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能安心在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煤炭行业方面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及管理能力;
(六)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有奉献精神,服从大局,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四)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五)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六)现役军人;
(七)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九)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所需资料:
(2)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能够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的证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所报职位和姓名);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近一周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含职业病体检项)。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需按顺序排列以便查验。
5.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在公司内部具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立即如实进行报告,未及时进行报告或经查实隐瞒亲属关系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并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面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与公司所公布的专业名称保持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如毕业证和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描述不一致的,以毕业证(学历)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面试
(四)考察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公司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聘用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盘州市煤炭开发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