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院所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下称“院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本次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
(二)网上确认
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打印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应聘人员只能从每张岗位表中分别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笔试地点: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四市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www.jswsrc.com.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
(六)面试办法将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院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院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院所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人事处
联系人:糜泽花孙建平
六、招聘工作监督
院所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李健蓉
七、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详见报名系统页面的联系方式。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