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大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和认同不断增强,但距离全社会普遍接纳、自觉遵守制度要求仍有差距。
一些家庭在子女遭受侵害后不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更有一些监护侵害案件,家长极力隐瞒犯罪行为。
案例回顾
正面案例:
姚某甲与姚某乙(案发时14周岁,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系同村村民。2022年6月,姚某甲趁姚某乙家中无人照看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2023年1月,姚某乙家人发现其怀孕,怀疑系姚某甲所为,遂找到姚某甲对质。姚某甲承认其强奸姚某乙的事实并赔偿8万余元,姚某乙家人同意不再追究姚某甲责任。后姚某乙在家人陪同下到医院流产。接诊医生发现姚某乙低龄怀孕且智力发育不正常,有遭受性侵害的可能,随即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报告。(本案是医务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典型案例。医生在被害人家属反对的情况下,坚持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及时提取、妥善保管生物检材等易灭失证据,对于及时揭露、有效惩治犯罪起到了关键作用。)
2023年3月22日,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对姚某甲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同年5月18日,姚某甲因犯强奸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该案是最高检发布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
反面案例
某妇科医师在未成年患者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检察机关要求对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追责。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孙某汝强奸案位列其中。2020年12月,孙某汝与孙某某(女,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认识。自2021年2月起,孙某汝在明知孙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奸淫孙某某致其两次怀孕、流产。孙某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报警。2022年1月27日,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孙某汝提起公诉。同年3月21日,东港市法院判处孙某汝有期徒刑十年。
经查,孙某汝曾于2021年10月带孙某某在东港市某门诊部做人工流产手术。该门诊部妇科医师季某某在明知孙某某为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另据查证,该门诊部不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资格许可。
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医护人员负有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侵害及时报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