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建立起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体系,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执行计时工资制的生产一线人员及不易于计件的生产作业人员,但不包括辅助生产人员及生产车间的管理人员。
第3条术语解释
第4条计时工资的构成
1.计时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出勤工资、加班工资、奖金和年功工资5部分构成。
1.月工资制:即按月计发工资的制度。它不论大月、小月一律按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2.日工资制:即根据工人的日工资标准和实际工资日数来计发工资。
4.小时工资制:即根据工人的小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小时数来计付工资.
第2章计时工资的管理标准
3.员工加班每日不得超过小时。
4.员工每工作天至少休息天。
第8条公司工资标准
1.公司标准时薪的计算方法为: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
2.公司的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为:元/月。
第3章计时工资的设计
第9条岗位工资
员工的岗位工资以劳动强度、责任大小、工作技能、工作环境为标准,可将生产员工的岗位分为5个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如下表所示。
公司不同等级岗位的工资标准
第10条出勤工资
严格的、规范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公司设立出勤工资,以月度为计发周期,其具体的核算办法如下表所示。
公司员工出勤工资核算办法说明表
第11条加班工资
1.加班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
(2)临时布置的紧急任务。
2.加班工资的计算可分为法定节假日加班计算、公休日加班计算及正常工作日加班计算等。
各类加班工资的计算
第12条奖金
1.绩效奖金。
(1)部门的绩效奖金以季度为周期,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计发,具体计算标准如下表所示。
公司绩效奖金核算标准一览表
(2)员工个人的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系数来计算,具体计算标准参照部门的奖金分配办法。
2.优秀员工奖。
员工绩效考核连续次评分在分及以上者,公司为其颁发“优秀员工奖状”,并奖励现金元/次。
第13条年功工资
根据员工为公司的服务年限不同,员工所享受的年功工资待遇也有所不同,通常是按年递增。
第4章附则
第14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部保留对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
第15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计件工资制度
为了把员工收入与劳动付出紧密联系起来,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执行计件工资的人员。
第3条计件工资制度的制定原则
1.业绩导向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享受与之相符的薪资待遇。
2.质量第一原则。
第4条薪资模式
差别计件工资主要薪资指标包括计件产量、差别单价及质量指数,具体计算公式为:差别计件工资=计件产量×差别单价×质量系数。
第5条计件工资的形式
根据车间生产作业情况及各岗位性质的不同,公司将分别采用:集体计件工资制、间接计件工资制和全额无限计件工资制三种形式。
第2章计件工资模式说明
第6条计件产量
计件产量是指员工在一个计件周期内(通常是一个月)所有产成品的数量。
第7条差别单价
差别单价是指员工在一个计件周期内因完成产成品数量与标准产量的差异而产生的差别单价,具体运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差别计件单价运算对照表
第8条质量系数
质量系数是指员工在一个计件周期内所完成所有产品的总体质量等级所对应的参数,具体参数指标如下表所示。
差别计件质量等级系数对照表
第3章计件工资计算
第9条集体计件工资制
集体计件工资制,即将生产车间的单个班组作为一个计件单位,员工工资整体计件到班组,再由班组按照各成员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及出勤情况决定工资分配率,并按工资分配率进行工资分配。
1.按工时定额计算的方法如下所示。
(2)集体计件应得计件工资总额=计件单价×集体实际完成的合格产成品数量。
(4)工资分配率=集体实得计件工资总额÷集体标准工资总额。
(5)个人应得计件工资额=个人时工资率×个人实际工作时数×工资分配率。
(2)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由公司组织运用统计法、现场测试法等对单位产品应消耗的工时进行确定。
第10条间接计件工资制
1.间接计件工资制适用于车间的辅助生产人员。
2.公司的辅助生产人员按所在车间生产一线工人平均工资的%计发工资。
第11条全额无限计件工资制
1.全额无限计件工资制,适用于劳动成果可以单独统计、能够制定个人工时定额或产量定额并可由一个人独立、有效地完成的工作岗位。
2.按工时定额计算的方法如下所示。
(2)个人应得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个人实际完成合格产成品的数量。
第12条加班工资
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计算说明表
第13条新进员工工资
1.公司新进员工前三个月为培训期(含试用期),培训期享受保底工资待遇,保底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2.培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员工,按所确定的岗位工资等级系数计发工资。
3.培训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延长一个月的培训期,若仍考核不合格,则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执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连续个月未完成定额任务的,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处理,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计件工资员工在完成了正常工作后,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第15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部保留对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
第16条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人力资源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或专项规定。
第17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月薪工资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依据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享受年薪制以外的公司的所有固定员工。公司固定员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
2.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直属分公司经理、副经理等。
3.基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和项目主管、各部门经理助理及各分公司经理助理等。
4.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设计研发人员、策划人员、财务人员等。
5.销售人员,包括营业员、电子商务人员、批发和零售人员等。
6.辅助人员,包括行政人员、人事文员、采购人员、内勤人员等。
第4条制定原则
1.公平,是制定薪酬制度的基本原则,只有在公平的前提下,员工才产生认同感和高满意度,才能充分体现薪酬的激励作用。
2.激励,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薪酬体系来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经济,必须在充分考虑公司的承受能力和利润的基础上,对劳动力资源和薪资进行合理分配。
第5条薪资结构
公司员工薪酬总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津贴+中餐补贴+全勤奖。具体如下所示。
1.基本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立。
2.岗位工资,按照员工职务高低、岗位职责的重要程度、责任大小、工作条件等因素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
3.工龄津贴,是为鼓励员工长期在本公司工作而设置的,公司工龄工资的标准为:从员工正式进入公司之日起计算,工龄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4.中餐补贴,是公司给正式员工的福利补贴,标准为每个员工元/月。
5.全勤奖,是公司为鼓励员工积极工作而设立的一项奖励项目。即员个月内无旷工、无请假、无迟到和早退,即可获得此项奖励,金额为每月元。
第6条薪资等级的评定
1.本制度中涉及到职务等级或职称,以公司的正式任命为准。
2.老员工薪资定级原则上按照原来本人的薪资级别进行定级。
3.新进员工试用期不进行薪资定级,试用期工资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对员工的面试或考核的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第7条绩效考核与薪资评定
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公司进行薪资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绩效等级的确立。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成绩分为5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见下表。
绩效考核等级划分标准表
2.薪资调整规定。
(1)半年总结时绩效成绩为A级者,可晋升一级工资。
(2)年终总结时,绩效成绩为A者,可晋升一级工资。
(3)半年总结与年终总结的绩效成绩均为B者,可晋升一级工资。
(4)半年总结或年终总结时有一次绩效成绩为E者,责令该员工所在部门加强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5)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时绩效成绩均为E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减一级工资,甚至予以辞退。
第8条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进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特殊情况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
2.试用期员工的薪酬为该岗位工资标准的80%,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补贴和福利。
第9条年终奖金发放标准计算
1.公司年终奖金的标准按当年12月份的工资标准发放。
2.若员工自动申请离职或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的,将不计发年终奖金。
第10条薪酬计发
1.薪酬的计算。
(1)每月日前,人力资源部应完成上月考勤统计,编制好综合性考勤报表,报财务部审核。
(2)每月日前,财务部在确定人力资源部编制的综合性考勤报表无误的前提下,进行工资核算,并报财务总监审核批准。
(3)工资计算期间的中途聘用人员的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规定工作天数×实际工作天数。
2.薪酬的发放。
(2)遇春节期间可提前或提前部分发放工资。
3.代扣事项。
(1)员工个人所得税。
(2)保险中个人应交的部分。
(3)其他需公司代扣的事项。
第11条薪酬的调整
月薪工资制度下的人员薪酬调整一般分为以下3种。
1.岗位调整,若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则其工资等级变动为相应岗位的工资等级。
2.考核调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年调整两次。即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同时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资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一般来说,每年半年总结时,对员工工资进行微调,年终总结时进行普调。
3.特殊调整,公司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予以破格调整,由员工直接上级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12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人力资源部保留对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
第13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每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