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原文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认证机构实施。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对认证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能力要求和考核评价标准,确保认证人员持续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专职认证人员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从业。
新政策将不得“一人多户从业”限定在专职认证人员。
认证君随机挑选了4家目前证数量排在前10的认证机构的审核人员分布情况。可以看得出,QES三体系兼职审核人员在其中的比重,非常之大。
目前认证机构审核员鉴别专职还是兼职的最直观的方式是“是否为认证机构缴纳社保?”。如果退出机构缴纳社保,是不是就可以成为兼职审核员?是否就可以不限制在唯一机构执业?
目前大机构的认证审核人员相对较稳定,但是有很大一部分兼职审核员的审核任务并不饱满;而小机构认证审核人员流动较大,急需认证审核员(当然也急需项目)。另外CCAA发文邀请参加的——《注册认证人员转换执业机构暂行规定》调整意见征求,征求“取消12个月转机构限制”。
《认证发展报告》指出:
注册认证人员充分率和专职注册认证人员充分率这两项指标较2017年均有不同程度降低。表明机构总数从2017年底402家增加到2020年底724家新增300多家的情况下,行业总体注册认证人员并没有同步增长,反而是在部分机构中更多的注册认证人员身兼多个认证领域,专业横跨数个广泛领域,这不仅会影响到认证机构在专、精方面的能力提升,还可能会成为部分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潜在问题。
一、条例的修订,对现有兼职审核人员的利用率会大大增加,对刚起步的机构的人员匮乏问题会有一定的缓解。
二、多家机构之间相互调剂人员(一般指多家机构是同一个控股人)会有很大的便利。
三、降低了人员限制机构发展的影响,为更全面的市场化提供重要基础条件。
四、也不乏有一些违规机构,利用这个政策解决了人员缺乏问题后更迅猛的发展,而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新增原文第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各方采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便利经济贸易活动,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质量认证证书逐年稳步增加,但是违规机构和违法认证证书的数量也在增加,在与各认证企业交流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现状是,做认证是为了招投标,别人都做了,自己不做也不行。认证过程中存在了很多两张皮的现象(企业实际运行一套体系,咨询公司帮忙建立一套体系,认证审核过程也是走个过场的现场突出)。
目前的认证市场,存在一些违规机构违规发证,各种推广活动,让企业觉得申请认证嫣然已成为一种“卖证”行为,证书的含金量除了招投标加分&进入供应商名录,已无他用。
说到底,获得认证证书,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已不是一个组织管理水平的体现,更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新增鼓励采信条款,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及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
“采信”二字,信:是信用的一种表达,说的是让认证变更可信度更高,让认证的含金量更高。
采:将质量认证作为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之间的一种可信桥梁,将质量认证的结果运用到更多的场景。从业务端角度看,申请认证的组织数也会因此而激增。
符合质量认证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助手。
原文(内容较多,简要概况)
第五十八条,监管措施;
第五十九条,报告制度;
第六十条,举报;
第六十一~六十三条:监管平台;
第六十四~八十百条:法律与处罚决定。
《2020年认证机构发展报告》显示,2020年度撤销认证机构16家,新增认证机构89家。
认监委数据显示:认证人员失信名录共4人:
认证机构失信名录9家:
处罚的机构多吗?不多。撤销的人员资格多吗?不多。
中认协综〔2021〕26号——关于开展注册认证人员资格挂靠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2021立法工作计划之一——《认证人员管理办法(送审稿)》
《意见稿》大篇幅的监管要求,无论是处罚的力度,还是监管的措施都比以往更严厉。为认证结果可“采信”增加了助推力。总体趋势:宽进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