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法院召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
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且有针对性
近三年来,永嘉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类诈骗案件13件79人,其中2014年4件、2015年5件、2016年4件。
发布会上,永嘉法院对2014年以来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进行剖析梳理,分析总结该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三是犯罪团伙人员多、分工明确,成产业化发展。随着犯罪的不断变化,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从最开始的简单几个人组成的小诈骗团伙,逐渐发展壮大到有严格分工合作的较为稳定的犯罪集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强。
四是跨地区犯罪特征尤为突出。大部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是跨地区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数众多,且分布于全国不同地区,给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增加了很大难度。
“两高一部”发布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案意见
“近年来,各地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案频发,这一情况的出现,不仅是受当前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作案手法不断翻新的大环境影响,更主要原因是学生这个群体社会阅历较浅、安全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且是使用互联网等电信平台的主力军,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靶子’”,发布会上,谷庭长对学生们说道。
记者了解到,鉴于近几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巨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6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专门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做出了规定。
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下步,永嘉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打击职能,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推动和其他单位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大典型案例助你识破电信网络诈骗陷阱
案例一:陈某等32人利用电视购物诈骗
永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
案例二:杨某等27人利用“话术”、“飞单”诈骗
2012年、2013年间,杨某等人采用“飞单”方式诈骗,即利用获取公民个人电视购物订货信息的“客户数据”,在电视购物公司将真实订单的货物送达之前,冒充电视购物中心将假冒或劣质的货物通过快递的方式寄送给订货人并收取货款的行为进行诈骗。2013年9月至查获止杨某等人诈骗数额达61万余元。
永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年至十一年不等。
案例三:陈某、柯某冒充各类工作人员实施电信诈骗50余次
至2016年7月27日止,陈某、柯某先后到贵州省、湖南省、湖北省等地取现。其中陈某参与诈骗数额累计人民币40.5万元、柯某参与诈骗数额累计人民币35.9万元。
永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被告人柯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