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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1.计算机端(5月8日开放):
2.手机端(5月8日开放):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80元。定向岗位只考一科,考务费40元。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附件2)
(四)有关事项
1.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同学科报名人数较多的异性别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同性别学科岗位。核减和取消的招聘计划情况,在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不实或填写不完整,出现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按30%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按70%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上述两科测试成绩之和按40%比例折算作为笔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定向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测试单科,按40%比例折算作为笔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另行公告。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面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为诸城市公办幼儿园现行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岗位的诸城市初级中学现行教材。
3.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4.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5.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原始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6.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计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