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24年11月27日-12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本人带报考材料到单位辖区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所需材料详见(附件)(原件现场审核后考生取回)。
三、网上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基础知识
4月12日
9∶00—11∶00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3日
专业实践能力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4月12、13、19、20日
8∶30—10∶00
10∶45—12∶15
14∶00—15∶30
16∶15—17∶45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单位名称
地址
苍梧县卫生健康局
苍梧县石桥镇务实路
2682371
藤县卫生健康局
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2570771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岑溪市岑城镇广南路
8223121
蒙山县卫生健康局
蒙山县蒙山镇城南新区
6285056
龙圩区卫生健康局
龙圩镇广信路382-1号(即龙圩镇卫生院新址旁边区疾控中心大楼)
2670219
万秀区卫生健康局
万秀区角嘴后路21号
3859850
长洲区卫生健康局
长洲区兴梧路36号
3820373
市医学考试中心(考点)
万秀区西环路中段116号一楼
3889362
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考生请咨询本单位人事科。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23〕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七、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需提供原毕业证和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省外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录取名单、毕业生名册等学籍证明材料。
4.报考医疗类、护理类职称者,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全部内页);报考药(技)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者,报名条件中需具备初级(士)资格或初级(师)资格的,须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广西区内二级、三级公立医院(不含非卫生系统单位)、妇幼保健院医师须提交《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附件3)或《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核表》(附件4);
医师、护理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执业范围报考相应专业,报考单位应与主要执业地点相一致;
6.报名条件中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要求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1份;
7.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填报工作单位时,必须填写本单位挂牌的乡镇卫生院名称,如不按要求填写,影响成绩判定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9.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前一年报考的需要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与广西援鄂医疗队员情况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附件5)(2022年12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认定的确认表,还需提供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接触了阳性病例的佐证材料);
10.报考药(技)士的考生需提供2024年10—11月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清单或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清单;报考药(技)师、药(技)中级的考生需提供2024年1—11月(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10—11月)单位购买养老保险的清单或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清单;
11.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12.民(私)营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考生,每名考生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复印件1份(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13.2001年6月13日前通过地方政府评审取得的资格证书报考需提供当年评审文件复印件;
注:1.所需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为提高审核效率,请严格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