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指在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数量比重增加,或者年轻人口数量比重减少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的一种社会现象。人口老龄化是一个持续的动态变化过程,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也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必经的一个过程,不可避免。联合国对老龄化标准的认定是一个国家(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10%,在我国201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据研究机构测算,到2040年我国65岁的老年人的比重将超过总人口的20%,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
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有其自身的历史和制度的原因。本世纪70年代,为了推进经济的发展,我国大力推行计划生育,出台政策鼓励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等,这极大的抑制了我国人口的出生率,伴随着人口出生率的下降,我国人口的结构比例也发生了变化。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等特点与该政策有直接的关系。另外,不断提高的医疗卫生水平也为人口老龄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成为世界上经济增速较快的国家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人口老龄化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口老龄化将会导致我国税收支出增加,税收的净收入减少
人口老龄化持续增长,会导致我国税收支出增加以及国家税收收入减少,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以及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导致这一系列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社会人口老龄化会降低社会劳动生产率,对社会投资总量产生不利影响,以及进一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在国家总体税负水平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国民收入降低会致使得国家税收基数变小,进一步导致财政收入规模总体变小。与此同时,国家在老龄化产业税收优惠上的政策也必然会导致国家社会补助支出增加以及国家财政收入减少。从上述两个方面分析,我国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导致我国财政收入减少,对国民经济增长产生严重影响。我国政府应清楚的认识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切实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问题,制定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不容置缓。
(二)人口老龄化会导致我国财政支出增加并加重国家财政的负担
(三)人口老龄化还会改变我国现有的消费结构,不利于生产性活动的发展,影响国民经济的增速
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使得社会中会有更多的行业更多的关心老年人的消费市场,社会中的资金也会在这种利益趋势的引导下流入到与老年人口关系密切的行业中,这种资金的流动会对社会中的一些投资的资金具有“挤出效应”的作用,导致用于企业投资的资金数额变少,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
(四)在当前情况下,人口老龄化会导致国家财政收支平衡,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风险
(五)人口老龄化会加重我国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的压力
作为社会保险的两个主要部分,老龄化会加重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的资金压力,由于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近些年一直处在增大的状态,老龄化的到来加大了社保对于养老和医疗的支出,这对于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我国当前财政政策存在如下问题: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制度不足以解决因人口老龄化而产生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对国家财政支出的高需求与我国长期在社会医疗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低水平供给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我国当前相对较高的税收负担和并不完善的税收制度体系,使政府在选择提高纳税水平还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老龄化产业发展时,陷入两难境地;我国存在财政赤字水平较高、债务依存度过大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将制约我国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上财政的压力也十分巨大。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从财政政策的制定角度着手给出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适时、稳步的推行延迟退休的政策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全面放开“二孩儿”的生育政策,但由于现今的社会环境下养育孩子的成本不断上升,劳动者自身的工作压力较大等问题,放开“二孩儿”的政策效果并没有得到凸显。即使“二孩儿”的政策有效果,那么人口的红利也要至少在20年之后才能显现。目前的人口老龄化情况不断加剧导致我国的有效劳动人口数量骤减,为了避免出现因劳动力数量减少而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情况发生,我国政府要适时、稳步的推行延迟退休的政策。延迟退休的前提是在劳动者健康情况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的渐进的、小步走的一种改革方式,通过延迟退休政策,一方面可以保证我国劳动力的接续问题,减小老龄化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冲击,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的压力。
(二)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设
(三)鼓励社会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
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给全社会提出了一个如何解决养老的课题。当前一对夫妇要面对四个老人,要承担四个老人的养老问题,负担非常沉重。另外还存在着一部分“空巢”老人,子女不在身边,养老问题更是尤为棘手。而国家政府开办的养老机构只能解决一小部分人的养老问题,大部分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都有待解决。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制定财政政策上要积极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通过财政补贴或是税收支出等优惠的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的参与,同时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社会养老的模式,提高社会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
(四)建立适应老龄化的税收政策
四、结语
我国今后将会面对愈加严峻的因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社会冲击和社会挑战。在当前经济发展大环境不变的前提下,我国政府应合理制定公共财政政策,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既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又解决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态势及显著特征
人口老龄化是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的现象。按照联合国的衡量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0%或65岁以上人口比重超过7%,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目前,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显著特征呈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黑龙江省人口老龄化态势加剧。21世纪初我国开始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0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为9.9%,2010年上升到13.26%,预计2015年将达到15%,届时老年人数将增加到2.2亿左右。我省的人口历史变迁与发展有一定特殊性,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省属于人口净迁入地区,人口平均年龄较轻,属于“年轻型”人口结构类型。改革开放之后,我省人口迁移流动趋势发生变化,逐渐演变成为人口净迁出省份,虽然我省人口老龄化步伐稍晚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迈入“老年型”社会步伐较快。2000年我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5.6%,2005年时达到7.6%,超过了7%的人口老龄化衡量指标,标志着进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2010年“六普”时老年人口比重已达8.3%,虽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9%),但十年间老年人口比重提高了2.7个百分点,比全国同期比重提高幅度高出0.83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40年左右我省65岁以上人口将达到900余万,将占总人口比重约30%,全省人口的平均年龄也将达到50岁左右,届时汹涌的“银色浪潮”将呈现在全社会面前。
3.高龄老人比重快速上升。从2010年老年人口分年龄段看,65~69岁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的38.5%,70~79岁的老年人口占50.9%,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0.6%。与2000年相比,65~69岁老年人口比重下降8个百分点,而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8个百分点,高龄老人的比重持续、快速提高,其主要原因是经济社会发展,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在延长。这就对今后的社会养老服务,福利设施规模、结构及分布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5.老年抚养比逐渐提高,赡养老年人口流出量大。由于受近十年间我省15~64岁年龄段劳动人口数量增长、少儿人口比重持续下降及老年人口总量增加的影响,我省人口总抚养比呈现略有下降的态势,但老年抚养比逐步提升。
当前我省每10个劳动力负担的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2000年相比基本持平,表明我省目前仍处于劳动力资源丰富,负担相对较轻的“人口红利期”。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尽管十年来人口总抚养比在不断下降,但其中的趋势是少儿人口抚养比下降了10.1个百分点;而老年人口抚养比则上升了2.7百分点,即0~14岁少年儿童数量在大幅降低,而老年人口在快速上升。可以预期的是未来人口总抚养比将不断攀升,支撑经济发展的一个优势条件“人口红利期”将逐渐消失,全社会养老压力将加剧。
2010年“六普”资料显示,我省人户分离人口为505.14万人,已占户籍人口的13.21%。这部分流动人口与十年前相比增加166.96万人,增长49.37%,其中61%是青壮年劳动力人口,他们正是承担赡养老人义务的主要力量。由于户籍制度严格限制、基本公共服务与福利制度身份隔离等多种原因,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化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同时,家庭中需要赡养的老年人口只能留在原住地。赡养老年人口与劳动力人口异地居住,是我省人口老龄化又一重要特征。
6.老年人的婚姻状况较为稳定。2010年60岁及以上人口中有配偶的占72.3%,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10.1%。丧偶的老人占25.9%,与2000年相比减少了10.7%。2010年我省老年人口中离婚比例为0.9%,与2000年时0.7%和2005年时的0.6%相比,分别上升了0.2和0.3个百分点,尽管有一定幅度的上升,但总体上仍保持着较低的水平。2010年我省老年人口未婚率为0.9%,与2000年相比基本保持一致。以上数据表明,我省老年人口婚姻整体状况较为稳定,呈现出有偶率高、丧偶率低、离婚率低、未婚率低的特点,反映了我省老年人口家庭稳定和睦,健康程度较高。
二、应对人口老龄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人口发展态势表明,人口老龄化进程不可逆转,我省也不例外。从欧洲与日本、俄罗斯等国的实践表明,老龄化社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制度,公共服务、社会组织体系等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分析黑龙江省实际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是:
1.老龄化进程与经济发展不同步。从世界范围来看,首先进入到老龄化社会的都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5000~10000美元以上,而我省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全省人均GDP仅为2.7万元,整体经济实力还比较弱,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是“未富先老”。应对日益加深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我们的经济基础不够雄厚。
2.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人口老龄化对医疗等保障制度提出了挑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对养老、医疗保险的需求将会急剧增加。据调查,2010年我省仍有37.3%的老年人口依靠“家庭其他成员供养”,乡村的水平就更低。这一现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享受离退休养老金及社会化保障的老年人口主要集中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单位离退休职工,城乡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差距较大。另外,由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因此,在离退休人员高速增长的情况下,人口老龄化对整个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各级政府要将人口老龄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开创老龄工作的新局面。
1.树立爱老敬老的社会风尚。老年人是社会的巨大财富,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社会都要关心重视老年事业发展,要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各级政府、机构、宣传部门要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搞好尊老、爱老、养老、敬老的传统道德教育和宣传引导,在全社会树立起尊老、敬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2.大力发展经济,提高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第一位的仍然是如何“做大做强蛋糕”,只有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才能提高养老支付能力。劳动力供求关系的变化和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告诉我们,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既要充分挖掘当前“人口红利”,更要提高人口素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抓住我省人力资源丰富的大好时机,扎实推进“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劳动生产率,逐步实现依靠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来支撑经济长期平稳增长。
4.适当调整生育等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由于人口结构老化造成社会负担沉重和养老问题突出,计划生育政策使新生儿数量减少,人口老化趋势加快。建议适当放宽“一胎”的生育限制,以缓解越来越严峻的人口高龄化趋势,积极主动地引导人口结构向平衡、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此外,应努力建立起全覆盖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全省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尽快推进从目前保障体系制度全覆盖最终达到保障体系的实际全覆盖。加快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解决农民工城镇身份问题,为老有所养提供制度保障,真正实现社会公平等等。为统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创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努力。
[1]王侠.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
当下我们处于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科学技术空前发展的年代,有可能吸取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教训和最新成果,扬长避短。《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总体上确立了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的形式将党和政府有关老年人权利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稳定下来。但同时,对人口老龄化的立法还远未能从细节上更确切地保障老龄化人口能够安享晚年。
二、目前对人口老龄化立法状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立法不健全,法律规范适用无法统一,内容欠缺或不合理。保护老年人权益,是一个涉及领域广泛、情况纷繁复杂的全局性问题。要完成这项工程必须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使其操作有据,落实便利。
二是法律关系不清导致的责任缺失。《老年法》赋予了老年人许多方面的权利,要使这些权益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有一套高效的管理体制和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但目前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确实存在着着政出多门,多家管理这种分散管理体制,缺乏宏观协调机制,造成既相互争管,又相互推诿的矛盾,极不利于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必须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社会转型加剧,立法工作滞后。随着当前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土地减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功能弱化、家庭规模缩小、人口老龄化、孝老养老道德观念淡化以及人口向城市迁移等现象的出现和发展,社会发生了急剧变化。以前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很多问题的设置上,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适用的要求,日益表现出了严重的滞后性。
二是被动的消极态度影响了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目前,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很多地方是被动地,具有明显的短期化特征。
三、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立法思考
(一)对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具体化、细则化
(二)关于人口老龄化社会中养老保障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经办法律关系、保障监督法律关系等部门定位问题
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我们可以考虑设立一个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门机构,统一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宜,并用法律的形式确认该机构独立的法律资格和专业管理的法律地位。
(三)法律实施中的制度建设和责任方面
制度建议,尤其是社会保障这样的核心制度建议,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这就需要立法加强监管,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及明确法律责任。
(四)确保老龄化人口的权利
中国经济在近三十年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伴随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老龄化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按照联合国的标准,65岁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7%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即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社会老龄化的进程在加快。
一、中国社会老龄化发展阶段及特征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指出,从2001年到2100年,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1年到2020年的快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将平均每年增加596万老龄人口,年均增长速度达3.28%。到2020年,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
第二阶段,2021年到2050年的加速老龄化阶段。中国老龄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20万人。到2050年,老龄化水平达到30%以上。
第三阶段,2051年到2100年的稳定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老龄人口规模将稳定在3-4亿,老龄化水平基本稳定在31%左右。
同时我们注意到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老龄人口数量巨大。据2010年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经接近1.7亿,预计到2050年中国的老龄人口将超过4亿,约占总人口的1/5,占世界老龄人口的1/4。
第二,老龄化发展迅速。中国65岁以上老龄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提升到了14%用了27年,而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中国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第三,地区老龄化程度不平衡。由于我国经济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区的老龄化差异也比较明显。比如上海早在1979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宁夏在2009年才达到老龄化标准。
第四,男性少于女性。目前,我国老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少460多万,据预测,到2049年,男性老龄人口比女性要少2600多万。
第五,城乡倒置现象明显。据统计目前中国城镇老龄人口比例要比农村低1.24个百分点,而且这种城乡倒置的状况将长期持续。这是中国人口老龄化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重要特征之一。
第六,未富先老。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基本处于经济发达时期,而且有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应对能力较强。而中国经过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尽管经济发展显著,但在人均GDP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预计到21世纪中叶,中国人口老龄化达到峰值时,人均GDP也只能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也表明我国的老龄化是一个“未富先老”的过程。
二、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影响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问题,但对于经济还不发达的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提前到来无疑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口红利”的衰退
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人口红利”的衰退。最近30年来,中国依靠全球首屈一指的廉价劳动力大军,创造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奇迹,劳动力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非常显著。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影响劳动力的有效供给。中国正在由劳动力过剩向劳动力短缺时代转变。最近这两年,我国很多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都出现了“用工荒”现象,招工难、用工难的问题日显突出。低成本劳动力的优势正在逐步消失,在不远的将来,劳动力紧缺会慢慢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我们亟待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
老龄化研究中,老龄人口抚养比是一个重要指标。1990年中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3.74个老年人,2000年抚养15.60人,据预测到2025年需抚养29.46人,2050年则达到48.49人。抚养比的急剧上升导致退休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基金等国家财政支出的急剧上升。
(三)个人消费减少
人口老龄化必然会导致消费需求的变化。一般而言,在老龄化进行的过程中,由于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消费支出呈逐渐上升的趋势。但是,进入老龄化社会以后,由于收入降低,老龄人口的消费水平将下降。扩大内需是中央制定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之一,而总体来看人口老龄化会导致个人消费减少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内需增长,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不利影响。
三、我国政府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应对不断加快的老龄化进程。
(一)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997年,政府制定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由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当然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覆盖面过窄、养老保险金收支不平衡、养老保险金投资收益偏低等问题,我国政府也一直在不断吸取其他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的经验并结合自身国情,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收入水平、经济结构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我国城市和农村之间形成了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国也正在积极研究部署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涉及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再加上我国的国情复杂,城乡二元差异显著,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二)研究延长退休年龄
四、我国应对老龄化的一些建议
(一)调整经济结构,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经济得到了发展,才能解决社会的各种矛盾,包括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人口红利”的日趋消失也可能为中国提供一个更平衡和更持久增长的契机。由于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我国经济增长长期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驱动,在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我们必须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济增长的含金量,经济增长的源泉不应仅依靠人口红利。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重大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归根到底要靠法律。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总的来说,有关老龄人口保障的法律法规建设还滞后于老龄化的发展。为了维护老龄人口的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必须尽快制定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家庭赡养等专项涉老法律、法规。
(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老龄产业是以年龄以及由年龄决定的消费特征为标志而划分的产业。发展老龄产业是应对老龄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老龄产业化水平还很低,因此要制定老龄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对老龄产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建立老龄产业发展管理体制。立足城乡社区发展老龄服务业,培育老龄服务中介组织,培养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同时我们也要大力研制开发老龄消费品,培育老龄用品市场。
(四)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制定科学合理的控制生育率的方案,逐步调整人口结构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控制我国人口过快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一味地控制人口数量,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的老龄化趋势。我们需要根据现实国情,既要控制人口增长又要防止人口老龄化速度扩快和老龄人口比重过高。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个相互兼顾的人口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生育率,优化人口结构,为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提供优质的劳动力资源,为国家的长期稳定繁荣提供坚实基础。
[1]严冰,张伟.中国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10-11(1).
[2]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R].2006-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