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世界患者安全日的主题是:鼓励患者参与患者安全。
第五届世界患者安全日海报
在医疗实践中,实现医患充分沟通、共同决策,鼓励患者参与患者安全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形式既为“知情同意”。
患者知情同意权
是指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患者及家属,在医方充分告知的情况下,能够理解各种风险和后果,在此基础上对医方制定的诊疗计划自行决定取舍的一种权利。
医疗机构告知义务
是指医疗机构负有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知情告知对象
患者(患者及近亲属)
所有知情同意原则上均需患者本人签字
特殊情况:
●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
●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
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
知情告知范围
应向患者告知的信息主要是对患者作出选择具有决定性影响的信息。一般包括:
●患者的病情
患者对于其病情的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其对于疾病诊疗的预期、治疗方案的选择、诊疗配合程度等,是取得患者有效同意的前提。
●拟采取的医疗措施
拟采取医疗措施的原因、性质、内容、预期效果、侵袭范围、危险程度等。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措施可能伴随的风险和危险后果,如手术的并发症、药物治疗的毒副作用等。
●替代治疗方案及其利弊
诊疗某一特定疾病的医疗措施往往不只一种,且各种医疗措施的效果、对医务人员能力的要求、诊疗费用等可能不尽相同,患者只有充分了解各种治疗方案的利弊之后才能做出最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选择。
●其他
临床常见知情同意环节
1、手术(操作)及替代治疗方案知情同意
2、重大、致残手术或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项目知情同意
3、术中快速病理诊断知情同意
4、变更手术方案知情同意
5、麻醉知情同意
6、输血治疗知情同意
7、特殊检查(治疗)知情同意
8、使用医保目录外药物或项目知情同意
9、植入类或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知情同意
10、病危(重)通知
11、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12、放弃抢救等
不同情形的知情告知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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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提升患者的声音,充分沟通,共同决策,让患者与医务人员在疾病的诊疗过程中更好地双向奔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