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文化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面开展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此次普查旨在进一步推动美术馆专业化建设,全面了解和科学分析全国美术馆藏品资源现状,加强对国家美术收藏的统筹管理,提高收藏的质量和效益。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是“十二五”期间文化部实施的“国家美术收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针对国有美术馆藏品进行普查。为做好普查工作,文化部成立了部长蔡武任组长、副部长董伟任副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文化部艺术司,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美术馆。
近年来,我国美术收藏尽管在整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与繁荣的美术创作和丰富的潜在资源以及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仍有极大差距。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国有美术收藏存在投入不足、家底不清、保存不善、利用不够、效益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的规划和学术梳理以及有效的整合利用,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学术价值、社会价值。鉴于此,本次普查的目标是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我国境内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国有美术馆藏品数量分布、本体特征、人文信息和保存情况;总体评价国有美术馆藏品现状,编制发布国家美术收藏作品目录,为科学制定收藏、保护规划提供依据;规范美术馆收藏登记和藏品管理,促进加大国家美术作品收藏投入,加强藏品科学保护与利用,推动美术馆专业化建设;建立国家美术藏品基本数据库和国家美术收藏数据应用服务系统;实现国家美术藏品的动态化、科学化管理。
本次普查工作从2013年3月开始,到2016年12月31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2013年3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标准规范,研究部署信息系统建设,启动普查试点工作;第二阶段普查信息采集阶段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美术馆为基本单元,开展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同步开展普查人员培训、信息系统建设、宣传等工作;第三阶段普查验收汇总阶段从2016年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验收、评估、总结、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