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遵循了GB/T2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和ISO/IEC17021系列标准有关要求。
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仅表明注册人员具备了从事相应认证领域管理体系审核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审核员是否具备相应认证领域特定专业能力,由聘用其执业的认证机构做出评定,以保证满足实施相应认证领域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需要。CCAA保证注册制度和评价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认证机构负有认证人员选择、聘用、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1.1.1本准则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制定,以此建立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制度,目的是确认管理体系审核员具备相应的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保证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质量。
1.1.2本准则采用了GB/T2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规定的以能力为基础的人员评价考核方法,引用了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关于审核员能力的概念和水平提示,并结合GB/T27021.1、
1.1.3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可证明注册人员:
----通过了符合GB/T27024标准要求的认证人员能力考核和评价;
----获得了统一的认证人员资格注册证书。
1.1.4所有注册人员和申请人员除符合本准则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本准则适用范围见《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注册领域表》,未列入此范围的其他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领域按相应的注册(确认)文件实施。
注册领域
审核员特定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1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4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审核员
附录A.5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6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7
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8
森林认证审核员
附录A.9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
附录A.10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有效
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7024《合格评定人员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2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第1部分:要求》
GB/T27021.2《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第2部分: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能力要求》
GB/T27021.3《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第3部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能力要求》
CCAA《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
CCAA《认证人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
CCAA《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
1.4.1审核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注2: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领域的管理体系被一起审核时,称为“结合审核”。
注3: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审核组织合作,共同审核同一个受审核方时,称为“联合审核”。
1.4.2审核准则
用于与审核证据进行比较的一组方针、程序或要求。
1.4.3审核员
经证实具有实施审核的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人员。
1.4.4审核组
实施审核的一名或多名审核员,需要时,由技术专家提供支持。
注1:审核组中的一名审核员被指定作为审核组长。
注2:审核组可包括实习审核员。
1.4.5能力
应用知识和技能实现预期结果的本领。
1.4.6高等教育经历
国家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及组织部门承认的高等教育学习经历。
1.4.7完整体系审核
包含GB/T19011标准6.3至6.6条款所描述的所有步骤,以及相应管理体系审核依据标准所有条款要求的审核。
1.4.8CCAA注册担保人
具有良好的个人声誉和CCAA认证人员注册资格(不含实习注册资格),了解申请人专业状况、主要工作经历和基本个人素质的人员。
1.4.9注册资格扩展
当申请某领域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时,如果申请人具有CCAA指定领域审核员、检查员或审查员(含)以上级别注册资格的,可以减少一定的完整体系审核经历次数要求和现场审核天数要求。
1.5.1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分为实习审核员和审核员两个级别。
----实习审核员
根据本人申请,经CCAA考核评价,确认符合本准则相应注册要求并具备审核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的申请人,授予实习审核员资格。实习审核员可以作为审核组成员参与审核活动,但不能独立实施审核。
----审核员
根据本人申请,经聘用机构推荐,CCAA考核评价,确认符合本准则相应注册要求,具备审核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并在实施审核活动方面有一定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审核的申请人,授予审核员资格。
1.5.2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原则上遵循逐级晋升原则。
d)应在申请注册前5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认证通用基础”考试,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相应认证领域基础”和“管理体系认证基础”考试;
e)通过CCAA的其他必要考核:如专家面谈等;
f)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近五年内取得的与申请领域有关的学习、工作、科研的业绩成果,为行业和社会带来的价值,以及本人对认证从业方面的发展方向和有关思考。字数不少于1500字;
g)专家推荐意见:由当前具有相应领域审核员级别资格10年(含)以上的资深认证人员,出具的对其道德水平、与申请领域有关的工作业绩成果的价值评价等方面推荐意见。字数不少于1500字,应有推荐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推荐人的CCAA注册档案号;
----论文
----著作
----标准制修订
----课题
本章规定了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申请人应满足的通用要求,相应认证领域审核员注册特定要求详见附录A。
2.2.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了解各项注册要求。
2.2.2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完整的注册信息、资料。
2.2.5申请人提交完整的注册申请信息、资料和注册费用后,CCAA开始受理申请。
2.2.6申请人如果对注册过程或注册信息发布方式、内容等有特殊要求,应在申请时书面说明。
2.3.1教育经历
2.3.2工作经历
2.3.2.1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工作经历要求。
2.3.2.2大学专科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8年全职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4年全职工作经历。
2.3.2.3满足CCAA注册要求的工作经历应在取得相应学历后,在负有判定责任的技术、专业或管理岗位获得。研究生学习经历可按50%计算工作经历。
2.3.3专业工作经历
2.3.3.1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2.3.3.2大学专科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6年全职专业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审核员申请人应至少具有2年全职专业工作经历。
2.3.3.3申请人应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相应领域专业工作经历要求见附录A。
2.3.3.4专业工作经历可与工作经历同时产生。
2.3.4审核经历
2.3.4.1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审核经历要求。
2.3.4.2审核员申请人审核经历要求
以实习审核员的身份,作为审核组成员在审核员级别注册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至少4次相应领域完整体系审核,现场审核经历不少于15天。现场审核应覆盖相应领域认证标准所有条款。
注:相应领域注册资格扩展要求详见附录A。
2.3.4.3所有审核经历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获得,并取得覆盖审核依据标准的全条款和GB/T19011标准7.2.3.2a)条款合格的现场见证结论。
2.3.4.4可接受的审核经历
a)第三方审核经历,应从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获得;境外的第三方审核经历,应从国际认可论坛
(IAF)成员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获得;
b)第二方审核经历,应从CCAA承认的二方审核机构获得。
2.4.1各级别审核员应具备下列个人素质:
----有道德,即公正、可靠、忠诚、诚信和谨慎;
----思想开明,即愿意考虑不同意见或观点;
----善于交往,即灵活地与人交往;
----善于观察,即主动地认识周围环境和活动;
----有感知力,即能了解和理解环境;
----适应力强,即容易适应不同处境;
----坚定不移,即对实现目标坚持不懈;
----明断,即能够根据逻辑推理和分析及时得出结论;
----自立,即能够在同其他人有效交往中独立工作并发挥作用;
----坚韧不拔,即能够采取负责任的及合理的行动,即使这些行动可能是非常规的和有时可能导致分歧和冲突;
----与时俱进,即愿意学习,并力争获得更好的审核结果;
----文化敏感,即善于观察和尊重受审核方的文化;
----协同力,即有效地与其他人互动,包括审核组成员和受审核方人员;
----信息技术及其工具应用能力,即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手持终端设备及其应用软件等实施认证工作;
----文字表达能力,即能够以足够的速度、准确度和理解力阅读和记录,并形成报告;
----健康,即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2.4.2各级别审核员应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工作:
----诚实正直:职业的基础对审核而言,诚信、正直、保守秘密和谨慎应是最基本的。
----公正表达:真实、准确地报告的义务
审核发现、审核结论和审核报告应真实和准确地反映审核活动。报告在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在审核组和受审核方之间没有解决的分歧意见。
----职业素养:在审核中勤奋并具有判断力
----保密性:信息安全
审核员应审慎使用和保护在审核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独立性:审核的公正性和审核结论的客观性的基础
审核员应独立于受审核的活动,并且不带偏见,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应保持客观的心态,以保证审核发现和结论仅建立在审核证据的基础上。
----基于证据的方法:在一个系统的审核过程中,得出可信的和可重现的审核结论的合理方法
方和实现审核方案目标重要的事项。
2.5.1实习审核员的知识与技能要求
2.5.1.1实习审核员通用的知识与技能要求a)掌握合格评定基础知识;
b)理解审核通用知识和技术;
2.5.2审核员的知识与技能要求
2.5.2.1审核员通用的知识与技能要求
a)掌握合格评定基础知识;b)掌握审核通用知识和技术,并能熟练的运用到审核活动中;c)掌握质量管理方法与工具知识;
d)掌握GB/T19011、GB/T27021.1标准知识,并能结合审核所依据的标准有效地运用到审核活动中;
g)了解客户业务领域、产品、过程和组织的知识。
2.6.1实习审核员申请人考试
实习审核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5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认证通用基础”考试,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相应认证领域基础”考试。
2.6.2审核员申请人考试
审核员申请人应在申请注册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基础”考试。
2.6.3考试内容和方式见CCAA相应考试大纲。
----遵纪守法、敬业诚信、客观公正;
----努力提高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声誉;
----帮助所管理的人员拓展其专业能力;
----不承担本人不能胜任的任务;
----不介入冲突或利益竞争,不向任何委托方或聘用机构隐瞒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不有意传播可能损害审核工作或人员注册过程的信誉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不以任何方式损害CCAA及其人员注册过程的声誉,与针对违背本准则的行为而进行的调查进行充分的合作;
2.8.1实习审核员无年度确认要求,但每年应至少完成16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不限领域)。继续教育培训至少包括8学时CCAA组织的课程,另外8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CCAA将在再注册或升级时进行验证。
a)完成至少1次管理体系审核经历和16学时相应领域的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至少包括8学时CCAA组织的专业课程,另外8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当不能满足审核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完成24学时相应领域的继续教育培训,其中至少包括12学时CCAA组织的专业课程,另外12学时可由认证机构组织开展或参加CCAA组织的课程;
b)持续遵守行为规范要求;
c)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
d)当CCAA有指定的专业发展活动时,已按要求完成。
2.8.3审核员应保留与完成年度确认有关记录和证明,在CCAA有要求时提交CCAA。
2.8.4年度确认从注册次年开始实施,在注册日期的对应月份申报。
2.9.1各级别审核员应每3年进行一次再注册,以确保持续符合本准则相应级别审核员的各项要求。
2.9.2实习审核员再注册要求
a)注册证书到期前90天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b)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审核员行为规范;c)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
d)完成历年继续教育培训;
e)完成CCAA指定专业发展活动(适用时)。
2.9.3审核员再注册要求
a)注册证书到期前90天内,向CCAA提出再注册申请;b)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续遵守审核员行为规范;c)已妥善解决任何针对其审核表现的投诉;d)完成CCAA指定专业发展活动(适用时);e)完成历年的年度确认;
f)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完成至少4次完整体系审核或等效的部分体系审核,其中至少包括2次相
应领域完整体系审核或等效的部分体系审核;
g)当不能满足再注册审核经历要求时,申请人应在证书到期前3年内通过CCAA统一组织的“管理
体系认证基础”考试或降级为实习审核员。
注:3次部分体系审核可视为1次完整体系审核。本注释仅适用于再注册时审核经历的计算。
2.10.1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担保要求。
2.10.2审核员申请人应由一名担保人员对其个人素质的适宜性和专业工作经历的真实性作出担保。
2.11.2实习审核员申请人无机构推荐要求。
2.11.3审核员申请人应由所在认证机构推荐,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资格经历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符合本准则注册要求提出推荐意见。
CCAA评价人员根据评价考核过程中收集的信息形成评价考核结论,给出申请人是否适宜注册的意见。
CCAA注册管理人员对评价考核结论、注册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注册管理人员应未参与过对申请人的评价考核与培训。
CCAA秘书长审核注册意见和注册决定,批准注册决定。
3.2.1对已被批准注册/再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予以公告并颁发/换发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期3年。对不予注册的申请人,CCAA将通知推荐机构或本人。
3.2.2CCAA秘书长负责批准注册公告和签发注册证书。
3.2.3注册公告包含下列信息:
----注册人员姓名;
----注册领域;
----注册级别和注册证书编号;
----生效日期;
----推荐机构名称。
3.2.4注册证书包含下列信息:
----CCAA的名称、标识;
----注册准则信息;
----注册人员姓名和身份识别信息;
----有效期。
----仅在获得注册的领域范围内使用注册证书,并接受CCAA监督;
----真实、准确的宣传其注册领域和注册级别;
----不得将注册证书转交他人使用;
----不得使用失效的注册证书。
3.2.6CCAA拥有颁发的各类注册证书的所有权。注册人员资格被暂停期间或撤销后,不得使用相应证书。
CCAA依据《认证人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收取注册费用,申请人和已注册人员应遵照规则缴纳相应费用。评价和注册过程一经开始,不论注册结果如何,注册费用将不予退还。
注:《认证人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见CCAA网站。
3.5.1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注册人员的申诉,包括:
----申请人或注册人员对CCAA做出的不予注册、资格处置等决定提出的申诉;
----申诉人因不同意CCAA的投诉处理决定提出的申诉。
3.5.3申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CCAA也可应申诉人的请求提供该规则。
3.6.1针对注册人员的投诉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注册人员违反注册要求和行为规
范的行为的投诉。
3.6.2针对CCAA的投诉
CCAA依据《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处理针对CCAA工作人员在注册活动中违反工作程序和工作守则的行为的投诉,以及对CCAA的争议处理决定提出的投诉。
3.6.3投诉人可从CCAA网站下载《人员注册申诉、投诉与争议处理程序规则》,CCAA也可应投诉人的请求提供该规则。
4.1.1推荐机构应建立相应认证人员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
4.1.2认证人员管理制度文件至少应包括:
a)认证人员能力评价系统的建立与实施。
b)申请信息、资料核实人员的评价、选择、培训制度。
c)见证人的评价、选择、培训制度。制度应包含以下要求:
见证人应按注册领域和专业分类管理,具有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及较为丰富的审核经验,且CCAA信
用评分为满分。机构应形成见证人名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对见证人的评价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评价不合格的须调整出名单,评价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名单或保留。
d)见证人现场见证活动的管理制度。制度应包含以下要求:
当见证人实施见证活动时,须有该领域审核员资格。见证专业条款的见证人,须具备机构评定的该专业审核能力。在一次现场审核中,一名见证人最多同时给两位被见证人见证。
e)专业能力评定人员及审核员专业能力评定制度(适用时)。
f)认证人员培训管理与实施制度等。
4.1.3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资格经历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申请人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是否符合本准则注册要求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
4.2.1CCAA将通过处理投诉、接受聘用机构和受审核方反馈及年度确认等方式收集信息,对各级别审核员持续保持其能力和个人素质以及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
4.2.2CCAA将根据推荐机构申报资料情况、申投诉等外部信息,制定对推荐机构的监督计划;CCAA将根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推荐机构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4.2.3CCAA将采用资料审查与现场评价(必要时)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机构人员管理能力和状况、过去和当前的业绩等进行监督。监督的方式:
----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机构及协会的联合检查了解机构的认证人员管理状况;
----通过索要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查证认证机构人员状况、人员管理能力等;
----必要时,采取现场监督的方式与推荐机构管理人员沟通、对人员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等;
----通过推荐机构对推荐申请人的认证活动及能力进行监督(如:认证档案的调阅、必要时的面谈等)。
4.2.4CCAA对注册审核员进行信用管理,认证机构应按协会要求对审核员进行信用管理。
4.3.1推荐机构应对申请人申报的有关资格经历的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若推荐机构隐瞒申请人的虚假信息或提供误导性信息,推荐出现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CCAA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对推荐机构的推荐资格进行处置。
4.3.2担保人员应认真负责,尽到核实、审查的责任。如担保意见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CCAA将按照
4.3.3对违反行为规范、不满足注册准则要求的各级别审核员,经调查核实,CCAA将按照《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给予相应处置。
1教育经历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无特定教育经历要求。
2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适宜的质量管理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3知识与技能要求
3.1实习审核员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a)了解ISO9000系列标准发展概况;
b)掌握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的部分术语,理解质量、产品、过程等重要概念;
c)理解质量管理原则的核心思想;
d)理解GB/T19000标准给出的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的部分内容;e)理解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
f)了解GB/T19004《追求组织的持续成功质量管理方法》的结构、适用范围及与GB/T19000、
GB/T19001标准的关系;
g)了解ISO9000系列标准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指南,如:
----GB/T19022《质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GB/T19024《质量管理实现财务和经济效益的指南》;
----GB/T19027《GB/T19001-2000的统计技术指南》。
----GB/T19015《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计划指南》;
----GB/T19016《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管理指南》;
----GB/T19017《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状态管理指南》。
3.1.2质量管理专业知识
b)掌握测量/计量基础知识以及对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管理要求;
c)了解标准化基础知识;
d)掌握顾客满意的监视和测量、投诉处理、行为规范、争议解决的基础知识;e)掌握质量计划基础知识;f)了解风险管理基础知识;g)了解质量管理自我评价基础知识(GB/T19004、GB/T19024、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中自我评价方法)。
3.2审核员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a)GB/T1902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b)GB/T19024《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财务和经济效益的指南》;
c)GB/T19027《GB/T19001-2000的统计技术指南》;d)GB/T19015《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计划指南》;
e)GB/T19016《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管理指南》;f)GB/T19017《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状态管理指南》。
3.2.2质量管理专业知识
b)测量/计量知识以及对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管理要求;c)标准化知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等;
d)顾客满意的监视和测量、投诉处理、行为规范、争议解决的知识;e)质量计划;
f)质量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方法;
g)标准化知识;
h)卓越绩效模式;
i)持续成功(GB/T19004);j)风险管理知识和方法。
3.2.4综合应用技能
用技能。
4注册资格扩展
当申请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时,申请人具有CCAA其他管理体系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的,可在本准则第二章2.3.4.2条款要求基础上减少1次完整体系审核和5天现场审核经历。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无特定教育经历要求。
适宜的环境管理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污染预防及治理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测和环境规划、清洁生产
a)了解GB/T24000系列标准发展概况;
b)掌握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的术语和定义;c)理解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d)理解GB/T24001标准的要求;
e)了解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之间的逻辑关系;
f)了解GB/T24004《环境管理体系通用实施指南》的结构、适用范围及与GB/T24001标准的关系;
g)了解GB/T24000系列标准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指南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目的、意图和基本概念,如:GB/T24040《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LCA)的基本内容。
3.1.2环境管理专业知识
b)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基本概念;
c)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基本概念;
d)固体废物基本分类、危险废物的基本分类基本概念;e)噪声的定义、单位及分类的基本概念。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目的、意图和基本概念;b)我国主要的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框架;c)我国主要的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框架;
d)已经纳入法律的环境管理制度;
a)理解GB/T24001标准的要求及其应用;
b)理解GB/T24004《环境管理体系通用实施指南》的结构、适用范围及与GB/T24001标准的关系;
c)理解GB/T24000系列标准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指南,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目的、意图和基本概念,如:GB/T24044《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LCA)的基本内容。
3.2.2环境管理专业知识
----清洁生产和生命周期的基本概念和方法;
a)掌握我国主要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内容;
b)重点掌握水、气、声、放射性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内容并能应用于审核实践;
c)了解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标准;d)掌握已经纳入法律的环境管理制度;
合应用技能。
当申请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时,申请人具有CCAA其他管理体系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的,可在本
准则第二章2.3.4.2条款要求基础上减少1次完整体系审核和5天现场审核经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无特定教育经历要求。
适宜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安全评价、安全工程技术、职业健康安全管
a)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发展概况;
b)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原理、术语和定义;c)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容和要求;
d)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的结构、适用范围及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标准的关系。
3.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a)理解系统安全工程技术的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b)理解基于风险管理科学原理的系统安全工程技术原理和基础术语;c)掌握基础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
注:基础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技术是指借助法律法规、标准、实践经验等,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的方法。例如:现场观察,工作分析,检查表,LEC(格雷厄姆)风险评价法等。
d)掌握基础性的安全技术知识;
注:基础性的安全技术知识是指具有普遍意义的安全技术知识。例如:机械、电气、消防安全技术、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等。
----了解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和国家职业卫生管理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a)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原理;
3.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a)掌握特定专业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目的、意图和基本概念;
注:特定专业性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技术是指可用于特定生产运行和活动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
例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故障类型与影响分析(FMEA)、故障树分析(FAT)等。
c)职业健康危害的识别,分析与评估方法,预防职业健康可选措施的知识等;
d)掌握特种设备的概念、分类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对特种设备管理的通用要求。
践中的综合应用技能。
当申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时,申请人具有CCAA其他管理体系审核员级别注册资格的,可在本准则第二章2.3.4.2条款要求基础上减少1次完整体系审核和5天现场审核经历。
申请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具有国家承认的食品工程或相近专业,可接受的
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用菌科学与工程、白酒酿造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等。
注:专业名称如有差异或发生变化,以教育部本科或研究生学科目录为准。
适宜的食品安全管理专业工作经历包括:
----食品生产、加工的工艺管理、质量管理、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食品卫生管理、食品检验工作经历;
----食品安全教学、科研与开发工作经历;
----食品安全、卫生执法领域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h)理解GB/T2200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i)掌握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j)掌握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k)掌握GB/T27320《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食品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