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就业维权难?法院判了!

2018年至2023年,徐汇法院共受理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劳务纠纷)410件。徐汇区法院12月11日举行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徐汇区法院《2018-2023年度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劳务纠纷)审判白皮书》,其中包含6起典型案例。

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岗位新颖多样

记者发现,审结的402件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业态岗位新颖多样:除群体性案件外,个案中超50%的劳动者为快递员或外卖配送员,此外还有票务网站国际航线私人定制师、电商平台销售员、O2O开发人员、短视频平台账号运营师、新媒体运营师等新业态岗位。

劳动者诉讼请求以确认劳动关系和主张劳动报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提成等)为主,另有少量单独或同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经济补偿或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难以确认的主要原因,是互联网平台用工颠覆了传统用工形式,使劳动者与企业在人身依附性及经济从属性方面均有所减弱。

传统用工关系中,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工具,如工位、办公电脑等,劳动者在单位组织下与其他劳动者协同完成工作,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工具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而平台用工关系中,从业者可能需要自备劳动工具、劳动资料,而无需平台或其他从业者配合,如外卖骑手自备送餐使用的电动车等。

正是由于相较于传统的、标准化的劳动关系,新业态领域从业人员与企业、平台之间的人身和经济依附性较弱、较松散,劳动者往往难以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故而较难获得支持。

徐汇区法院一直致力于优化对辖区内各类就业经济形态平等保护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衔接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壮大调解力量,强化源头治理;下沉精准普法,拓展司法职能。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12月徐汇区法院成立“甘棠树下”社区法官工作室“海燕信箱”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站之后,今年1月起,巡回审判站在虹梅街道“三合一”法庭开庭,首次将庭审“搬”进园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送餐骑手确认劳动关系获法院支持

小刘是某快餐宅急送骑手,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起诉要求确认与A服务外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此前,小刘曾起诉另一案外甲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未获支持。

本案中,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与小刘签订有用工协议,明确约定由A公司安排小刘从事骑手工作,小刘接受A公司管理和考核,并遵守A公司的规章制度,A公司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小刘进行管理和奖惩。

此外,A公司按月向小刘支付工资。因此,双方之间实际已建立劳动关系。A公司主张小刘与案外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A公司同甲公司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内容不符,故一审法院确认小刘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介绍,目前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保障存在诸多问题,如合同签订率低、用工关系混乱、职业伤害频发、保险保障不到位等,亟待解决。

“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的认定,仍需遵循一般规则,即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予以考量。”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许斌认为,具体而言,从企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等方面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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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人社局+工会”解决劳务者们的烦“薪”事该案委派至“法院+人社局+工会”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电话沟通介入调解,调查纠纷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余某提出,由于近几年经济状况不好,经营不善,现在被告也在外地务工,在了解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想法后,调解员利用“电话确认”+“背对背”+“线上”调解方式,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https://dnxfy.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87982.shtml
2.“兼职”引发劳动争议,法官倾心调解化矛盾聚焦“三个年”活动近日,神木市法院沙峁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连连致谢。 2022年2月,被告乙某经人介绍到原告某水果店从事兼职工作,11月因疫情原因乙某未去原告处工作,后原告拒绝向其发放11月份的工资。且工作期间,原告水果店未与乙某签订劳动合同并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乙某遂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4273006
3.中国法院网近三年,我院受理了一定数量的此类案件,在依法裁判的同时,我院高度关注互联网经济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为此,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下面,有请我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吴克孟介绍白皮书的主要内容。 [10:01:15] [吴克孟]: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动争议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18/04/id/49414.shtml
4.新就业形态中的劳动者权益维护与工会工作模式选择同时,平台用工的案件几乎全部是涉及平台就业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的争议,而非传统劳动争议中物质劳动权益的争取。二是尝试从劳动过程角度探究劳动者的就业特征和劳动权益状况。学者们认为,在新的雇佣方式中,平台通过将流程和规则的设置公开化,让劳动者感受到这些规则的公平性和自己对于工作的掌控感。但事实上,平台用这类https://theory.southcn.com/node_203ed94b00/2552548970.shtml
5.“枫桥式工作法”擦亮鹤壁工会维权“金字招牌”工会法院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将案件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登记后,根据案件类型通过“工会+法院”在线诉调机制将该案件线上分流至工会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工会接到案件后,迅速委派调解员,不到1个月,被申请人李某将所欠工资分别打入申请人账户https://www.workercn.cn/c/2024-02-02/8139028.shtml
6.平台经济发展对我国劳动关系的影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优步平台兼职司机占比达80.7%,专职司机占比仅为19.3%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共享经济下,部分从业人员同时借助多个平台提供服务。从单个平台的统计数据看,他们的从业状态是兼职或者非全日制,但从劳动者的角度,他们是专职、全日制性质的;另外,随着网约车平台奖励政策的调整,一些兼职司机逐渐退出市场,近期的专职司机比例有http://www.sass.cn/109001/45591.aspx
7.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福建频道人民网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在案件纠纷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工作,构筑基层解纷服务网络,推进线上解纷实质化运用,切实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源头一线。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诉前调解劳动争议6522件。二是强化专业审判。全省法院均成立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或审判团队,部分法院还设立劳动法庭,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http://fj.people.cn/GB/398672/408509/index.html
8.谦智民商法实务(八)兼职老师与培训机构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裁定:驳回邱兴的起诉。 二审经询,邱兴称其在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曾在线下担任过其他主体的兼职教师,在修齐公司期间均为线上任教。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查明案件事实及当事人陈述,邱兴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在修齐公司任教,其虽主张双方为劳动http://www.baqianlaw.com/index.php?a=show&catid=83&id=847
9.兼职合同兼职合同3 甲方:___ 乙方:___ 身份证号: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试用期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https://www.yjbys.com/hetongfanben/fanben/4519309.html
10.网络兼职劳动合同(通用5篇)网络兼职劳动合同(通用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网络兼职劳动合同(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网络兼职劳动合同1 https://www.ruiwen.com/gongwen/hetong/laodonghetong/9919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