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全力聚焦主业,大力开拓市场,强化成本费用管控;持续压降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利率;同时转让同方计算机业务股权取得投资收益增加和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比变动,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发生变化,主要系公司完成同方计算机业务股权交割,合并范围变动所致。公司国际市场业务逆势而上,海外新签合同和海外收入同比均有较大增长。
前三季度,公司不断加强往来款管理,经营现金流净额同口径相比增加10.8亿元。公司“一利五率”指标持续向好,其中资产负债率较期初降低4.66个百分点。公司经营质量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得以进一步筑牢。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三、其他提醒事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泳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涛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海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本期及上年同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利润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100股票简称:同方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47
债券代码:253351债券简称:23同方K1
债券代码:253464债券简称:23同方K2
债券代码:253674债券简称:24同方K1
债券代码:256001债券简称:24同方K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王锁会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李成富先生出席本次董事会。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经营班子及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评分结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经营班子及班子成员经营业绩评分结果。
本议案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李成富先生兼任总裁,因此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本议案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7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以下制度:
其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规划管理规定》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规定》已经战略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王化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王化成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王化成先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及股东、债权人。王化成先生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及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2)。
上述议案中第二、四、六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4年10月30日
刘俊勇先生简历如下:
股票代码:600100股票简称:同方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49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健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履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3.诚信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宗承勇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么爱翠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天健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经履行公开竞谈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拟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100证券简称:同方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52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4年11月14日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候选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传真:(010)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高先生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证券代码:600100证券简称:同方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5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
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被担保人: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同方工业有限公司,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自上个披露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1,061.24万元,为上述被担保人同方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321.1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794.7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及2024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2、担保发生概况
为支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自上个披露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提供如下融资担保(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