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首先需办理异地就医报备手续,包括长期异地就医和临时异地就医,均可外网申报,全程零跑腿
(一)长期异地就医
1.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报备材料:居住地户籍证明。
2.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及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异地定居人员。报备材料:居住地居住证,或异地劳动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从业证明,军转干部同时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年审登记证》。
3.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报备材料:派出单位统一出具的外出工作证明材料。
(二)临时异地就医
1.异地急诊转住院。报备材料: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入院记录、社保卡照片。
2.回户籍地治疗。报备材料:诊断证明或病历、身份证或户口本照片。
3.异地未转诊住院治疗。报备材料:社保卡照片、诊断证明或入院记录。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联网业务
三、异地医疗报备网上申办流程
特别说明:
忘记密码处理方法:点击“找回密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密码重置;或到参保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密码初始化。
四、异地联网结算
完成异地就医报备手续后,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已开通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医疗费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新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患者个人不负担异地住院医疗费。
五、疫情期间异地医疗费
手工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联网结算的,没有报销受理时限;未办理任何报备手续的未转诊医疗费,受理时限酌情延长,如非急需,建议参保人等疫情过后再申办手工报销,尽量避免扎堆集中办理。
疫情期间确需申请异地医疗费手工报销的,参保人可以通过邮寄或携带有关材料就近到各医保工作站办理报销业务,也可以按原渠道到医保大厅办理。
(一)申办材料
出院记录(或全套住院病历)、汇总明细清单、有效票据。
急诊转住院的,还需提供急诊(或留观)病历、明细清单,门急诊有效票据。意外伤害住院的,需提供全套住院病历和门急诊病历。
(二)办理流程
1.医保工作站受理:参保人就医结束后可就近到各医保工作站递交报销材料,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审核无误后,填写《社会医疗保险费用审核表》,确认报销款项应汇入的银行卡信息,打印受理回执,交给经办人。在规定的承诺期内,患者应报销的款项将汇入其指定的银行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