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一般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
下(不到36岁生日,年龄计算方式下同),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年的人员。申请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下称工作站)、人文社
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的自然科学领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下称
流动站)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并按以下规定分**。
(一)设站单位(流动站和工作站)权限
1.流动站设站单位自行核准在比例内招收在职人员、本单
位同一一级学科人员和进入人文社会科学或医学领域的人员适
当放宽至40周岁。
2.工作站设站单位招收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流动站或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超过3年的人员可适
当放宽。
员。2年内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累计满12个月的外籍博士后
出站人员。
5.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站单位可在2–6年内确定博士后
(二)经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同意可办理的事项
流动站招收自然科学领域(医学领域除外)35周岁以上至
38周岁以下的人员及其他需要适当放宽进站条件的人员,由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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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本人申请,经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级博
士后管理部门批准。
(三)经全国博管办同意可办理的事项
流动站设站单位招收自然科学领域(医学领域除外),年龄
在39–40周岁的博士后人员,经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
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核准。
以上(二)、(三)两种情况中,申请进入流动站的超龄人员,
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
级别奖学金;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
基金;
3.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得者;
4.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5.具有合作导师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急需的研究能力。
二、博士后可以兼职吗?
答:博士后要求全职,需在用人单位购买社保。
三、博士后设站单位有几种,怎么申请设立?
答:博士后设站单位分为流动站、工作站,以及我省批准设
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简称“协作研发中心”)。流动站主要设立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工作站主要设在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立权限在人力资源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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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部。协作研发中心是指经市级主管部门、省直厅局、中央在
湘单位等推荐申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批准设立可以通过
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企业、科研型事业单位等。
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以独立招收博士后吗?
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招收博士后,目前需全国博管办
批准,在没有批准独立招收前,需依托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
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如何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
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请独立招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设站满3年以上;二是近3年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不少于6
人;三是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且最近一次综合评估为良好及以
上等次。
六、协作研发中心怎么招收博士后?
答:协作研发中心需依托流动站招收、培养博士后,所招博
士后站流动站招收指标。
七、协作研发中心能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申请账号
吗?
答:协作研发中心不能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申请账号,
需依托流动站办理博士后进站等有关手续。
八、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是否只能联合本省的流动站招
收?
答:可以联合国内各高校、科研院所的流动站进行招收。
九、博士后进站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答:需要《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博士后研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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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站审核表》,设站单位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所签订
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学历学位证书、
身份证复印件。境外学位需要认证。
十、与流动站联合培养工作协议怎么签,并有哪些注意事
项?
答:一般应签订三方培养协议,规定权利和义务,包括论文
发表、专利归属以及博士后在站管理和待遇。与流动站签订了两
方协议的,可再补充用人单位和博士后个人的双方协议或劳动合
同。
十一、博士后未毕业,但已经获得答辩通过的能办理进站手
续吗?
答:可以,要提供学校学位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证明材料,获
得学历学位证书之后向单位验核及备案。
十二、博士后进站身份如何正确填写?
答:博士后进站前身份选择及填写,应届毕业填写“统招统
分”,离职人员填写“无劳动人事关系”,除上述两类情况外,还
有“归国留学人员”、“在职人员”(仅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填
写)、“现役军人”、“外籍人员”等情形。
十三、在职人员能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吗?
答:可以,但属于控制进站情形,单位应该说明招收的原因。
十四、退站博士后重新办理进站算不算二站博士后?
答:不算二站博士后,归入无劳动人事关系。
十五、党政机关具有博士学位的工作人员能进站从事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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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吗?
答: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进站从事
博士后研究。
十六、博士后在站时限有什么具体规定?
在2~4年内灵活确定。
十七、博士后进站备案之后,开题和中期考核有什么要求?
答:进站备案3个月内完成博士后开题考核,考核时至少5
名导师参加,属于联合流动站招收、培养的,实行双导师制,流
动站指导老师应参加。
十八、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与流动站联合培养博士后,流
动站导师因天气原因、境外出差,或导师为院士、年龄较大,不
能出席现场开题和中期考核,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有条件的,可以远程视频参加考核。流动站导师未出席
考核,应说明导师未能出席考核的情况,并明确是否同意开题或
通过中期考核。
十九、博士后在站期间应该明确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应该在劳动合同或培养协议中予以明确,如果属于联合
招收的,应在三方培养协议中予以明确,包括发表论文署名、专
利归属等。
二十、博士后进站一定要迁户口吗?
答:不是。博士后进站可以选择迁户口,也可以选择不迁户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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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博士后退站一般有什么情形?
答:博士后退站一般存在以下情形:一是进站后研究方向发
生重大偏差;二是个人或家庭的原因。须在博士后系统办理退站
手续。
二十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导师离职了,更换导师需要什么流
程?
答:可以更换导师,但尽量确保研究课题方向一致,同时须
书面向博士后管理部门报备。
二十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更改研究课题吗?
答:一般博士后进站至开题考核前应该明确研究课题,若因
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更改信息告知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和进出
站服务窗口备案。
二十四、博士后出站后签约单位的性质一定要是设站单位
答:没有这一规定,博士后出站后可自由双向选择任何一家
单位就职。
二十五、博士后在站期间,设站单位应该做好哪些日常管
理?
答:设站单位要结合博士后开展的科研项目,做好在站期间
各类成果统计工作,包括基金资助、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主持
或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国际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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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面上资助2月28日5月中旬
下半年面上资助9月6日11月下旬
特别资助(站前)4月15日6月上旬
特别资助(站中)3月8日6月上旬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5月31日------
二十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额度?
答: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
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19年资助
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
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十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方式如何?
答: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
种类型。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
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
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
二十九、中国博士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额度?
答:特别资助(站前)资助标准为18万元。特别资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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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十、中国博士科学基金资助如何使用?
答: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
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旅
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
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30%。
三十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结余怎么办?
答: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退站时,资助经费结余部分
应当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十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是否有对优秀学术专著出版的
资助?
答:有,但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
设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
万元。
三十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对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资助
项目有哪些?
答: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
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定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