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预见,随着公众对多元文化兴趣的加深,博物馆界还将持续推出各种类型的比较展。那么,什么样的展览可以称为比较展,比较展有何优势和不足,哪些对象存在可比较的关系,在比较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本文将比较史学理论方法引入博物馆比较展的分析中,以期对提升此类展览的理论和实务水平有所助益。二、比较展的含义在内涵上,比较展是通过比较的方式,呈现两种及以上的展示对象,凸显对象的特点及相互关系,进而有助于新的思维和实践的一类展览。
由于比较展需要有两个及以上的对象,因此就涉及对象之间的关系。从形式逻辑的角度来看,对象间的关系可分为两种,即“可比较的关系和不可比较的关系”。不可比较的关系是指对象之间没有可比性,比如一件湖北盘龙城遗址出土的商代兽面纹铜鼎与一条广东汉墓出土的玛瑙串饰,二者几无关联,一般情况下很难进行比较,这类对象即是不可比较的对象。反之,如果对象间关联多,且存在比较的意义和价值,这类对象就是可比较的对象。显然,比较展中的对象间应具备可比较的关系,也就是说要有可比性。三、比较展的类型按不同的标准,比较展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就比较对象的规模而言,可以借鉴比较史学的分类方式,分为宏观层次的文明比较,中层次的人类历史发展某一过程的比较,微观层次的人类社会某一特殊历史事件、某一阶层、某一制度的比较。从比较的内容来看,有不同“物”之间的比较;不同“人”之间的比较;不同“城”之间的比较;不同“文明”之间的比较。从比较对象的关系来看,多属于并列关系或交叉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展览具有融合文献、物质文化、空间等元素的复杂性,它往往基于物,又不仅限于物,因此在具体分类时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一些展览从标题上看可纳入宏观层次,而在具体阐释和展示时又当归入微观层次。而比较对象看似是“物”之间的比较,实则也会探讨到社会甚至精神层面。四、比较展的呈现方式由于受物与空间的限制,比较展的呈现方式并不多样,基本上以比较对象的并置为主。在空间上主要表现为两种类型。
一是分别并置,即在整个展览中根据展示对象的类型与数量划分成相应的空间进行并置。如“浪漫苏格兰·诗意江南”便是一个空间展示苏格兰的作品,另一个空间展示江南风物。“汉代诸侯王系列展——滇王与南越王”在同一空间中先展示滇文化,后介绍南越文化,之后是二者的交流互鉴。
二是交叉并置,即整个展览分成若干叙事主题,将不同展示对象下的相应展品按主题遴选出来进行并置。比如“中国和埃及:世界的摇篮”展从日常生活、书写、死亡与来生、宗教信仰、政治管理五个方面呈现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3世纪之间两大文明的异同。再如“帝国盛世——沙俄与大清的黄金时代”展主要内容分为君临天下、阅尽繁华两部分。“君临天下”重点讲述两帝国的政治、军事,体现权力的至高无上。“阅尽繁华”讲述宫廷生活及贵族品味。在展览中,策展者努力体现比较,如康熙帝与彼得大帝的肖像画,象征大清的“龙纹”与代表沙俄的“双头鹰”,清与沙俄世系图、军服、日常服饰、生活用品、宴会场景等。
与综合性博物馆不同,专题博物馆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的并置方式。如南越王博物院的汉代诸侯王系列展——“发现夜郎”(2019)与“齐鲁汉风”(2020)展则是在临时展览中展示夜郎或山东汉代诸侯王墓出土文物,使临时展览与该馆固定陈列“南越藏珍”遥相比较。其实质也是一种“分别并置”,只是将整个博物馆视为一个大的展示空间。
巴黎毕加索博物馆与罗丹博物馆联合举办的“毕加索与罗丹”展在两个博物馆中分别呈现毕加索、罗丹两位艺术家的创作过程及作品。罗丹博物馆通过两人在绘画、雕塑等不同艺术形式方面的比较展示,着重呈现20世纪初的表现危机,而毕加索博物馆则通过再现二人的工作室,突出他们的创作过程。这个展览的实质是“交叉并置”,只不过是将物理分隔的两个馆作为一整个展示空间。五、比较展与比较史学从上述对比较展的分析来看,目前这类展览存在几个比较显著的问题。一是比较对象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尤其是对并列关系的比较对象而言,有时会给人以牵强之感。二是比较展在比较对象的选取方面存在可比性不强的问题,而且盲目比较很可能导致历史观偏差。三是一些展览中比较的价值并未凸显出来。四是比较展的呈现方式非常有限,基本以并置为主。
但展览策划与历史研究毕竟不同的。比如在比较对象的选取上,历史研究可以跳脱出具体的物和物理的空间去比较分析社会制度、精神世界等,其比较对象的选择性更多,探讨的空间更大;展览策划则要时时考虑所要展示的物的内涵以及物在空间里的呈现方式,进而达到由物及人,其比较对象以物或物构成的叙事为主,灵活性较为受限。因此,比较展在借鉴比较史学的理论成果时,一方面需坚持基本的理论原则,另一方面也需根据具体的策展实务进行灵活调整,在确定将某一个展览做成比较展前,审慎考虑下列问题。
1合理选取比较的对象
2明确界定比较的规模和内容
选取比较对象之后,则需要明确界定比较的规模和内容。就规模而言,是中外文明比较,还是同一个文明中不同区域的比较。在展览之中,并非比较规模越大越好,也非越小越好,而是要时刻着眼于要阐释的问题。就内容而言,需考虑是物质、制度、精神层面的比较,还是从物质中的某个角度,如服饰、出行、艺术等,或是选取某些普遍性的主题进行比较。但不论选取哪些方面进行比较,都需要对所使用的概念进行准确定义,使得比较处于同一概念之下。此外,不同对象涉及的事物纷繁复杂,策展者要根据自身想达到的目的,选取最具比较价值、最能说明问题的事物。
3客观对待比较对象的同与异
比较方法会刻意凸显对象之间的异同,尤其是异。在比较展中,对象间的异会被放大。比如,在汉代诸侯王系列展之中,中山王刘胜墓出土的金缕玉衣与南越王墓出土的丝缕玉衣中的不同会更加凸显。因此,在比较中,原本的“大同小异”很可能变成“大异小同”。
另外,比较展中的策展者会进行预设,并去选择特定的物来证明预设的正确。例如在“兄弟王——从满城汉墓到大云山汉墓”展览中,策展者预设刘胜、刘非为兄弟关系,因此在出土文物中选取相同类型的器物展示,但如果单就器物而言,很难发现二者之间有多少相同之处。再如“中国与埃及:世界的摇篮”展览中将木乃伊与玉衣并置,给观众一种二者存在关联的感觉,但如果对它们各自的情境进行细致分析,就能发现二者的不同之处更多。因此,客观地对待比较对象的异同,尤其是在对异进行解释时充分考虑比较对象的具体情境,就显得特别重要。
4超越描述,走向解释
不过,上述对比较展的分析尚停留在理论探讨的层面,策展理论及思路的有效与否以及比较史学在策展中的适用范围,还需要在今后的展览实践中不断验证、调整、深化。比较展与比较史学通过互动能达到的一个较为理想的状态是:比较史学将比较展的策划引入更深层次的同时,比较展的实践又反过来丰富着比较史学的讨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