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疫情爆发背景下,以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加速演进,全球迎来数字化发展浪潮,卫生健康领域正在经历一场深刻变革。数字健康,既关乎人民健康,也关乎经济发展,甚至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后疫情”时代,健康数字化转型已成为全球发展的共识!
数字健康概念的更迭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数字健康主要是指由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前沿技术带动,对医疗市场以及健康服务业务供给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业务模式、新技术应用、新产品服务、新监管方式等,是医疗健康与个人生活以及社会活动深度融合的产物。
世界卫生组织数字健康政策主要有:2016年的《监测和评估数字卫生保健干预措施的指南》主要指导各国政府开展数字卫生保健技术评估。2018年的《数字卫生保健分类标准1.0》在于统一和规范数字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应用的通用语言。2019年的《全球数字卫生保健战略2020-2024》、《关于加强卫生体系数字技术应用的建议指南》正式号召全球各国积极制定国家层面数字健康建设与转型计划。2020年的《卫生体系数字技术应用投资指南》、《数字卫生保健全球战略草案2020-2025年》,为各国和地区制定数字健康建设和转型提供系统化指南,并提出一系列推进举措和行动框架。
国外主要经济发达体在数字健康方面颇有建树。美国发布政策《21世纪医疗法案》《数字健康创新行动计划》等,FDA成立数字健康卓越中心,旨在推动体系建设;欧盟发布《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评估医疗服务数字化转型的影响》、《欧洲数据战略》、《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等,重在市场规范建设;德国出台《电子卫生法》、《数字供应法案》,推行医疗服务先行;英国出台《2020年个性化医疗与保健:行动框架》、《英国数字化战略》、《设计评估:数字健康产品评估指南》、《数字健康和数据驱动型医疗技术指南》等,发布技术指南。(参考健康界研究院《新一轮角逐:全球数字健康战略观察》)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卫医发〔2014〕51号)印发《关于推进远程诊疗的建议》允许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2015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办〔2015〕40号)中提出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
2016年,《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中指出以“互联网+健康医疗”模式,进一步推进网上预约分诊、检验结果获取及上传、医保联网等便民惠民应用,发展智能化远程健康医疗设备。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积极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发展,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探索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和健康医疗移动应用服务等发展。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重新开放互联网医院,为互联网医院提供指导。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医疗活动提出具体规范意见,互联网医疗由过去只能咨询、不能看病,只有诊前、诊后,缺乏诊中这个医疗的核心环节,进入到网上可以看病,诊前、诊中、诊后全覆盖、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阶段,真正的互联网医疗时代因此而到来。
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100号)鼓励互联网诊疗,减少线下诊疗压力和交叉感染风险。
《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20〕22号)中指出:一、推进“一体化”共享服务,提升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二、推进“一码通”融合服务,破除多码并存互不通用信息壁垒;三、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四、推进“一网办”政务服务,化解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五、推进“一盘棋”抗疫服务,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支撑。
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网络销售处方药和展示处方药信息。
浙江数字健康发展过程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规划与信息化工作要点》,积极鼓励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业态的发展,规范引导浙江省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发展。
2017年,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浙江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开展便民惠民创新服务。浙江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提供院等互联网医疗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
2018年,《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强调以远程医疗为手段,支撑分级诊疗、医共体试点,创新“互联网+医疗服务”。
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两强三提高”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重点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居民电子健康卡、互联网医疗共享平台等重大项目实施、功能完善和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全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2019年,省卫生健康委印发《2019年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十大项目工作细则》,提出依托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药事”“互联网+护理”等服务,为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提供在线服务、药物配送、居家护理服务等。
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县域共享医疗平台建设号、双向转诊、检查检验共享、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院等平台均应向社会办医疗机构开放。
2020年,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牵引撬动作用,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服务项目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促进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等。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瞄准“以通为本、以用为本、以人为本”三大主攻方向,积极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转型助力高质量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已纳入省政府数字化转型“8+13”重大示范项目,浙江省成为全国首批“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示范省之一。新冠疫情以来,浙江省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支撑新冠肺炎疫情趋势研判和精准防控,大力推广免接触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2021中国(杭州)数字健康大会
“十四五”期间,杭州高水平推进“数智杭州”建设,努力打造全球数字变革策源地。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命健康更是推进数字化发展的重要阵地。余杭区全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先行区,依托未来科技城(海创园)等创新主平台,以数字健康小镇等特色产业板块为基地,瞄准数字技术与生命健康交叉融合、创新发展的新“赛道”,构建平台生态,吸附高端创新要素聚集,已打造成为数字健康领域的高能级创新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