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博物馆;非物质性;文化遗产;活态;展示
引言
非遗馆,或曰非遗博物馆、非遗展示馆,近年来呈蓬勃发展之势,这一趋势得益于非遗保护工作的快速推进和博物馆事业的兴旺繁荣。在文化遗产展示方面,国际宪章《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提出了文化遗产传播推广、交流展示的重要性,其中特别强调了对无形文化遗产的阐释和展示。20世纪以来,博物馆本身的发展已经走向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相互融合,比如从孤立的展示藏品逐渐向展品的文化阐释和展品的活化方向转变。20世纪80年代,国际上兴起了新博物馆学运动,对传统博物馆收藏、研究、展览和教育等基本功能作出了一系列的修正,博物馆向公众开放的目的已经不是单纯地供人参观,更重要的是鼓励体验、参与,展示的同时也是传授与传播的过程。传统的博物馆展示设计已不能满足公众多元化的需求,也不再固守于静止的“陈列”上,而是逐渐转向与参观者平等对话及交流的模式,借助充满想象力、强调体验感受和互动过程的设计手法来调动观者的情绪,从而激发和培育参与者的求知欲望与思考能力,博物馆的工作重点逐渐从“物”向“人”转变。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的国际实践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2000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博物馆学委员会在慕尼黑召开了主题为“博物馆学与无形遗产”的学术会议,就博物馆与无形文化遗产的关系展开了理论探讨。2001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章程中把收藏和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列入博物馆定义的外延之中。2004年,国际博物馆协会第20届大会把“博物馆与无形遗产”确定为大会主题。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在章程中将博物馆定义修改为:“博物馆是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盈利的永久机构,并向大众开放。通过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示人类有形和无形遗产及人类环境,实现教育、愉快学习的目的。”①2022年8月,国际博物馆协会公布了博物馆的新定义,即“博物馆是为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它研究、收藏、保护、阐释和展示物质与非物质遗产。向公众开放,具有可及性和包容性,博物馆促进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博物馆以符合道德且专业的方式进行运营和交流,并在社区的参与下,为教育、欣赏、深思和知识共享提供多种体验”②。毫无疑问,以往博物馆展示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成为了非遗展示的基础,而现代博物馆理念的发展更为非遗展示提供了理论上的滋养。
无论是面对传统博物馆内容建设的需要,还是针对非遗馆专业展陈的现实需求,厘清非遗展陈的功能、对象、内容、方式等基本问题显得十分紧要和迫切。非遗展示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也是繁复庞杂的,相应地,其展示也必然是多样灵活的。既要有展陈理论的支撑,又要有展陈实践的探索,在不断地发展完善中逐渐建立起非遗展陈体系,一方面服务于非遗展陈,另一方面也丰富博物馆展陈的整体建设。综上所述,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陈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非遗本体的活态属性
(一)非物质性
物质形态的文物或遗存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两种形态:不可移动如建筑、遗址等,可移动如器物、书画、文玩等,它们既有历史价值,又有物理空间形态。相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某一民族、人群所独有的思维方式、智慧、世界观、价值观、审美意识、行为方式、情感表达等,体现了特定民族、国家、地区人民独特的创造力。例如,剪纸就是我国民间表达理想、情感的特有艺术样式,它表达了中国人对美好生活和幸福的愿景。任何民族的文化中都包含有某种文化基因和民族记忆,这是一个民族赖以存续和发展的“根”,如果失去了这种文化之魂,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特性和持续发展的动力。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各民族独特的文化基因、文化传统和民族记忆。
(二)无形性
日本、韩国等国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称为“无形文化财”,指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具有物质的物理属性,好似无形、无声、无色、无味的空气。然而,实际上人们在非遗馆中参观的对象多是通过形、声、色、味来感觉和认知的,只不过还要进一步去追索隐藏在有形背后的无形“存在”。如果展陈设计者没有这种自觉,参观者没有这种意识,参观过程就变成“视而不见”或“听而不闻”。
在非遗展示的项目中,既有物质载体的类型,如产品或作品作为媒介的传统工艺;也包括没有物质载体的类型,如表演艺术就主要以人的演唱和肢体动作表达心愿和情绪。无形是非物质的自然属性,非物质遗产既然不具有物质性,那它自然也就不具备物质所具有的物理空间特性,即形状、大小、尺寸等。仍以古琴艺术为例,琴面大漆的华丽和器型的雅致都不是我们主要展示的核心对象,因为形体、色泽本质上也是一种物质形式,甚至声音也是一种物质表现形式,真正要展示的作为非遗的古琴艺术,是其所传达的中国文人的一种生活态度,对这种态度或价值观的认同是古琴艺术传承下去的基础。
在传统博物馆中,展陈的四大要素是展品、空间、媒介、观众,其中展品处于核心地位,它们与展柜、展窗、展台等媒介一起构成观众观赏的对象。而在非遗展示中,有形的展品与展柜、展台等都成为了无形资产展示的手段。因此,这些工具性的媒介不再具有文物意义上的价值。这也为采用物质性展品以外的展示手段敞开了应用空间,只要这些手段有可能达成展示的目的。
(三)活态性
二、非遗展示的活态转译
如何将活态的非遗特征在非遗展示中呈现出来,这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原汁原味”“原封不动”地照搬非遗项目(实际上也做不到),也不能一味以“真人秀”或“动态化”一动了之。这里需要的是将非遗的活态存续转化为非遗的活态展示。两者并不完全相同,但又有内在的联系,只有依据这种联系才能确定非遗展示的活态原则和展示方式。
(一)“活态”展示
每一项非遗都是富有生命活力的存在,是一种生命过程,我们要展示的正是这种生命过程和生命状态。无论是否有传承人在现场作为载体,展示的对象、内容、目的都不应偏离这一基本立场。非遗是活着的生命体,而不是标本。与物质形态的真实性有所不同,这是活态非遗的真伪之别。作为文物展示对象的一把剪刀,展示的是刀具本身,它的材料、造型等,也可能会延伸到其历史;而作为非遗的技艺展示,剪刀只是一个载体,我们要揭示的是剪刀的制作技艺,以及其中包含的生活样态、文明进程和人类智慧,让人们可以感受到人类文明的长河涓涓流淌,体验到人类生活的多样丰富。
1.“原生态”展示
2.“准生态”展示
3.传承人“在场”展示
有传承人现场参与,无疑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非遗项目的展示,特别是一些依赖人的表演、操作的项目,比如织造类、制造类、舞蹈类等。如今,在许多展示场所,特别是博览会、非遗节中,都引入了传承人现场展示技艺、中医药诊治、戏曲演唱,杂技表演等,吸引了观众的眼球,活跃了展场气氛。但也容易产生一种误解,认为必须有人表演和演示才是活态展示,进而一味增加参演人员数量和阵容,而忽略了具体细致的展陈设计,往往会造成场馆空间嘈杂的问题,影响观众的观展效果。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馆尝试采取传承人在场展示方式,在馆内专设传承厅,选择苗族银饰锻制技艺、水族马尾绣、苗绣、玉屏箫笛制作技艺、茅台酒酿制技艺和安顺木雕及印江油纸伞制作技艺传承人(永久性)驻馆现场制作展示,并为传承人提供相应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让传承厅既是传承人的生产场所,也是传承人的家。
4.传承人“离场”展示
非遗展陈的实际操作中,很多项目是没有传承人现场参与的。一方面,因为不具备表演展示的空间条件;另一方面,依靠高水平的“展示性”和“活态性”的展陈设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活态展示的要求。既然活态展陈不等同于真人展演,既然真人的表演和展演最终也是要表达某种思想、精神、价值观、审美情趣,那么,通过替代方式也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预设目标。这也是活态展示的认知基础,而方式、方法则需要针对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独立构思和创新。
非遗活态的“活”,归根结底是“活着”的遗产,是活在我们生活中的遗产。因此,要体现非遗的活态,就要展示其与生活的联系、与生活的互动。这就要发掘生活的细节、生活的底蕴、生活的韵味。能够揭示生活性或生活化的媒介,都将是组织在展示结构中的要素,诸如工具、道具、场所、文字、图像、声像及人,等等,用以揭示非遗项目在历史上如何活下来,当下如何活起来,未来如何活下去。非遗项目要见人、见物、见生活,最终是见生活,这就是活态展陈中“活”的内涵,是活态遗产在活态展陈中的转换。
(二)过程展示
(三)动态展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呈现、传播都需要人的语言和行为才能达成,而这些口头或肢体的活动都具有动态的特征。例如,传统音乐、舞蹈、戏剧等表演艺术,都是在动态的表现中完成的;图腾崇拜、巫术、民俗、节庆等仪式活动,也都在动态过程中呈现;器物、器具的制作技艺,则在动态的加工过程中得以实现。
动态展示是活态展示的技术转换,活动是活态的表征,即便整体是在静态的状态下,局部也会保持着运动状态。犹如人体在静止状态下,仍保持着心肺的跳动、呼吸,细部的动态可以维持整体动态的效果。动态不等同于活态,但动态展示可以充分地显示活态效果。
1.人的活动
2.物的活动
3.背景环境的变动
4.观众的互动
一般而言,动态或动感的展示在博物馆中的占比并不突出。多数展品都是静态的,观众隔着展柜、橱窗观看展品,或环绕展品四面观看。展品和观众之间有明确的边界,因而也有心理距离。但对有些展示对象,展品虽然是静止的,但观众却是动态的。这之间的边界和角色是可以转换的,可以通过参观者的动线使展品变得生动起来,从而达到活态或动态的展示效果。
5.心理的活动
结语
广义而言,活态展示也是保护和传承的一种间接方式。因为,通过活态展示,可以让人们真切地了解、认知,甚至掌握某种非遗知识、技术。不仅如此,活态展示更是一种文化传播方式。展项处于传播链条的一端,观众处于另一端,展项通过展示将文化信息传递给观众,观众的不断观展又将信息扩散到整个社会,进而影响和塑造全民的价值观,激发人们的保护与传承意识,由此对非遗的保护和传承起到积极的社会动员作用。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2ZDA08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托,中国艺术研究院建筑与公共艺术研究所名誉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历史与理论、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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