.yjbys.com/shebao/yiliao/768245.html
7.转院和先出院再入院的报销比例一样吗?但是有些地方对新农合有限制,比如有转院手续,那就报的比例高,如果没有转院手续,报销比例就低,可能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65580371/answer/1955566488
8.北京市医保患者住院期间转诊流程医保处2.转院当时不能结账的,持出院处医保结算人员提供的“社保卡”复印件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去外院办理入院手续,三个工作日后来我院结账,并将“社保卡”补交至外院。https://www.pkufh.com/Html/News/Articles/18521.html
9.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5篇5、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为患者提供结算所需各种材料,不得出现挂床住院现象。 三、转院管理 1、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或不能确诊的患者,由科室专家进行会诊,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到医保办登记备案,经医保、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转院。 https://mip.jy135.com/zhidu/1058114.html
10.医保规定15天要出院?昆明权威部门这样答复澎湃号·政务医保规定15天要出院?昆明权威部门这样答复 “医保住院有15天的限制,很多病人,危重老人,15天就要转院。这么一转,情况更不好,否则就要自费,对家属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对老年人的医保能否延长一点时间?”9月4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加强做客《春城热线》时表示,国家对此没有天数限制。此外,将积极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411297
11.出院和入院手续重复,不让走医保怎么办有问必答如果在第一家医院没有办理出院手续,不能再另一家医院进行住院。如果病情危急,只能采取自费的方式进行https://www.120ask.com/question/92211589.htm
12.出院和转院报销一样吗以下是有关“出院和转院报销一样吗”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一样。出院和转院报销比例是一样的,即使转院到外地,报销比例也是一样的。异地住院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诊疗项目范围及其支付标……https://mip.64365.com/tuwen/rnrgz/
13.重庆市医疗保险政策参保职工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交纳预付金,预付金主要是用来支付住院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统筹基金、个人帐户支付的部分,由医保中心直接划帐到医院,由个人自付的部分,医院从交的预付金中扣,其实http://law.shangdu.com。多退少补。在计算机网络和医保经办机构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可立即结清费用。https://www.360doc.cn/article/3484128_172303207.html
14.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四川省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医疗诊疗服务项目(2)上级医院转下级医院的病人,转入医院不再计算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在医保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5%。病人需提供上级医院的结算发票、出院病情证明和医疗保险费审报清单。 未纳入遂宁市首批首诊病种,由上级医疗机构下转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适用本条。 (3)从其他医院转院到本院住院的城乡居民保险病人,必须及时结算其他医https://www.snyyy.cn/jyzn/yibaozhichuang/2019-09-18/3924.html
15.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儿童医院)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46号)文件通知,自2019年12月20日起,将河南省儿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省级管理,执行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收费标准。 郑州市已于2021年11月28日启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按照《郑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https://www.zzsetyy.cn/guide/viewnews.aspx?id=14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