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方法: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参与。
活动流程
1.12月10日起线上预约报名,12月13日晚截止。
3.经工作人员核验待鉴物品信息后,现场签署《淄博市博物总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4.根据报名顺序逐一进行文物鉴定咨询。
5.专家现场鉴定。
6.工作人员口头告知鉴定意见。
鉴定范围与类别
古代书画、玉器、明清瓷器、杂项、钱币。(不含碑帖、邮票、铜器、古生物化石以及外国文物。
1.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
2.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
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艺术品;
1.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属于保护范围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只提供器物照片或器物类别超出本次鉴定咨询范围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活动须知
3.预约登记前需阅知《淄博市博物总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和《淄博市博物总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须知》。
4.预约登记请填写本人的真实信息,所填身份证号将会在活动当日入场时与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信息核验不符不得入场。
5.预约登记时需上传待鉴定物品的清晰照片(每件物品附三张不同角度的照片,如正视、侧视、底部等),每人每次预约鉴定物品不超过两件。
6.本次鉴定咨询活动预约人数为100人。
服务要求与承诺
2.受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申请时,应向鉴定咨询申请人出示《淄博市博物总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知晓承诺书全部内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正式受理。
注意事项
1.鉴定咨询服务只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包括物品名称、时代等信息,但不评估价格)。
2.鉴定意见仅供鉴定申请人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与、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
3.未经许可,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录音、录像。如有发现,立即删除,若不配合,则不予继续鉴定。
4.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鉴定活动。活动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