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4月1日起,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6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5元/小时,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13.95%。
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月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适用范围
1960
平潭综合实验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表
非全日制
小时最低
工资标准(元/小时)
20.5
注:上述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1、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2、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3、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哪些收入?
4、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社会保险等项目?
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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