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职位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殡葬事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2024年8月14日—8月20日(8月20日当日17:30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
2.报名所需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免冠1寸相片,该表格正反面打印,亲笔签名)扫描件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学历、学位证(如有)扫描件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电子注册备案表(仅限学信网查询下载)各1份;
(5)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6)驾驶证扫描件1份。
3.报考人数达1:5比例可正常开考。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本次招聘暂缓。
(三)资格初审
四、考试
(一)笔试
(二)资格复审
如有入围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岗位需要,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网站公布考生的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组织考察。
(二)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三)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体检对象放弃体检的;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4.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规定办理体检、考察、公示。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其他
(一)南海区殡仪馆负责本次招录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检因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已通过本次招聘的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单位的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