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枣强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3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户籍条件
1、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三)其他条件
1、“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条件:
①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②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③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④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⑤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范围内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期以2024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有效。
3、(1)“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学科)的人员均可报名所设岗位。
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2)“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经军队有审批权限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衡部队现役军人配偶。
4、“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选聘”岗位条件: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
选聘方式: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选聘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不用缴费)、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报考“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公开选聘”岗位人员于2024年7月20日(下午3:00-5:00),持以下证明材料到枣强县市民中心313室资格审查: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③本科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5、教育类岗位要求:符合《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的要求;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1)高中岗位: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报考高中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应一致;(2)枣强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3)初中岗位:已取得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应一致;(4)小学岗位:已取得小学、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小学岗位。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应一致;(5)学前教育岗位:已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学前教育岗位。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技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特别提醒:报名、缴费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缴费为支付宝扫码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若报考人数不足或无人报考,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核减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可转为相应普通岗位。转岗情况详见枣强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面试比例: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为多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不得低于1:2,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岗位,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人选。
六、考试
(一)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类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综合类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三)公布笔试成绩及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四)报名资格条件复审
对于报名条件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③教师资格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笔试准考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其余人员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教师资格证;④本市户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⑥笔试准考证;⑦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3、“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持以下证明材料:
(2)随军家属持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单位出具的服役证明(含部职别,是否在役),军官证(或警官证、士官证),户口簿,结婚证,随军审批表(复印件要审批单位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其中单位证明中部职别要和军人证件一致;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同一科目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八、考察、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有关事项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应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若递补人员放弃资格或不符合条件,不再予以递补下一名考生。
6、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不得随意放弃面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视情节将上报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