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事项

《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用人单位能否招用童工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一个月

二个月

《劳动合同法》是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8.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9.劳动合同应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0.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类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2.劳动合同如何生效?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15.公司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多少元?

2019年不得低于1550元/月

16.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吗?

不影响

17.签订集体合同时,劳资双方的协商代表人数应当对等,至少几人?

3人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法定节日假期如何规定的?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修改后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4.劳动者加班费如何支付

延长工时加班工资为时薪的150%

双休息日加班工资为日薪的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日薪的300%

5.公司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带薪休假天数?5天

6.公司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带薪休假天数?10天

7.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带薪休假天数?15天

8.全年工作天数如何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9.季工作天数如何计算?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10.月工作天数如何计算?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即,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11.月计薪天数如何计算?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休息日)÷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第三章裁员规定

1.解聘1名员工是否会告知第三方(比如政府机构)

不需要

2.批量裁员时(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超过企业员工总量的10%)是否会告知第三方(比如政府机构)?

是。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3.确定一名员工为冗员是否会对其进行再分配或培训是

4.优先录用规则是否适用于冗员?是

5.劳动者提前多少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十天

6.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几年备查?二年

7.在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8.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裁员成本规定

1.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公司裁员时,劳动者工作年限满1年,最低支付补偿金为多少

1550元(德州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是1550元/月,如有变化按新标准)

6.公司裁员时,劳动者工作年限满1年,最低支付补偿金相当于员工几个月工资?一个月

7.公司裁员时,劳动者工作年限满5年,最低支付补偿金多少?

1550元×5个月=7750元

8.公司裁员时,劳动者工作年限满5年,最低支付补偿金相当于员工几个月工资?五个月

9.公司裁员时,劳动者工作年限满10年,最低支付补偿金为多少?

1550元×10个月=15500元

10.公司裁员时,劳动者工作年限满10年,最低支付补偿金相当于员工几个月工资?十个月

11.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2.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该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和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除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五章工作质量规定

1.工资分配是否应做到同工同酬?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2.女职工最短产假天数为?

98天,《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例如职工2019年月平均工资为3270元,则生育津贴为:3270元÷30天×98天

=10682元

5.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最低标准占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为多少?

80%

6.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约定的日期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日期遇到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企业应当在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给劳动者一次工资。

7.劳动者请事假需要支付工资吗?

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

8.因传染病隔离观察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列为甲类的传染病,以及虽未列为甲类传染病,但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治的传染病的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或者留验排除是病人的,企业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的标准支付其被隔离观察或者留验期间的工资。

9.职工放假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月)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10.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保个人缴费吗?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THE END
1.非全日制用工支付周期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周期是多久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https://www.66law.cn/laws/386570.aspx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2、[单选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A、一个月以内 B、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C、六个月以上 点击查看答案 进入题库做题 3、[单选题]劳动合同的下列条款中, 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的是( )。 A、劳动报酬 B、劳动保护和https://www.zikaosw.cn/daan/23426255.html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21、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C )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22、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资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月计薪天数为 ( C ) A、20.83天 B、20.92天 C、21.75天 D、30天 二、多项选择题。 https://www.oh100.com/kaoshi/peixun/359047.html
4.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导读: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15天的时间,这在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第68条和72条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话,是不能够按照月份来进行工资的发放的,最长的结算周期不能超过15天。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非全日制用工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 https://www.64365.com/zs/1108842.aspx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 题目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 )。 A 7日 B 15日 C 30日 D 3个月 优质答案 查看答案https://gd.huatu.com/tiku/2154639.html
6.HR法规劳动政策法规100问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16、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https://www.cnzshr.com/xwxq_601593.html
7.什么是工资支付周期律师普法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三十日。用人单位与全日制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非全日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https://www.110ask.com/tuwen/16122733592229770192.html
8.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记者王予杰报道 为了保障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市近日出台新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对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按日或者按周结算并支付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但结算支付劳动报酬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否则就是拖欠工资行为。https://llc.nwupl.edu.cn/dxal/sajj/54935.htm
9.立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9篇(全文)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缺少法律规制、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逃避法律责任等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的试用期以及工资支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https://www.99xueshu.com/w/ikeywb7o932e.html
10.第二十讲劳动用工政策法规问答(一)——劳动合同和工资福利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是否允许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http://www.scsgsl.cn/news/28531.html
11.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日。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因此选C。 统计:共计8人答过,平均正确率75% 问题:进入高顿部落发帖帮助相似题型热门网课更多>> 论坛精华更多>> 题库APP下载更多>> 关注我们 微信号:gaoduntiku 登录手机注册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https://www.gaodun.com/q/2063kq
12.律师从事企业劳动人事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2021)业务指引法律对其所作的规定主要在于工作时间、最低小时工资以及工伤等社会保险方面,法律顾问可结合“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等具体规定,指导用人单位合法招用小时工。 9.什么是劳务派遣关系用工 https://www.lawyers.org.cn/info/ad5382f56c964f1496f5a4e5ce11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