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挂广州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和广州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的牌子)建于1958年,是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集预防、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疗机构,为广东省皮肤临床重点专科。目前拥有2个门诊部和1个住院病区,门诊内设:皮肤病防治科、性病防治科、中医科、理疗科、预防保健科、检验科、药剂科等医疗专业科室,同时设有VIP特诊中心,由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坐诊。全所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20人,高级职称54人,中级技术职称52人,博士7人,硕士44人。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9年毕业生是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2019年5月17日上午9时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7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业推荐表及毕业成绩单代替);
(4)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必须上传);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在报名网站上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一)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6、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副高级或以上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资格复审
(三)面试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分数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面试形式主要以面谈为主(护理岗位含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3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7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4、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