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常见的诈骗方式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犯罪分子利用某款网络游戏,进行游戏币及装备买卖,在骗取玩家信任后,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的方式,待得到钱款后即食言,不予交易;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待得到玩家提供的汇款及游戏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交友诈骗。犯罪分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案例:
二、网络购物诈骗
是指事主在互联网上因购买商品时而发生的诈骗案件。其表现形式有以下6种: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为事主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比如谎称“我自己的账户最近出现故障,不能用安全支付收款”或“不使用支付宝,因为要收手续费,可以再给你便宜一些”等等。
4、收取定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预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他们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交定金。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获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2011年1月13日,受害人陈某到公安机关报案:1月9日晚,他在淘宝网购买商品时,发现一个网店以398元出售诺基亚5800w手机。陈某准备购买时,对方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给被害人陈某发送了银行卡号,让陈某向卡内存款,陈某汇款后,卖家又称陈某订购的手机为走私货,需要交纳风险抵押金,并让陈某多次汇款,最终陈某被诈骗人民币5398元。
三、网上中奖诈骗
案例一:
案例二:
四、网络钓鱼诈骗
“网络钓鱼”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互联网站进行诈骗活动,获得受骗者财务信息进而窃取资金。作案手法有以下两种:
1、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
五、吸纳会员诈骗。
是指行骗人在一些普通的网站上搞一些六合彩赌博网站或淫秽色情网站的链接,引诱网民点击进入,交纳一定的注册费(通常以手机号码进行注册,一旦注册成功即被扣掉手机费10-60元不等),让其成为会员,好奇的网民交钱后往往均不能成为会员,从而上当受骗;或让其成为普通会员后,进一步引诱受害者继续交费成为VIP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