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加快把昆明建设成为立足西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依据国家、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政策和要求,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的通知》(昆发〔2017〕22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充分反映出党和国家对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保护利用好文化遗产对于提高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提振文化担当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时期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民族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昆明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独特的山水形胜、各具特色的历史街区(地段)和传统村落、数量众多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共同构成了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骨骼和血肉,彰显了昆明独特的城市气质和历史文脉。围绕文化引领城市发展战略,以保护昆明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昆明城市建设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立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精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提升城市历史文化风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充分展示昆明山水城市之美、民族文化之美、历史文化之美,对于提升昆明城市文化影响力,推进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保护与发展协调,深入挖掘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底蕴,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培育城市文化气质,进一步提升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着力打造历史文化格局完整、保护利用水平较高、文化个性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历史文化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文化引领、规划先行。用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在城乡规划中突出历史文化与现代城市建设的有机结合,展现昆明城市的鲜明个性和独特风格,着力把昆明打造成个性之城、特色之城。充分发挥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属性,统筹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保护中实现发展,在建设中体现保护和传承。
——坚持整体保护,活态传承。牢固树立“统筹规划、应保尽保、挖掘文化内涵、彰显文化形象”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念。坚持整体保护文化遗产的形式、内容与周边环境,力求全方位、多层次地反映和保存昆明文化的独特性和丰富性。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引导、鼓励、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激活焕发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时代生命力。
——坚持凸显特色,打造品牌。充分发挥昆明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打造一系列符合昆明历史文脉、精神气质的文化品牌,着力体现个性化、地域化、特色化的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特征,努力建设历史文化深厚、地方特征鲜明、多元文化交融的昆明历史文化名城整体形象。
——坚持服务大众,创新发展。充分把握历史文化名城所具有的公共属性,深入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成果能向社会开放、让公众共享。不断更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思维理念、模式手段,实现保护利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推动保护与利用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创新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工作机制,科学引导民众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中的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拓宽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渠道方式,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工作成效。
(三)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挖掘昆明历史文化底蕴、民族文化资源,集中力量实施一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创新一批历史文化展示传播模式,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品牌项目,到2030年,实现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四大提升。
一是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有力提升。继续开展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和传统村落的申报、公布工作,在国家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申报数量上实现突破,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总量突破10个,纳入国家级传统村落项目达20个以上。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推动和执行,加快实施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村镇、传统村落和文化景观的保护修缮、格局梳理、风貌复原、整治更新和线路串联,充分展现昆明古城的空间格局,着力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风貌韵味。
二是文化遗产保护水平有力提升。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公布,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总量突破1000项,各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突破70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达700人以上。不断强化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着力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养护,力争实施200项以上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养维护率均达到100%,确保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率达60%以上。加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力度,扶持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区申报和非遗保护展示设施建设,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总量突破10个、各级非遗级传承基地、传习(展示)馆(所)总量突破50个。积极振兴传统工艺,公布一批市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项目。
三是历史文化展示效果有力提升。积极推动博物馆业建设发展,扶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专题博物馆的提升改造和新建工作,全面完成3个博物馆群落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均建成1座综合性国有博物馆和1座以上专题类国有博物馆,拥有一批各具特点的非国有博物馆,全市正式备案注册博物馆总量突破100个,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历史文化名城展示的窗口平台和重要载体功能。推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文创产业、艺术创作的有机结合,深入挖掘昆明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元素,形成一批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典型项目,打造一批反映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文创产品和艺术精品,进一步丰富昆明历史文化的宣传展示渠道和模式。
四是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有力提升。积极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所具有的世界性语言属性,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景区(景点)和旅游地标。加大地区间、国际间与昆明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交流研讨、项目合作,大力推动各类大型展会活动与历史文化名城展示宣传的相互融合,将昆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成果和“昆明模式”向世界展示。
三、主要任务
(一)格局梳理与风貌提升并行,彰显昆明历史文化风貌
1.凸显“三山绕一湖、城轴带相连”的历史城区格局。重点围绕“三山”(五华山、圆通山、云大山)、“一湖”(翠湖)、“一城”(历史城区)、“一轴”(正义路、三市街、文庙直街、文明街以及沿线历史文化遗存要素形成的城市轴带)、“一带”(串联圆通山、翠湖、篆塘、大观河、大观楼形成历史文化景观带)的历史城区空间布局,通过科学复建、城市设计、环境整治、景观提升、夜景照明、立体空间控制,塑造由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民居等物质载体构成的历史城区传统空间形态。(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文明街、南强街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与开发利用,重点实施翠湖—云大、大观公园及周边、祥云、震庄、巡津街—东寺街五个历史地段的综合整治与提升,充分展现历史城区的传统风貌,从整体上协调昆明历史城区的保护与发展。(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规划局)
着力推动晋城上下西街、龙泉宝云、官渡古镇、三台山、海口工业遗产聚集区、西山风景区等重点历史文化街区、地段、村镇和片区的保护与开发。适时启动“清代昆明八景”文化景观恢复工作。(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发展委)
3.拓展历史文化名城延伸区。以主城六区以外区域的文化遗产聚集区、历史村镇和传统村落等重要保护节点为重点,拓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项目。强化文化遗产聚集区内地方历史文化的保护展示和重点项目的打造,加大区域内历史村镇、传统村落的申报公布,以保护、传承、发展为主线,制定历史村镇、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和与之相配套的改造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4.规划文化展示线路。在市域范围内以明清古驿道、滇越铁路为主题,串联沿线地区的历史村镇、文物古迹,形成2个专题性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在环滇池地区结合滇池沿岸秀丽的自然风光以及丰富的人文景点,规划建设环滇池地区总体展示、遗址文化特色展示、近代革命文化特色展示、宗教文化特色展示、特色村镇展示5条文化遗产展示环线。在昆明历史城区内规划建设自然人文景观之旅、近代革命体验之旅、春城人文景观之旅、环城景观带之旅4条城市文化特色展示路线。(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二)保护治理与适度开发并重,激活传统村落内在活力
1.推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注重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按照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特点、民居传统形制,对需要进行危房改造的建筑和需要新建的农房进行设计建设,延续传统村落的建村文化理念。结合传统村落文化特点、格局特色、山形地貌和自然神态,对建筑立面色彩、道路铺设、标示系统、展示内容进行特色化设计,营造传统村落文化形象。(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3.注重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开展“一村一主题、一村一特色”的传统村落产业化建设,推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产业发展协调发展。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管权,积极调动文化需求和经济需求因素,鼓励有条件的传统村落,采取村民集资共建、引入投资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自然生态观光、农耕文化体验、乡土文化展示、特色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生产、民俗风情歌舞表演、民族文化竞技活动、特色饮食品尝等符合传统村落特点的产业项目,带动传统村落村民就业增收。(牵头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配合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抢救保护与科学利用并举,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四)规模扩大与品质提升共抓,助推博物馆业持续发展
(五)挖掘保护与传承弘扬共强,展现民族民间文化魅力
(六)名城保护与旅游发展并轨,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1.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新途径。以消费升级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文化旅游+”,拓宽文化旅游发展空间。着力构建旅游全景化、产业全联动、服务全配套、社会全参与、管理全覆盖、成果全民共享的文化旅游发展新格局。以保护展示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发展文脉,凸显民族文化风情和多元文化特色为主题,加强文化旅游标杆和多样化载体建设,引导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国界优化整合,构筑昆明文化旅游地标,做活城市人文氛围与生活气质,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打造具有世界民族发展演进标本意义的国际文化展示窗口与交流中心。(牵头部门:市文产办,配合部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2.深度开发文化旅游产品。依托历史文化、民俗节庆、民间工艺、土特产品等文化资源,深度挖掘文化内涵与价值,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510”工程,即重点打造金鼎文化创意产业园、紫云青鸟云南文化创意博览园等10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全力推进古滇文化旅游名城、云南民族村等10大文化旅游主题公园的建设和提升改造;深入推进云南陆军讲武堂等10大市级重大标志性文体设施的修缮和建设;巩固提升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等10大文化旅游体育(节庆)活动品牌;加快推动昆明老街和南强街历史文化街区等10大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的打造。(牵头部门:市文产办,配合部门:市旅游发展委、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七)历史文脉与现代发展并联,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联动发展
(八)交流合作与展示宣传共促,提升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二)强化政策保障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四)强化行政监管
(五)加大宣传力度及公众参与度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运维单位:昆明信息港0871-65390101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87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