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互联网+”医保服务指导意见来啦
鼓励开设互联网医院,线上购药纳入医保...
该意见积极打通互联网医疗的医保支付通道,有利于减少群众就医购药时的交叉感染风险,享受在线医保结算的便捷服务。其重点涉及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完善经办服务等6条指导意见,有望推动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在全国范围内的“遍地开花”。
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
自去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后,9月份国家医保局明确对部分互联网医疗服务实施收费并纳入医保支付,不过整体速度较慢,据统计仅山西、山东、吉林、四川、广东等地区出台了相应的价格政策。此次疫情期间,浙江、江苏、上海等相继于2月12日、19日、23日发布政策,将常见病和慢性病复诊患者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2月29日,国家医保局调研武汉,对武汉利用互联网方式为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提供便利给予充分肯定。
一直以来,互联网医疗的发展都是名声大于实质,究其根本有三个原因:医保支付渠道未完善以及用户信任及用户深度体验不足,之前只有少数省市将互联网+医疗健康纳入医保,且以问诊费为主,药费都未纳入。此次意见的出台有望解决线上诊疗支付问题,加上疫情期间医疗资源不足,远程医疗大展身手,且患者倾向“不见面”诊疗等形势,互联网医疗形成闭环,行业也将迎来加速发展。
公立医院纷纷建设互联网医院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医疗可纳入医保支付的医院范围:“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近期催着各项互联网医疗政策频频利好,互联网医疗的活跃参与者从互联网企业转向医疗机构。近日上海首家公立医院获批互联网医院牌照,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均已着手申请互联网医院牌照。随着各类医院加入,其本身权威、安全的形象更有利于建立用户信任,线上医疗服务内容也从简单的问诊拓展到慢病复诊、慢病续方等,预计未来互联网医院的核心将以公立医院为主的。
线上购药纳入医保,加速医药分离
此次意见还将药费纳入医保报销,“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落实“长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
解决了支付问题,预计未来互联网医疗的慢病用药领域也将得到飞速发展。此举不仅利好各类医药电商和O2O平台,还加速了医院处方外流,落实“医药分离”。3月2日,微医互联网总医院火速上线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参保人员信息将无需人工校验。武汉每个参保人拥有自己的“电子身份”后,不出门、不拿卡即可享受线上复诊购药、医保结算的便捷服务。
由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特殊性质,如何完成线上的医保基金监管也成了重中之重。除了线上实名制就医,配套建立在线处方审核制度、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机制,保障诊疗、用药合理性外,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和妥善保存电子病历、在线电子处方、购药记录等信息,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程可监控,防止虚构医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疫情期间不仅给了互联网医疗施展空间,各项利好政策的出台也在引导整个行业向好,不过后续的落地实施也需要完善的经办服务和超高的信息化水平做支撑,关键还是要做好疫情期间系统上线、完善应用、情况上报、评估总结等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逐步向有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地区推广,更好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