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福建省或全国的文物藏品,以及全国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工艺美术等方面的典型文物。优先征集能反映福建地域特色及民俗文化的历史文物及目前馆藏缺少的精品。
二、征集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古籍特藏文献、非遗藏品、美术作品及文物藏品征集资金的管理办法》《福建民俗博物馆藏品征集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三、征集信息意向收集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96号福建民俗博物馆五楼办公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
五、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所有权的合法性,藏家对藏品所有权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责任。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归福建民俗博物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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