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昌邑市为中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拟聘用教师须在一年内取得中职或者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自动丧失拟聘用资格。
(五)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六)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七)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笔试共1科40元,笔试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五)笔试
(六)面试资格审查
(七)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考察内容侧重于专业知识和教学素养,准备5分钟,回答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
3.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八)总成绩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五、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师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